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令改烏梁海七旗副都統總管等爲世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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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大總統令 大總統蓋印 趙秉鈞署名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0月22日 1912年10月22日 公布於政府公報十月二十三日第一百七十五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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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參議院議決蒙古待遇條例第四款。應將烏梁海七旗副都統總管等改爲世爵。茲據阿爾泰辦事長官帕勒塔査明呈報前來。烏梁海左翼四旗之總管桑散扎布。總管圖魯巴圖。均改封爲扎薩克鎭國公。右翼三旗之散秩大臣巴勒丹多爾濟。改封爲扎薩克貝子。總管瓦齊爾扎布。總管棍布扎布。均改封爲扎薩克鎭國公。其左翼之散秩大臣額魯克舒諾。副都統察罕博勒克。前經電令褫革。俟由帕勒塔査明應行接襲之人。呈候核定。再行改封。此令。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至民國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報》(北洋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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