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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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

  一、概述:數字世界中的全球經濟

  1. 在2015年安塔利亞峰會上,二十國集團領導人認識到,我們生活的互聯網經濟時代給全球經濟增長帶來的機遇與挑戰並存。2016年,二十國集團將探討共同利用數字機遇、應對挑戰,促進數字經濟推動經濟實現包容性增長和發展的路徑。

  2. 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金融科技與其他新的數字技術應用於信息的採集、存儲、分析和共享過程中,改變了社會互動方式。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信息通信技術使現代經濟活動更加靈活、敏捷、智慧。

  3. 數字經濟正在經歷高速增長、快速創新,並廣泛應用到其他經濟領域中。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在加速經濟發展、提高現有產業勞動生產率、培育新市場和產業新增長點、實現包容性增長和可持續增長中正發揮着重要作用。

  4. 在認識到各國、各地區和全球不同利益相關方之間已有的數字和互聯網相關戰略的同時,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工作組發揮了二十國集團獨特優勢,助力於討論信息通信技術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提出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的一些共識、原則和關鍵領域。二十國集團將促進成員之間以及成員之外的溝通與合作,確保強大、活躍、互聯的信息通信技術,能帶動數字經濟的繁榮和蓬勃發展,促進全球經濟增長,並惠及世界人民。

  二、指導原則:前進的指南

  5. 二十國集團成員同意以下促進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的共同原則:

  (1)創新。信息通信技術中的技術創新,以及由信息通信技術驅動的經濟活動中的創新,都是實現經濟包容性增長和發展的關鍵驅動力。

  (2)夥伴關係。為了增進合作、應對共同挑戰、推進全球數字經濟,二十國集團成員間更緊密的夥伴關係有助於分享知識、信息和經驗。因此,通過建設性對話可縮小分歧,促使各方獲益。二十國集團認識到,互聯網是支撐數字經濟的現代信息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互聯網治理應繼續遵循信息社會世界峰會(WSIS)成果中的規定。特別是,我們強調致力於一種多利益攸關方的互聯網治理模式,其中包括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技術團體和國際組織根據其各自的角色和責任充分、積極參與。我們支持多利益攸關方進程,支持對所有利益相關方包容、透明、負責任的倡議,以實現互聯互通的數字世界。

  (3)協同。數字經濟幾乎涉及到所有經濟社會領域,並與二十國集團其他議題、特別是創新和新工業革命議題密切相關,二十國集團成員願意協調相關議題的討論,避免重複、確保一致。

  (4)靈活。鑑於不同成員有不同的關切和優先事項,二十國集團認識到靈活的重要性。

  (5)包容。二十國集團成員應與所有利益相關方共同努力,縮小各類數字鴻溝,促進創業、創新和經濟活動,進一步開發所有人均可獲得的多語言、多形式的內容和服務,人們需要媒體、信息、數字素養等方面的能力和技能,可以利用信息通訊技術並促進其進一步發展。因此,我們認可多語言原則的重要性,以確保所有民族語言、文化和歷史的多樣性。應繼續將數字包容性和使用數字技術來提升包容性作為推進數字經濟的關鍵要素,以確保無論性別、地區、年齡、能力或經濟地位如何,都沒有人被落下。二十國集團成員還認識到,數字經濟在促進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目標上的潛力。

  (6)開放和有利的商業環境。二十國集團認識到私營部門在數字經濟中的關鍵作用,以及維護有利和透明的法律、監管、政策環境,促進開放和競爭的市場的重要性。認識到在數字經濟中實施競爭和消費者保護法律的重要性,這些都有利於市場准入、信息通信技術創新和數字經濟增長。

  (7)促進經濟增長、信任和安全的信息流動。二十國集團成員重申信息社會世界峰會突尼斯承諾第4段的內容,認識到信息、思想、知識的自由流動以及表達自由對數字經濟至關重要,對發展大有裨益。我們支持維護互聯網全球屬性的信息通信技術政策,促進信息跨境流動,允許互聯網使用者依法自主選擇獲得在線信息、知識和服務。與此同時,二十國集團認識到必須尊重適用於隱私和個人數據保護的框架,因為這些對增強數字經濟領域信心和信任至關重要。應提高基於信息通信技術的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性,以使信息通信技術繼續成為加快經濟發展的可靠動力。

