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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户部钱充州县官课料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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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户部钱充州县官课料敕
作者:李纯 
(唐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1

河东、河中、凤翔、易定四道,州县久破,俸给至微。吏曹注官,将同北远。在于理体,切要均融。宜以户部钱五万五千贯文,充加四道州县官课料。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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