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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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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

  一、概述:数字世界中的全球经济

  1. 在2015年安塔利亚峰会上,二十国集团领导人认识到,我们生活的互联网经济时代给全球经济增长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2016年,二十国集团将探讨共同利用数字机遇、应对挑战,促进数字经济推动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发展的路径。

  2. 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金融科技与其他新的数字技术应用于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共享过程中,改变了社会互动方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通信技术使现代经济活动更加灵活、敏捷、智慧。

  3. 数字经济正在经历高速增长、快速创新,并广泛应用到其他经济领域中。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在加速经济发展、提高现有产业劳动生产率、培育新市场和产业新增长点、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中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4. 在认识到各国、各地区和全球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已有的数字和互联网相关战略的同时,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工作组发挥了二十国集团独特优势,助力于讨论信息通信技术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的一些共识、原则和关键领域。二十国集团将促进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之外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强大、活跃、互联的信息通信技术,能带动数字经济的繁荣和蓬勃发展,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并惠及世界人民。

  二、指导原则:前进的指南

  5. 二十国集团成员同意以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的共同原则:

  (1)创新。信息通信技术中的技术创新,以及由信息通信技术驱动的经济活动中的创新,都是实现经济包容性增长和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2)伙伴关系。为了增进合作、应对共同挑战、推进全球数字经济,二十国集团成员间更紧密的伙伴关系有助于分享知识、信息和经验。因此,通过建设性对话可缩小分歧,促使各方获益。二十国集团认识到,互联网是支撑数字经济的现代信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治理应继续遵循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成果中的规定。特别是,我们强调致力于一种多利益攸关方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其中包括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技术团体和国际组织根据其各自的角色和责任充分、积极参与。我们支持多利益攸关方进程,支持对所有利益相关方包容、透明、负责任的倡议,以实现互联互通的数字世界。

  (3)协同。数字经济几乎涉及到所有经济社会领域,并与二十国集团其他议题、特别是创新和新工业革命议题密切相关,二十国集团成员愿意协调相关议题的讨论,避免重复、确保一致。

  (4)灵活。鉴于不同成员有不同的关切和优先事项,二十国集团认识到灵活的重要性。

  (5)包容。二十国集团成员应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缩小各类数字鸿沟,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活动,进一步开发所有人均可获得的多语言、多形式的内容和服务,人们需要媒体、信息、数字素养等方面的能力和技能,可以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认可多语言原则的重要性,以确保所有民族语言、文化和历史的多样性。应继续将数字包容性和使用数字技术来提升包容性作为推进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以确保无论性别、地区、年龄、能力或经济地位如何,都没有人被落下。二十国集团成员还认识到,数字经济在促进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上的潜力。

  (6)开放和有利的商业环境。二十国集团认识到私营部门在数字经济中的关键作用,以及维护有利和透明的法律、监管、政策环境,促进开放和竞争的市场的重要性。认识到在数字经济中实施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法律的重要性,这些都有利于市场准入、信息通信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增长。

  (7)促进经济增长、信任和安全的信息流动。二十国集团成员重申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突尼斯承诺第4段的内容,认识到信息、思想、知识的自由流动以及表达自由对数字经济至关重要,对发展大有裨益。我们支持维护互联网全球属性的信息通信技术政策,促进信息跨境流动,允许互联网使用者依法自主选择获得在线信息、知识和服务。与此同时,二十国集团认识到必须尊重适用于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的框架,因为这些对增强数字经济领域信心和信任至关重要。应提高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以使信息通信技术继续成为加快经济发展的可靠动力。

  三、关键领域: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潜力

  数字经济工作组将遵循上述原则,明确数字经济合作的优先事项,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确保数字包容性提供有利条件。为此,鼓励成员:

  6. 扩大宽带接入,提高宽带质量

  (1)加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促进互联网交换中心(IXPs)建设。鼓励所有国家让互联网接入成为发展和增长举措的核心。

  (2)在合法可预测的竞争环境中,促进宽带网络覆盖、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特别是,探索以可负担的价格扩大高速互联网接入和连接的方式。

  7. 促进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投资

  (1)通过促进研发和创新(RDI)以及投资,包括数字经济跨境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框架,改善商业环境。欢迎公私伙伴关系(PPP)、商业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社会基金等形式投资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和应用。鼓励开源技术和其他技术的发展。

  (2)鼓励组织信息通信技术企业和金融机构间的投资信息交流活动,鼓励二十国集团成员间的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相互投资。

  8. 支持创业和促进数字化转型

  (1)鼓励通过有利和透明的法律框架,支持研发和创新的项目以及对创新企业运行良好的资本市场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研发和创新。支持发展中和新兴国家开展数字技术能力建设和基于互联网的创业。

  (2)利用互联网促进产品、服务、流程、组织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3)鼓励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建设一个更加连接的、网络化、智能化的制造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改善教育、医疗和安全、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卫生保健和其他公共服务。促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物流、在线旅游、互联网金融和分享经济等服务业的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生产、运营、管理的数字化,以及农产品配送的网络化转型。

  (4)为宽带提供商创造条件,鼓励扩展、创新、消费者保护和竞争,研究制定防止商业宽带网络实施反竞争性的屏蔽、流量调节、数据优先的政策的可能性。我们注意到,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一些成员在开放互联网方面的重要的监管和立法程序以及其潜在驱动力,呼吁进一步在国际层面分享机遇和挑战方面的信息。

