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上古三代文/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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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全上古三代文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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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晋惠公[编辑]

公名夷吾,武王少子唐叔虞之后,献公子。以骊姬之难奔梁,为里克所迎立。在位十四年。谥曰惠公。

在梁遗里克书[编辑]

诚得立,请遂封子于汾阳之邑。《史记‧晋世家》。

韩誓[编辑]

失次犯令死,将止不面夷死,伪言误众死。《晋语》三。

晋文公[编辑]

公名重耳,惠公兄。以骊姬之难出亡十九年,秦纳之,晋遂世霸。在位九年。谥曰文公。

合诸矦盟[编辑]

吾闻国之昏,不由声色,必由奸利。好乐声色者,淫也;贪奸者,惑也。夫淫惑之国,不亡必残。自今以来,无以美妾疑妻,无以声乐妨正,无奸情害公,无以货利示下。其有之者,是谓伐其根素,流于华叶。若此者,有患无忧,有寇勿弭。不如言者,盟示之。《说苑‧反质》。

践士盟[编辑]

凡我同盟,各复旧职。《左传》定元年,辥宰引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又襄二十五年,子产引城濮之役布命曰︰“各复旧职。”

践土载书[编辑]

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左传》定四年祝佗引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其载书云云。 案︰践土之盟,尹氏、王子虎在焉,故称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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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淫宫室,以妨人宅。板筑以时,无夺农功。《说苑‧建本》。

晋厉公[编辑]

公名州蒲,案︰《春秋》成十年疏引应劭作《旧名讳议》云︰“周穆王名满,晋厉公名州满,是同名不讳。”今作“蒲”,疑误。景公太子。在位八年,为其臣栾书、荀偃所弑。谥曰厉公。

以杀三郤辞于栾书中行偃[编辑]

寡人有讨于郤氏,既伏其辜矣。大夫无辱,其复职位。《左传》成公十七年。

晋平公[编辑]

公名彪,悼公子。在位二十六年。谥曰平公。

授郑公孙段䇲[编辑]

子丰有劳于晋国,余闻而弗忘。赐女州田,以胙乃旧勋。《左传》昭三年。

逐栾盈下令国人[编辑]

自文公以来,有力于先君,而子孙不立者,将授立之。得之者赏。《晋语》八。

令国中[编辑]

欲有谏者为隐,左右言及国吏,罪。《说苑‧善说》。

祖朝[编辑]

朝,晋献公时人。

上书献公[编辑]

草茅臣东郭氏祖朝,愿请开国家之计。《说苑‧善说》。

介子推从者[编辑]

推,从晋文公出亡。一作介之推。《琴操》作介子绥。《列仙传》云︰“姓王名定。”从者阙姓名。

悬书宫门[编辑]

龙欲上天,五蛇为辅。龙已升云,四蛇各入其宇。一蛇独怨,终不见处所。《史记‧晋世家》︰“文公反国,赏从亡者。介子推不言禄,禄亦不及,与其母偕隐。从者怜之,乃悬书宫门。”

有龙矫矫,顷失其所。五蛇从之,周遍天下。龙饥无食,一蛇割股。龙反其渊,安其壤土。四蛇入穴,皆有处所。一蛇无穴,号于中野。《说苑‧复恩》︰“文公即位,赏不及推,至死不复见。推从者怜之,乃悬书宫门。” 案︰《吕氏春秋》、《新序》、《琴操》并作“歌”,其词互异。《说苑‧复恩》又载此为舟之侨陈辞,盖同一事而三说不同。故于《新序》存一说,于《说苑》并列两说,不能定断其孰是也。

雍子[编辑]

雍子,阙其名,楚人。遇谮奔晋,为鄐大夫。

发命于军[编辑]

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左传》襄二十六年︰“声子曰︰‘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雍子发命于军。’” 案︰彭城之役在成十八年。

巫臣[编辑]

