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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令改乌梁海七旗副都统总管等为世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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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大总统令
大总统盖印 赵秉钧署名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0月22日
1912年10月22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十月二十三日第一百七十五号
本作品收录于《政府公报 (民国元年10月23日)

  依参议院议决蒙古待遇条例第四款。应将乌梁海七旗副都统总管等改为世爵。兹据阿尔泰办事长官帕勒塔查明呈报前来。乌梁海左翼四旗之总管桑散扎布。总管图鲁巴图。均改封为扎萨克镇国公。右翼三旗之散秩大臣巴勒丹多尔济。改封为扎萨克贝子。总管瓦齐尔扎布。总管棍布扎布。均改封为扎萨克镇国公。其左翼之散秩大臣额鲁克舒诺。副都统察罕博勒克。前经电令褫革。俟由帕勒塔查明应行接袭之人。呈候核定。再行改封。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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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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