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汉文/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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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六 全汉文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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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八

宦官[编辑]

弘恭[编辑]

恭,沛人。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宣帝时,为中书令。

奏收萧望之等[编辑]

望之、堪、更生朋党相称举,数谮诉大臣,毁离亲戚,欲以擅权专势,诬上不道,请谒者召致廷尉。《汉书‧萧望之传》。

建白下萧望之狱[编辑]

望之前为将军辅政,欲排退许、史,专权擅朝。幸得不坐,复赐爵邑,与闻政事,不悔过服罪,深怀怨望,教子上书,归非于上,自以托师傅,怀终不坐。非颇诎望之于牢狱,塞其怏怏心,则圣朝亡以施恩厚。《汉书‧萧望之传》︰“弘恭、石显等知望之素高节,不诎辱,建白望之。”

列女[编辑]

湻于缇萦[编辑]

缇萦,临菑人,齐太仓令湻于意少女。

上书求赎父刑[编辑]

妾父为吏,齐中《汉书》有“皆”字。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汉书》作“妾痛夫”。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汉书》作“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使得改行自新也。《史记‧仓公传》,又见《汉书‧刑法志》︰“孝文即位十三年,齐太子令湻于公有罪当刑,其少女缇萦随父至长安上书。”

大乳母[编辑]

乳母,东武嗣矦郭它之母。孝景初,年且四十馀,入宫养武帝,帝壮时号之曰大乳母。

上武帝书[编辑]

某所有公田,愿得假倩之。《史记》褚补《滑稽传》。

卓文君[编辑]

文君,蜀郡成都人,卓王孙女,寡而奔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诔[编辑]

嗟嗟夫子兮亶通儒,少好学兮综群书。纵横剑伎兮英敏有誉,尚慕往哲兮更名相如。落魄远游兮赋《子虚》,毕尔壮志兮驷马高车。忆昔初好兮雍容孔都,怜才仰德兮琴心两娱。永托为妃兮不耻当垆,生平浅促兮命也难扶。长夜思君兮形影孤,步中庭兮霜草枯。雁鸣哀哀兮吾将安如,仰天太息兮抑郁不舒。诉此凄恻兮畴忍听予,泉穴可从兮愿殒其躯。梅鼎祚《文纪》有此,未详所出。案︰《西京杂记》︰“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死,文君为诔,传于世。”《杂记》虽言为诔,不载其辞,盖近代依托也。

乌孙公主解忧[编辑]

解忧,楚王戊之孙女。前公主细君死,武帝以楚女为公主,妻乌孙岑陬,复妻翁归靡,复妻狂王。甘露三年,归京师,年且七十,后二年卒。

上昭帝书[编辑]

匈奴发骑田车师,车师与匈奴为一,共侵乌孙,惟天子救之。《汉书‧常惠传》,又见《西域传下》︰“昭帝时,公主上书。”

上宣帝书[编辑]

匈奴复连发大兵侵击乌孙,取车延、恶师地,收人民去,使使谓乌孙趣持公主来,欲隔绝汉。昆弥愿发国半精兵,自给人马五万骑,尽力击匈奴。唯天子出兵以救公主、昆弥。《汉书‧西域传下》︰“宣帝初即位,公主及昆弥皆遣使上书言。”又见《常惠传》,小异。 案︰公主与昆弥各自上书,史家合倂载之,故与《匈奴传》小异。

又上宣帝书[编辑]

年老土思,愿得归骸骨,葬汉地。《汉书‧西域传下》。

冯嫽[编辑]

嫽,楚主解忧侍者,为乌孙右大将妻,号曰冯夫人。甘露三年,从楚主归京师。元帝时,复遣往乌孙。

上元帝书[编辑]

愿使乌孙,镇抚星弥。《汉书‧乌孙传》。

敬武长公主[编辑]

公主,宣帝女。鸿嘉中,寡居,适丞相辥宣。元始中,莽自为安汉公,遣使以元后诏赐药死。

上哀帝书[编辑]

愿还宣葬延陵。《汉书‧辥宣传》︰“宣免归故郡,公主留京。后宣卒,主上书,奏可。”

阙名[编辑]

蒐田誓[编辑]

无干车,无自后射。《周礼‧夏官》注,贾《疏》云︰“此据《汉田律》而言。”又见《秋官‧士师》注,作《军礼》。

与路中大夫盟[编辑]

若反,言汉已破矣。齐趣下三国,不且见屠。《史记‧齐悼惠王世家》︰“胶西、菑川、济南三国将劫,与路中大夫盟云云。”又见《汉书‧高五王传》。

上书言樊他广不当代后[编辑]

荒矦市人病不能为人,令其夫人与其弟乱,而生他广。他广实非荒矦子,不当代后。《史记‧樊哙传》︰“孝文帝立封哙庶子市人为武阳矦。薨,谥为荒矦,子他广代矦。六岁,矦家舍人得罪他广,怨之,乃上书,诏下吏。”又见《汉书‧樊哙传》。

