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戶部錢充州縣官課料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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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戶部錢充州縣官課料敕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1

河東、河中、鳳翔、易定四道,州縣久破,俸給至微。吏曹注官,將同北遠。在於理體,切要均融。宜以戶部錢五萬五千貫文,充加四道州縣官課料。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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