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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二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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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二首(之二)
作者:苏轼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元祐八年十一月某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左朝奉郎知定州苏轼状奏。右臣近奏乞修完极边弓箭社条约,已详具利害,于今月十一日入递去讫。

臣自到任以来,不住令主管衙前引到北人访问事宜,虽虚实难明,然前后参验,亦可见其略。大抵契丹近岁多为小国塔坦、珠保之类所叛,破军杀将非一。近据北人契丹四格探报,北界为差发兵马及人户家丁往招州以来,收杀珠保等国,及为近年不熟,是致朔、易、武州皆有强贼。兼燕京东北白浮图碇东恶山内有强贼一火,约百五十人,不住打劫。及又据北平军申据勾当事人李坚等体探得,北界昨差往西北路去者兵士并百姓等,近有逃背落草四十馀人,马二十匹,见在狼山西头君市等村乞食,窃虑来南界别作过犯。虽未见的实,然去岁之冬霸州文安县被北贼杀人劫物,朝廷已知其详,及真定府北寨于去年八月、今年二月两次被北贼群众打劫。近又访闻代州胡谷寨莎泉堡有北贼六七十人,劫掠本堡居人财物,杀伤弓箭手及妇女七八人,及捕盗官会,贼已去矣,临去说与铺兵:“我只在你地分里,待更来打赤岸村。”

贴黄。本路副总管王光祖,有男,见任胡谷寨主。家书报光祖,臣所以备知其详。

以此数事参验,显见契丹见今兵困于小国,调发频并,民不堪命,聚为盗贼。虽邻境多故,实中国之利,必无渝盟之忧,然盗贼充斥,彼自不能制,其馀波末流,必延及吾境。若边臣坐观,不先事设备,则边民无由安居,亦恐更生意外之患。若督迫捕盗贼官吏带领兵甲,晓夜出入巡逻,则贼未必获,而居民先受其扰,又或缘此引惹生事。臣再三思虑,惟有整葺弓箭社一事,名不张皇,其实可用。若早获朝旨施行,令臣更加意拊循激励,其人决可使,外贼望风知畏,不敢于地分内作过。伏乞圣明特赐详酌,检会前奏,早降指挥。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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