  9. 促进电子商务合作

  (1)使用可信的数字化手段促进电子商务跨境贸易便利化,如,无纸化通关、电子交易单据、数字认证的互认、电子支付和网上支付等。同时,加强合作,防止市场准入壁垒和其他壁垒。应关注税收的相关问题,譬如,确保有效地支付国际电子商务税收,尤其考虑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问题。加强在国际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测度和数字经济对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发展争端解决方式,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与电子商务特点相适应的多种选择,这些选择应在本国法律法规框架下,并与该成员的国际法律义务保持一致。

  (3)通过确保尊重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树立用户信心,这是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10. 提高数字包容性

  (1)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和技术手段来缩小数字鸿沟,包括各国之间和各国之内的数字鸿沟,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各地区和各群体之间,包括男性和女性之间的数字鸿沟,推动普遍接入,包括为所有人提供均等的数字机会开放式接入互联网。提高最贫困地区居民,特别是20%的最贫困居民,以及人口密度低的地区居民的宽带接入,努力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普遍和可负担得起的互联网接入。重申确保按照《连通2020目标议程》,实现在2020年前新增的15亿人能够联网,并享用有意义的互联网接入的目标。

  (2)促进数字技术在中小学教育中的使用,以及在非正式教育中的使用,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中的使用,以缩小不同收入水平间的差距,推动适应数字经济的劳动力的发展。努力确保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可以在教室中合法接入教育内容,并且有宽带连接和数字化工具。

  (3)促进食品配送、教育、卫生、补贴分配和治理等带来社会福利的数字技术的发展。

  (4)认识到数字经济可能带来技能短缺、技能不匹配方面的风险和挑战,以及逐步上升的对待因技能缺乏所导致的落后群体的不平等,因此,通过学术机构和技术学校、图书馆、企业和社区组织之间开展合作,推广数字技术和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力非常重要。提高公众的数字技能,包括青年和老年人,女性和男性,残疾人,文盲和弱势群体,以及低收入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民众,帮助他们参与数字经济,释放数字经济在创造高质量就业、提供体面的工作、促进收入增长和福利提升方面的潜力。加强劳动者权利保护方面的合作。

  11.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1)通过政策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使用信息通信技术进行创新、提高竞争力、开辟新的市场分销渠道。

  (2)推动以可负担的价格为中小微企业运营提供所需的数字基础设施。

  (3)鼓励中小微企业为公共部门提供信息通信产品和服务,融入全球价值链。

  (4)鼓励参与“全球企业注册倡议”等工作,创造透明简捷的商业注册机制。

  四、政策支持:营造开放、安全的环境

  二十国集团旨在鼓励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加强政策制定、监管领域的合作。为此,鼓励成员:

  12. 知识产权

  重申《二十国集团安塔利亚峰会领导人公报》第26段内容,认识到适当、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13. 促进合作并尊重自主发展道路

  鼓励成员开展国际合作,减少、消除或防止不必要的监管要求的差异,以释放数字经济的活力,同时认识到所有成员应与其国际法律义务保持一致,并根据各自的发展情况、历史文化传统、国家法律体系和国家发展战略来规划发展道路。

  14. 培育透明的数字经济政策制定

  (1)发展和保持公开、透明、包容及以证据为基础的数字经济政策制定方式,并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措施审议、制定、实施之前,公开征求其意见。

  (2)鼓励发布相关的、可公开的政府数据,并认识到这些对于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潜力。

  (3)鼓励智能的公共采购方案,支持私营部门创新数字产品生产和服务,同时保持需求由市场主导。

  15. 支持国际标准的开发和使用

  支持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标准的开发和应用,这些国际标准应与包括世贸组织规则和原则在内的国际规则保持一致。

  16. 增强信心和信任

  (1)增强在线交易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鼓励发展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以促进可信、稳定和可靠的互联网应用。

  (2)作为我们应对信息通信技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威胁和缺陷所做的努力的一部分,包括那些信息通信技术的关键基础设施,要尽力加强国际协作、能力建设和公私伙伴关系,包括在相关国际论坛开展建设性讨论。支持和鼓励使用基于风险的技术标准、指导原则和最佳实践,以识别、评估、管理公私部门的安全风险。

  (3)加强在线交易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保护信息通信技术环境。

  17. 管理无线电频率频谱促进创新

  认识到在数字经济时代有效管理无线电频谱对于实现移动革命全部潜能的重要性。

  五、前进的方向:采取行动带来改变

  认识到正在进行中的数字化转型正在重塑当今经济和社会并将在未来持续进行,二十国集团同意继续在以下事项上开展密切合作。基于此,二十国集团将:

  (1)鼓励建立多层次交流,包括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国际组织、技术和学术群体等利益相关方以及行业组织、劳工组织等其他各方分享观点,促进数字经济合作。

  (2)鼓励二十国集团成员交流政策制定和立法经验,分享最佳实践。

  (3)鼓励通过数字经济方面的培训和研究合作使二十国集团中的发展中国家受益。

  (4)欢迎和鼓励联合国、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在重要的政策问题方面开发更好的实用、相关、适当的指标,譬如数字经济中的信任、电子商务、跨境数据流动、物联网等问题。

  (5)期待包括经合组织在内的相关国际组织和感兴趣成员做出努力,加强宏观经济统计中的数字经济测度问题研究,包括对各国统计机构开展自愿性“良好实践”调研,并组织由统计学家和数字企业参与的数字经济测度源数据研讨会。

  (6)与二十国集团工商界活动(B20)、二十国集团劳动会议(L20)、二十国集团智库峰会(T20)等其他团体积极互动,与工商界、民间社会、学术界交流观点,就如何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交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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