巫臣姓屈,一称屈巫。其子狐庸,亦称屈狐。楚之王族,字子灵。为申县尹,故称申公。以争夏姬奔晋,为邢大夫,而楚灭其族。乃通吴于晋以病楚,吴于是始大。

自晋遗楚子重子反书[编辑]

尔以谗慝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左传》成七年。

士燮[编辑]

燮,太傅随会子。以会食邑于随,后更受范为范氏。位至中军佐。谥曰文子。

与楚盟宋西门外[编辑]

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僃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胙国。《左传》成十二年。

士匄[编辑]

匄,士燮子。代荀偃为中军将。谥曰宣子。

同盟于亳载书[编辑]

凡我同盟,毋蕴年,毋壅利,毋保奸,毋留慝,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或闲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左传》襄十一年。

士弱[编辑]

弱,太傅士渥浊之子。谥曰庄子。伯之言长,故又称庄伯。

同盟於戏载书[编辑]

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异志者,有如此盟。《左传》襄九年。

荀罃[编辑]

罃,荀首子。代韩厥为中军将。谥曰武子。以荀首食邑于知,故以邑氏为知氏。首兄林父将中行,故以官氏为中行氏。伯之言长,故林父之嗣通称中行伯,荀首之嗣通称为知伯。

伐郑令于诸矦[编辑]

修器僃,盛糇粮,归老幼,居疾于虎牢,肆眚围郑。《左传》襄九年。

荀偃[编辑]

偃字伯游,林父孙。代荀罃为中军将。谥曰献子。

棫林令[编辑]

鸡鸣而驾,塞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左传》襄十四年。

祷河[编辑]

齐环怙恃其险,负其众庶,弃好背盟,陵虐神主。曾臣彪将率诸矦以讨焉,其官臣偃实先后之。茍捷有功,无作神羞。官臣偃无敢复济,唯尔有神裁之。《左传》襄十八年。

督扬盟[编辑]

大毋侵小。《左传》襄十九年。

羊舌肹[编辑]

肹字叔向,一字叔誉,晋之公族,中军尉佐羊舌职次子。食邑于杨,亦称杨肹。平公初,代士渥浊为太傅。昭公时,位上大夫。

诒郑子产书[编辑]

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彊,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𧩂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肹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左传》昭六年︰“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

诈为苌弘卖周书[编辑]

苌弘谓叔向曰︰“子为我谓晋君,所与君期者,时可矣。何不亟以兵来!{{*|《韩非子‧内储说下》︰“叔向之谗苌弘也,为书曰︰‘苌弘谓叔向云云,因佯遗其书。’周以苌弘为卖周也,乃杀之。”

苌弘谓叔向曰︰“子起晋国之兵以攻周,吾废刘氏而立单氏。”《说苑‧权谋》。 案︰《左传》载叔向事,迄于昭十五年。晋灭羊舌氏,在昭二十八年。周杀苌弘,在哀三年,讵是时叔向尚在乎!诸子与《经》、《传》不必尽合。

栾盈[编辑]

盈,栾书孙,黡子。晋下军佐,为范匄所逐,出奔。复入,见杀。及范氏亡,追号曰怀子。

奔楚过周辞于周行人[编辑]

天子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将逃罪。罪重于郊甸,无所伏窜,敢布其死。昔陪臣书,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其子黡,不能保任其父之劳。大君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所逃。若弃书之力,而思黡之罪,臣戮馀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矣。敢布四体,唯大君命焉。《左传》襄二十一年︰“栾盈过于周,周西鄙掠之,辞于行人。王使司徒禁掠栾氏者。”

韩厥[编辑]

韩出唐叔虞之后,曲沃桓叔子万食邑于韩,因为韩氏。万曾孙厥,事景公为上卿,将中军,谥曰献子。六世至景矦虔,与赵、魏分晋,列为诸矦。又二世,遂灭晋。

对问大业之后为祟[编辑]

