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菜单
主菜单
移至侧栏
隐藏
导航
首页
随机作品
随机作者
随机原本
所有页面
编者
社群首页
写字间
最近更改
帮助
帮助
关于维基文库
联络我们
方针与指引
搜索
搜索
外观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个人工具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未登录编辑者的页面
了解详情
贡献
讨论
全民健康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审查办法
添加语言
添加链接
作品
讨论
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工具
工具
移至侧栏
隐藏
操作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常规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上传文件
特殊页面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
引用此页
获取短链接
下载二维码
打印/导出
打印版本
下载为EPUB
下载为MOBI
下载为PDF
其他格式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数据项目
外观
移至侧栏
隐藏
下载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全民健康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审查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行政院卫生署命令
中华民国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行政院卫生署(84)卫署健保字第 84005446 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12 条
中华民国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行政院卫生署(89)卫署健保字第 0890036465 号令修正发布全文 32 条;并自发布日起实施
中华民国九十年二月二十三日
行政院卫生署(90)卫署健保字第 0900011849 号令修正发布第 4 条之附表一之四、一之六、二之三、二之五、三之三、三之五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行政院卫生署(91)卫署健保字第 0910021418 号令修正发布全文 34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九日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健保字第0952600038号令
修正发布第 7、10、10-1、28 条条文;并增订第 10-3 条条文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健保字第0962600298号令
修正发布第 6、7、10 条条文及第 16 条条文之附表二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健保字第0982660202号令
修正发布第 14~16 条条文;增订第 15-1 条条文
中华民国一百年一月十三日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健保字第1002660002号令
修正发布第 6 条条文
中华民国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健保字第1002660241号令
修正发布第 16 条条文之附表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类
:
中华民国84年订定命令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全文2次的命令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8次的命令
行政院卫生署命令
全民健康保险法
中华民国附件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