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 (佛教)/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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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三相品第七 中论
观作作者品第八
观本住品第九 

中论观作作者品第八

龙树菩萨造 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馀。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应复问汝著心深故。而复更问。今当复答。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决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复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答曰。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槃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涅槃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19]先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不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馀事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馀一切法。亦应如是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