大业之后,在晋绝祀者,其赵氏乎!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中衍人面鸟噣,降佐殷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厉无道,而叔带去周适晋,事先君文矦。至于成公,世有立功,未尝绝祀。今吾君独灭赵宗,国人哀之,故见龟策,唯君图之。《史记‧赵世家》︰“晋景公疾,卜之,大业之后不遂者为祟。景公问韩厥,厥知赵孤在,乃曰。”

申不害[编辑]

不害,京人,故郑贱臣。韩昭矦以为相。有《申子》三卷。

申子[编辑]

君臣[编辑]

明君治国,而晦晦,而行行,而止止。三寸之机运而天下定,方寸之基正而天下治,故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蓺文类聚》十九,《意林》二,《太平御览》三百九十,又六百二十四。

大体[编辑]

夫一妇擅夫,众妇皆乱;一臣专君,群臣皆蔽。故妒妻不难破家也,而乱臣不难破国也。是以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莫得专君焉。今人君之所以高为城郭而谨门闾之闭者,为寇戎盗贼之至也。今夫弑君而取国者,非必逾城郭之险而犯门闾之闭也,蔽君之明,塞君之聪,夺之政而专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国矣。《群书治要》,又见《长短经‧大体》,又见《意林》。

智均不相使,力均不相胜。《意林》。

今使乌获、彭祖负千钧之重,而怀琬琰之美,令孟贲、成荆带干将之剑卫之,行乎幽道,则盗犹偷之矣。今人君之力,非贤乎乌获、彭祖,而勇非贤乎孟贲、成荆也;其所守者,非特琬琰之美、千钧之重也,而欲勿失,其可得耶?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臣如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为人臣者,操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网,圣人之符。张天地之网,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之,示人有馀者人夺之,示人不足者人与之。刚者折,危者覆,动者摇,静者安。名自正也,事自定也,是以有道者自名而正之,随事而定之也。鼓不与于五音,而为五音主;有道者不为五官之事,而为治主。君知其道也,臣知其事也。十言十当,百为百当者,人臣之事也,非君人之道也。昔者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乱。是以圣人贵名之正也。主处其大,臣处其细,以其名听之,以其名视之,以其名命之。镜设精无为,而美恶自僃;衡设平无为,而轻重自得。凡因之道,身与公无事,无事而天下自极也。《群书治要》,又见《长短经‧反经》,又略见《意林》、《初学记》二十五。

已下篇名缺。[编辑]

百世有圣人,犹随踵。《战国策》十此下有“而至”二字。千里有贤者,是比肩而立也。《蓺文类聚》二十、《意林》、《御览》四百二。 已上《申子》原次如此,已下各书引见,不得原次。

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史记‧李斯传》、《长短经‧是非》。 案︰此《申子》谓亡王如此耳。《魏志》高堂隆上疏引之,责李斯不正谏。

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北堂书钞》一百四十九、《蓺文类聚》一、《御览》一。

地道不作,是以常静。地道常静,是以正方。举事为之,乃有恒常之静者,符信受令必行也。《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七

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蓺文类聚》五十四,《文选》颜延年《䜩华林诗》注、又邹阳《上书吴王》注,《御览》六百三十八。

尧之治也,盖明法审令而已。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安乐其法也。《蓺文类聚》五十四、《御览》六百三十八。

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令。《蓺文类聚》五十四。

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蓺文类聚》五十四、《御览》六百三十八。

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曰贵土。土,食之本也。《御览》三十七。

韩非[编辑]

非,韩之诸公子。与李斯俱师事荀卿。韩王安之五年,奉使之秦,留而不遣。寻为李斯所谮,下吏治罪,自杀。有《韩子》二十卷。

上书秦王[编辑]

