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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诏吏部七司删定敕令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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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诏吏部七司删定敕令奏
作者:司马伋 南宋
乾道二年八月九日

契勘铨综之司,唯法是守;令有二,徒足启奸吏舞文之弊。欲望明诏吏部七司,如有敕令前后不同者,并委有司删定可否,止从其一。《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四七(第七册第六四八五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