  三、關鍵領域:進一步釋放數字經濟潛力

  數字經濟工作組將遵循上述原則,明確數字經濟合作的優先事項,為數字經濟發展、促進經濟增長和確保數字包容性提供有利條件。為此,鼓勵成員:

  6. 擴大寬帶接入,提高寬帶質量

  (1)加速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互聯互通。促進互聯網交換中心(IXPs)建設。鼓勵所有國家讓互聯網接入成為發展和增長舉措的核心。

  (2)在合法可預測的競爭環境中,促進寬帶網絡覆蓋、提高服務能力和質量。特別是,探索以可負擔的價格擴大高速互聯網接入和連接的方式。

  7. 促進信息通信技術領域的投資

  (1)通過促進研發和創新(RDI)以及投資,包括數字經濟跨境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框架,改善商業環境。歡迎公私夥伴關係(PPP)、商業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社會基金等形式投資信息通信技術基礎設施和應用。鼓勵開源技術和其他技術的發展。

  (2)鼓勵組織信息通信技術企業和金融機構間的投資信息交流活動,鼓勵二十國集團成員間的在信息通信技術領域相互投資。

  8. 支持創業和促進數字化轉型

  (1)鼓勵通過有利和透明的法律框架,支持研發和創新的項目以及對創新企業運行良好的資本市場推動基於互聯網的研發和創新。支持發展中和新興國家開展數字技術能力建設和基於互聯網的創業。

  (2)利用互聯網促進產品、服務、流程、組織和商業模式的創新。

  (3)鼓勵數字技術與製造業融合,建設一個更加連接的、網絡化、智能化的製造業。利用信息通信技術改善教育、醫療和安全、環境保護、城市規劃、衛生保健和其他公共服務。促進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電子物流、在線旅遊、互聯網金融和分享經濟等服務業的持續發展。促進農業生產、運營、管理的數字化,以及農產品配送的網絡化轉型。

  (4)為寬帶提供商創造條件,鼓勵擴展、創新、消費者保護和競爭,研究制定防止商業寬帶網絡實施反競爭性的屏蔽、流量調節、數據優先的政策的可能性。我們注意到,在數字經濟背景下一些成員在開放互聯網方面的重要的監管和立法程序以及其潛在驅動力,呼籲進一步在國際層面分享機遇和挑戰方面的信息。

  9. 促進電子商務合作

  (1)使用可信的數字化手段促進電子商務跨境貿易便利化,如,無紙化通關、電子交易單據、數字認證的互認、電子支付和網上支付等。同時,加強合作,防止市場准入壁壘和其他壁壘。應關注稅收的相關問題,譬如,確保有效地支付國際電子商務稅收,尤其考慮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問題。加強在國際範圍內開展電子商務測度和數字經濟對宏觀經濟影響的研究。

  (2)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合作,發展爭端解決方式,確保為消費者提供與電子商務特點相適應的多種選擇,這些選擇應在本國法律法規框架下,並與該成員的國際法律義務保持一致。

  (3)通過確保尊重隱私和個人數據保護,樹立用戶信心,這是影響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

  10. 提高數字包容性

  (1)採取多種政策措施和技術手段來縮小數字鴻溝,包括各國之間和各國之內的數字鴻溝,特別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各地區和各群體之間,包括男性和女性之間的數字鴻溝,推動普遍接入,包括為所有人提供均等的數字機會開放式接入互聯網。提高最貧困地區居民,特別是20%的最貧困居民,以及人口密度低的地區居民的寬帶接入,努力為最不發達國家提供普遍和可負擔得起的互聯網接入。重申確保按照《連通2020目標議程》,實現在2020年前新增的15億人能夠聯網,並享用有意義的互聯網接入的目標。

  (2)促進數字技術在中小學教育中的使用,以及在非正式教育中的使用,包括圖書館、博物館和其他以社區為基礎的組織中的使用,以縮小不同收入水平間的差距,推動適應數字經濟的勞動力的發展。努力確保越來越多的中小學生可以在教室中合法接入教育內容,並且有寬帶連接和數字化工具。

