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议大夫知广州府事张君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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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议大夫知广州府事张君墓志铭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10

君姓张氏,讳,字子容,山西蒲州人也。少异敏,博闻强记而不谐于俗,州部皆号曰狂生。既成进士,师友间亦见谓不羁。及余与供事武英殿,始知君朴质人也。尝举其乡百年中立名义者,而叩以所自处,君曰:“子他日视吾所为。”

今皇帝嗣位,大臣将以史才荐,访于余。余曰:“是足为民依,不宜使泯沈于艺文。”乃舍之。君始闻,不能无愠。既而知由余言,则大喜。因请外补,试湖广应山县。逾月,湖南北士人、商旅至都下者,争传其治教如自矜所得。时郑任钥以布政使入觐,余诘之曰:“有吏如应山而不特举,有说乎?”曰:“是貌不扬,言拙,将以计典列荐,俾循阶以升。”朱相国闻之曰:“此过言也。彼人遭遇与国之得贤,固有天焉。以人事君者,恶用为计较哉?”雍正四年冬,上特召。五年春,引见,命知广州府。抵任,首自陈于大府曰:“郡治剧,当坐署理民事,上官非传呼不至。”由是监司以上皆患君骨鲠,而督抚方相构,阴树附己者,君柴立其中央。久之,制府以民望所归,加体貌焉。父老皆私叹曰:“我公自是侧身无所矣。”君在广州,治加严毅。诸生有患乡里,榜其罪,使曲跽于交衢,而不能私出怨言。忌者虽多,无可瑕疵。七年春,始以属县囚逸罢。功令:囚获则复官。士民为君悬赏格以购之,逾岁果得焉。君以书来告曰:“吾官可复,但羞与群子倾侧势要间,枉道行私以负圣天子。颇思与子稽诹文史,浩然有以自得也。”时京师诸公闻君脱吏议,多跃喜。将俟前事奏结特举焉,而君遘疾死矣。

君之官不持妻子。既罢,居广州三年,士民日致薪米果蔬用物,不可抑止。及卒,无亲属在侧。时大府皆已更易,群吏悯伤,共棺敛。士民惊呼,群聚而哭之。君家故穷空,其子闻丧,久不能奔。自大府群吏及士民咸出力以御君柩归其乡,而以赙之馀属守土吏买田以给其妻子。

君将赴广州,走别余。余谓君:“治法宜条记以式为吏者。”君曰:“其能者岂恃故方?非其人,虽灼知不能用也。吾已弃此如遗迹矣。”君治应山仅逾两年,广州年馀,美政不可胜纪。其子以状来,杂举条目而首尾不具。其精神之运,方略所施,俱不可得而见。家事亦然。故概弗采列,而独著其志节之耿然者。

君先世平阳府小南关人,元末迁蒲州,世居东关为儒家。高祖讳杲明,天启中举乙科,官户部郎中。父讳含玙。母王氏,生四子,君其仲也。康熙甲午举人,乙未进士,享年五十有六。妻任氏。子士瀹。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乡某原。铭曰:

操行不迷,怀文抱质,而众反以为咍。官守无亏,主知民载,而终为人所摧。惟直道之不亡,志愈远而弥光。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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