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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君救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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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君救赵论
作者:唐顺之 
本作品收录于《古文观止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彊之暴亟矣,今悉兵以临必亡。之障也。亡,则且为之后。,又诸国之障也,亡,则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故救者,亦以救;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之符,以纾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信陵一公子耳,固有王也,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也,非为六国也,为焉耳;非为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而在他国,则虽撤之障,虽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平原,或平原而非信陵之姻戚,虽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祇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亦不负;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于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为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而?信陵不忌魏王,之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帅师”。嗟乎!圣人之为虑深矣!


注释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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