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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加快澳门公务员本地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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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加快澳门公务员本地化的意见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1998年7月12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年/第24号

(1998年7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公务员本地化是澳门过渡期重要问题之一,它关系到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也关系到1999年12月20日以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顺利运作。

中葡联合声明签署之后,特别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以来,澳门公务员本地化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在距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只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而公务员特别是司厅级公务员本地化仍相对滞后,不利于澳门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对此深表关注。

筹委会建议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继续促请葡方认真采取切实措施,在保持澳门公务员制度基本不变的同时,注重公务员素质,加快公务员本地化进程,以在今年(1998年)内基本实现司厅级公务员本地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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