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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杨晶同志的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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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杨晶同志的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年/第二号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委员长会议的提请,决定撤销杨晶同志的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职务。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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