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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詔吏部七司刪定敕令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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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詔吏部七司刪定敕令奏
作者:司馬伋 南宋
乾道二年八月九日

契勘銓綜之司,唯法是守;令有二,徒足啟姦吏舞文之弊。欲望明詔吏部七司,如有敕令前後不同者,並委有司刪定可否,止從其一。《宋會要輯稿》刑法一之四七(第七冊第六四八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