韩事秦三十馀年,出则为捍蔽,入则为席荐。秦特出锐师取韩地而韩随之,怨悬于天下,功归于强秦。且夫韩入贡职,与郡县无异也。今日臣窃闻贵臣之计,举兵将伐韩。夫赵氏,聚士卒,养从徒,欲赘天下之兵,明秦不弱,则诸矦必灭宗庙,欲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计也。今释赵之患,而攘内臣之韩,则天下明赵氏之计矣。夫韩,小国也,而以应天下四击,主辱臣苦,上下相与同忧久矣。修守僃,戒强敌,有蓄积,筑城池以守固。今伐韩,未可一年而灭,拔一城而退,则权轻于天下,天下摧我兵矣。韩叛,则魏应之,赵据齐以为原,如此,则以韩、魏资赵假齐,以固其从,而以与争强,赵之福而秦之祸也。夫进而击赵不能取,退而攻韩弗能拔,则陷锐之卒勤于野战,负任之旅罢于内攻,则合群苦弱以敌而共二万乘,非所以亡韩之心也。均如贵人之计,则秦必为天下兵质矣。陛下虽以金石相弊,则兼天下之日未也。今贱臣之进愚计︰使人使荆,重币用事之臣,明赵之所以欺秦者;与魏质以安其心,从韩而伐赵,赵虽与齐为一,不足患也。二国事毕,则韩可以移书定也。是我一举,二国有亡形,则荆、魏又必自服矣。故曰︰“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以秦与赵敌衡,加以齐,今又背韩,而未有以坚荆、魏之心,夫一战而不胜,则祸构矣。计者,所以定事也,不可不察也。韩、秦强弱,在今年耳。且赵与诸矦阴谋久矣。夫一动而弱于诸矦,危事也;为计而使诸矦有意我之心,至殆也。见二疏,非所以强于诸矦也。臣窃愿陛下之幸熟图之,攻伐而使从者闻焉,不可悔也。《韩非子‧存韩》。 案︰下文云“诏以韩客之所上书,书言韩之未可举,下臣斯”,明此篇是书。

韩非子佚文[编辑]

四千五百六十岁为一元,元中有厄,故圣人有九岁之畜,以僃之也。《续汉‧律历志下》注补引。

魏绛[编辑]

魏出周文王庶子毕公高之后。毕万仕晋,封于魏,以邑为氏。万曾孙绛,事悼公为列大夫,进中军司马,佐新军。谥曰庄子,一云昭子。六世至武矦击,与韩、赵三分晋地,灭晋后。

授仆人书[编辑]

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矦,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于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左传》襄三年。

臣诛于扬干,不忘其死。日君乏使,使臣狃中军之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矦,臣敢不敬?君不说,请死之。《国语》十三。

魏无忌[编辑]

无忌,魏绛十二世孙,魏安釐王之弟,封信陵君。以矫夺晋鄙军惧罪,留赵十年,还魏为上将军。秦用反闲废之,病酒而卒。有《魏公子兵法》二十一篇,《图》十卷。

下令军中[编辑]

父子俱在军中,父归;兄弟俱在军中,兄归;独子无兄弟,归养。《史记‧信陵君传》︰“公子将晋鄙军,勒兵,下令军中。”

李悝[编辑]

悝事魏文矦,为上地守,寻入相。

习射令[编辑]

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韩非子‧内储说上》︰“李悝为上地守,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云云。令下,而人皆疾习射,与秦人战,大败之。”

为魏文矦作尽地力之教[编辑]

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为粟一百八十万石矣。

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馀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馀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馀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上孰其收自四,馀四百石;中孰自三,馀三百石;下孰自倍,馀百石。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孰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小饥则发小孰之所敛,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粜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馀以补不足也。《汉书‧食货志》。

范痤[编辑]

痤,亦作座,为魏安釐王相。

献书魏王[编辑]

臣闻赵王以百里之地,请杀痤之身。夫杀无罪范痤,痤薄故也;而得百里之地,大利也。臣窃为大王美之。虽然,而有一焉。百里之地不可得,而死者不可复生也,则主必为天下笑矣!臣窃以为与其以死人市,不若以生人市便也。《战国策》二十一︰“赵王使人以百里之地请杀范痤于魏,魏王许诺。范痤献书魏王。”

又遗其后相信陵君书[编辑]

