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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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
作者:蒋中正
中华民国37年(1948年)10月10日于南京市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
本文格式参考中正文教基金会网站收录版本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月十日——

要旨[编辑]

一、追念革命先烈牺牲奋斗的精神,回顾本身应尽的责任格外觉得负荷的重大。

二、目前我们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完成民族主义,惟有民族独立生存有保障,民权和民生才有著落。

三、指出我们民族的敌人,是阴毒险狠的共匪,大家要提高警觉,认清共匪真面目,发挥我们爱国家爱民族的良知,同仇敌忾,共同来消灭这个最后的敌人——共匪。

本文[编辑]

  今天是我们中华民国三十七年的国庆纪念日。回忆三十七年前,我们 国父领导革命先烈和全国同胞,共同一致,坚苦奋斗,推翻了满清二百六十馀年的统治,废除了几千年来的专制政体,创立了中华民国,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最辉煌最伟大的史迹。今天我们临到这个光荣的纪念日,追念我们国父和先烈牺牲奋斗的精神,回顾我们本身应尽的责任,格外觉得负荷的重大,惟有同心一德,继续努力,来完成 国父未竟的志事,乃能告慰 国父和先烈在天之灵。中华民国,是 国父所手创的,国父的三民主义,为我们建国的原则,五十馀年来一般革命先烈的牺牲奋斗,完全是为了实现三民主义。今年三月,我们召开国民大会,根据宪法,成立宪政政府,民权主义的实行,于此始获得初步的成功;中华民国,从此始成为名实相符的民国。 国父曾经说过:十三年以前的中华民国,因为军阀官僚,盗窃政权,徒有民国之名,而无民国之实。从十三年到现在,已经二十四年了,这二十四年中间,我们国家,虽然遭遇了任何国家建国期中所未有的艰难困苦,然而我们政府和人民,始终一致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奋斗,终于建立了一个名实相符的中华民国。这种坚苦卓绝的成就,值得我们大家的庆幸,更可以加强我们对于建国前途的信心。民权主义,既然可以获得成功,则民生主义的实现,自然也没有困难,只要我们政府与人民能够遵照 国父遗教,共同一致,努力推行,自然可以进入民生康乐的境地。本人今天要提醒我们政府同仁和全国同胞的,就是我们目前最迫切的任务,莫过于完成民族主义。大家都知道民族主义的完成,是实现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前提,惟有民族独立生存有了保障,民权和民生才有著落;如果民族主义不能实现,则民权就不能发展,民生就无从策进,整个国家民族,都要沦为异族的奴隶牛马。辛亥年我们推倒满清,大家以为这是民族主义的成功,从来有日本帝国主义者的侵略,抗战胜利之后,大家以为 国父的民族主义,已经可以完全实现,但到了今天,证明这不过是部份的成功;今天我们民族的敌人仍然存在,而且是很险恶、很顽强,这个敌人的铲除,较之推翻满清和击败日本的工作,尤为艰难。因为满清和日本,都是外来的敌人,目标显明,易于认识,全国同胞受尽他蹂躏压迫的痛苦,自然是同仇敌忾,起而反抗,绝不会受他的欺骗和愚弄。而今天我们民族的敌人,则是阴毒险狠的共匪,共匪是戴了中国人的假面具,作国际组织的第五纵队,来残杀本国的同胞,他表面上高唱民主自由的口号,实际上他所作所为,无不是破坏中国的民主自由。因为他同是中国人,所以他为虎作伥的罪恶,难于辨认;因为他工于欺骗的宣传,故其阴谋诡计,不仅一般普通的国民,不易辨识,就是知识份子,亦往往受其愚弄,随声附和,而政府戡乱的工作,反而遭遇重大的障碍。所以我认为自从  国父领导国民革命以来,到今天才遭遇了最后的敌人,民族主义才遭遇了最后的试验。我们全国同胞,在这国家民族生死成败的最后关头,要免于做奴隶牛马的悲惨命运,惟有提高警觉,认清共匪的真面目,发挥我们爱国家、爱民族的良知,同仇敌忾,牺牲奋斗,来消灭这个最后的敌人,保障我国国家的统一和独立,然后才能真正实现 国父的三民主义。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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