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台司覆勘贺兰进兴党与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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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台司覆勘贺兰进兴党与诏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3

军司所推鞫妖贼贺兰进兴等五十九人,昨令宰司详覆推状,款验节目,并无参差。缘是妖逆之徒,不同寻常刑狱,便令裁断,冀免停留。今高元裕及魏谟等论奏,请付法司覆问,重慎刑辟,与众弃之。斯亦旧章,雅当依允。其妖贼徒党,除白身及官健四人,依前军中及状内推勘,馀并宜付御史台重复,限三日内闻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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