夫赵、魏,敌战之国也。赵王以咫尺之书来,而魏王轻为之杀无罪之痤。痤虽不肖,故魏之免相望也。尝以魏之故,得罪于赵。夫国内无用臣,外虽得地,势不能守。今能守魏者,若如君矣。王听赵杀痤之后,强秦袭赵之欲,倍赵之割,则君将何以止之也?此君之累也。《战国策》二十一,又略见《史记》,又略见《说苑‧善说》。

郑桓公[编辑]

公名友,厉王少子,宣王母弟。为周司徒,封于郑。从平王东迁,建国于新郑。传十三世幽公,为韩所灭。

与商人盟誓[编辑]

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左传》昭十六年。

郑庄公[编辑]

公名寤生,桓公孙。世执周政。桓王即位,为左卿士,寻夺政。

城颍誓[编辑]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左传》隐元年。

郑定公[编辑]

公名寍,简公子。在位十三年。谥曰定公。

令国中[编辑]

有能还吴军者,吾与分国而治。《吴越春秋‧阖庐内传》四。

公子归生[编辑]

归生字子家,郑执政大夫。

使执讯与赵盾书[编辑]

寡君即位三年,召蔡矦而与之事君。九月,蔡矦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矦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矦偕。十一月,克灭矦宣多,而随蔡矦以朝事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矦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矦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馀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儵,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彊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左传》文十七年。

公子𬴂[编辑]

𬴂,字子驷,穆公孙。代子罕执政,为盗所杀。后别为驷氏。

以从楚告于晋[编辑]

君命敝邑︰“修而车赋,儆而师徒,以讨乱略。”蔡人不从,敝邑之人不敢寍处,悉索敝赋,以讨于蔡,获司马燮,献于邢丘。今楚来讨曰︰“女何故称兵于蔡?”焚我郊保,冯陵我城郭。敝邑之众,夫妇男女,不遑启处,以相救也。翦焉倾覆,无所控告。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夫人悉痛,不知所庇。民知穷困,而受盟于楚。孤也与其二三臣不能禁止,不敢不告。《左传》襄八年︰“子驷曰︰‘请从楚,𬴂也受其咎。’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騈于于晋。” 案︰上文及九年《盟戏载书》,知此为子驷之词。称孤者,假君命。是时郑𥳑公仅六岁,子驷当国,摄君事。

同盟于戏载书[编辑]

天祸郑国,使介居二大国之间,大国不加德音,而乱以要之,使其鬼神不获歆其禋祀,其民人不获享其土利,夫妇辛苦垫隘。无所底告。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有礼与彊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左传》襄九年︰“同盟于戏。晋士庄子为载书,公子𬴂趋进曰云云。荀偃曰︰‘改载书。’”注︰“子驷亦以所言载于策,故欲改之。”

公孙舍之[编辑]

舍之,字子展,子罕子,穆公孙。代子孔执政。其后为罕氏。

以服晋告于楚[编辑]

孤以社稷之故,不能怀君。君若以玉帛绥晋,不然,则武震以摄威之,孤之愿也。《左传》襄十一年︰“郑人使良霄、太宰石㚟如楚,告将服于晋。” 案︰襄十年盗杀子驷,而子孔当国摄君事,服晋乃子展主谋。此盖子展之词。称孤者,假君命,是时郑𥳑公仅九岁。

公孙侨[编辑]

侨字子产,一字子美,穆公孙,公子发子。以少正代子皮执政。卒,谥成子。发字子国,故子产之后别为国氏。案︰诸矦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子为公孙,故称公孙。子国之孙始得以王父字为氏,而子产已称国侨,盖后人追言之。

寓书以告士匄[编辑]

子为晋国,四邻诸矦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矦之贿聚于公室,则诸矦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矦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寍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左传》襄二十四年︰“范宣子为政,诸矦之币重。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

复叔向书[编辑]

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左传》昭六年︰“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复书。” 赐进士出身二品衔广东等处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兼管驿传事务黄冈王毓藻校刊

《全上古三代文》卷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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