  (3)促進食品配送、教育、衛生、補貼分配和治理等帶來社會福利的數字技術的發展。

  (4)認識到數字經濟可能帶來技能短缺、技能不匹配方面的風險和挑戰,以及逐步上升的對待因技能缺乏所導致的落後群體的不平等,因此,通過學術機構和技術學校、圖書館、企業和社區組織之間開展合作,推廣數字技術和更具競爭力的勞動力非常重要。提高公眾的數字技能,包括青年和老年人,女性和男性,殘疾人,文盲和弱勢群體,以及低收入國家、發展中國家的民眾,幫助他們參與數字經濟,釋放數字經濟在創造高質量就業、提供體面的工作、促進收入增長和福利提升方面的潛力。加強勞動者權利保護方面的合作。

  11. 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

  (1)通過政策支持,促進中小微企業使用信息通信技術進行創新、提高競爭力、開闢新的市場分銷渠道。

  (2)推動以可負擔的價格為中小微企業運營提供所需的數字基礎設施。

  (3)鼓勵中小微企業為公共部門提供信息通信產品和服務,融入全球價值鏈。

  (4)鼓勵參與「全球企業註冊倡議」等工作,創造透明簡捷的商業註冊機制。

  四、政策支持:營造開放、安全的環境

  二十國集團旨在鼓勵交流、增進相互了解,加強政策制定、監管領域的合作。為此,鼓勵成員:

  12. 知識產權

  重申《二十國集團安塔利亞峰會領導人公報》第26段內容,認識到適當、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對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13. 促進合作並尊重自主發展道路

  鼓勵成員開展國際合作,減少、消除或防止不必要的監管要求的差異,以釋放數字經濟的活力,同時認識到所有成員應與其國際法律義務保持一致,並根據各自的發展情況、歷史文化傳統、國家法律體系和國家發展戰略來規劃發展道路。

  14. 培育透明的數字經濟政策制定

  (1)發展和保持公開、透明、包容及以證據為基礎的數字經濟政策制定方式,並考慮到所有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在法律、法規、政策和其他措施審議、制定、實施之前,公開徵求其意見。

  (2)鼓勵發布相關的、可公開的政府數據,並認識到這些對於帶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的潛力。

  (3)鼓勵智能的公共採購方案,支持私營部門創新數字產品生產和服務,同時保持需求由市場主導。

  15. 支持國際標準的開發和使用

  支持技術產品和服務的國際標準的開發和應用,這些國際標準應與包括世貿組織規則和原則在內的國際規則保持一致。

  16. 增強信心和信任

  (1)增強在線交易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鼓勵發展安全的信息基礎設施,以促進可信、穩定和可靠的互聯網應用。

  (2)作為我們應對信息通信技術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威脅和缺陷所做的努力的一部分,包括那些信息通信技術的關鍵基礎設施,要盡力加強國際協作、能力建設和公私夥伴關係,包括在相關國際論壇開展建設性討論。支持和鼓勵使用基於風險的技術標準、指導原則和最佳實踐,以識別、評估、管理公私部門的安全風險。

  (3)加強在線交易方面的國際合作,共同打擊網絡犯罪和保護信息通信技術環境。

  17. 管理無線電頻率頻譜促進創新

  認識到在數字經濟時代有效管理無線電頻譜對於實現移動革命全部潛能的重要性。

  五、前進的方向:採取行動帶來改變

  認識到正在進行中的數字化轉型正在重塑當今經濟和社會並將在未來持續進行,二十國集團同意繼續在以下事項上開展密切合作。基於此,二十國集團將:

  (1)鼓勵建立多層次交流,包括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國際組織、技術和學術群體等利益相關方以及行業組織、勞工組織等其他各方分享觀點,促進數字經濟合作。

  (2)鼓勵二十國集團成員交流政策制定和立法經驗,分享最佳實踐。

  (3)鼓勵通過數字經濟方面的培訓和研究合作使二十國集團中的發展中國家受益。

  (4)歡迎和鼓勵聯合國、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電信聯盟、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世界銀行和其他國際組織,在重要的政策問題方面開發更好的實用、相關、適當的指標,譬如數字經濟中的信任、電子商務、跨境數據流動、物聯網等問題。

  (5)期待包括經合組織在內的相關國際組織和感興趣成員做出努力,加強宏觀經濟統計中的數字經濟測度問題研究,包括對各國統計機構開展自願性「良好實踐」調研,並組織由統計學家和數字企業參與的數字經濟測度源數據研討會。

  (6)與二十國集團工商界活動(B20)、二十國集團勞動會議(L20)、二十國集團智庫峰會(T20)等其他團體積極互動,與工商界、民間社會、學術界交流觀點,就如何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交流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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