上书言祠太一[编辑]

古者天子,三年壹用太牢,祠神三一︰天一、地一,太一。《史记‧封禅书》︰“亳人谬忌奏祠太一方,其后人有上书言。”又见《汉书‧郊祀志上》。

上书言春解祠[编辑]

古者天子常以春解祠,祠黄帝用一枭、破镜;冥羊用羊祠,马行用一青牡马,太一、泽山君地长用牛,武夷君用干鱼,阴阳使者以一牛。《史记‧封禅书》︰“后人复有上书言。”又见《汉书‧郊祀志上》。

上书言宜立昌邑王[编辑]

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也。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汉书‧霍光传》︰“昭帝崩,亡嗣,武帝六男,独有广陵王胥在。郎有上书言云云,擢郎为九江太守。”

上书言霍氏[编辑]

大将军时,主弱臣彊,专制擅权。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恐危宗庙。灾异数见,尽为是也。《汉书‧霍光传》︰“霍山曰︰‘尝有上书言云云。其言绝痛,山屏不奏。’”

为徐福上书[编辑]

臣闻客有过主人者,见灶直堗,𠊓有积薪。客谓主人曰︰“曲其堗,远其积薪,不者将有火患。”主人嘿然不应。居无几何,家果失火,乡聚里中人哀而救之,火幸息。于是杀牛置酒,燔发灼烂者在上行,馀各用功次坐,而反不录言曲堗者。向使主人听客之言,不费牛酒,终无火患。今茂陵徐福数上书,言霍氏且有变,宜防绝之。向使福说得行,则无裂地出爵之费,而国安平自如。今往事既已,而福独不得与其功,惟陛下察徙薪曲堗之策,而使居燔发灼烂之右。《说苑‧权谋》。

臣闻客有过主人者,见其灶直突,𠊓有积薪。客谓主人︰“更为曲突,远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应。俄而家果失火,邻里共救之,幸而得息。于是杀牛置酒,谢其邻人,灼烂者在于上行,馀各以功次坐,而不录言曲突者。人谓主人曰︰“乡使听客之言,不费牛酒,终亡火患。今论功而请宾,曲突徙薪亡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邪?”主人迺寤而请之。今茂陵徐福数上书言霍氏且有变,宜防绝之。乡使福说行,则国亡裂土出爵之费,臣亡逆乱诛灭之败。往事既已,而福独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贵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发灼烂之右。《汉书‧霍光传》。 案︰此与《说苑》互有删节而加详,故分载之。

上书言宜改币[编辑]

古者以龟贝为货,今钱易之,民以故贫,宜可改币。《汉书‧师丹传》︰“会有上书言。”

请腊祀社稷[编辑]

令县常以春三月及时腊,祀社稷以羊豕,民里社各自财以祠。《史记‧封禅书》︰“高祖十年春,有司请。”又见《汉书‧郊祀志上》。

固请建太子[编辑]

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千馀岁。古之有天下者,莫不长焉,用此道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高帝亲率士大夫,始平天下,建诸矦,为帝者太祖,诸矦王及列矦始受国者,皆亦为其国祖。子孙继嗣,世世弗绝,天下之大义也,故高帝设之以抚海内。今释宜建,而更选于诸矦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议不宜,子启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史记‧文纪》︰“元年正月,有司固请。”又见《汉书‧文纪》。

奏请立栗姬为皇后[编辑]

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今太子母无号,宜立为皇后。《史记‧外戚世家》︰“王夫人阴使人趣立栗姬为皇后,大行奏事毕曰云云。”又见《汉书‧孝景王皇后传》︰“大行奏事,文曰。”

奏议不举孝廉者罪[编辑]

古者,诸矦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迺加九锡;不贡士,壹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诏议不举孝廉者罪,有司奏议云云,奏可。”

请造白金皮币[编辑]

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县官衣食振业,用度不足,请收银锡造白金及皮币,以足用。《汉书‧武纪》︰“元狩四年冬,有司言。”

古者皮币,诸矦以聘享,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裹取镕。徐广音容。《汉书》作“钱质而取鋊”,师古音浴。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史记‧平准书》︰“有司言。”又见《汉书‧食货志下》。

请算轺书贾人缗钱[编辑]

郡国颇被菑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赋,而民不齐出于南亩,商贾滋众,贫者蓄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买居邑,稽诸物,《汉书》作“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𢌿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者,没入田僮。《史记‧平准书》︰“其明年,公卿言。”又见《汉书‧食货志下》。

奏故太子谥号园邑[编辑]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义也。陛下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礼不逾闲。谨行视孝昭帝所为,故皇太子起位在湖,史良娣冢在博望苑北,亲史皇孙位在广明郭北。《谥法》曰︰“谥者,行之迹也。”愚以为亲谥宜曰悼,皇母曰悼后,比诸矦王园,置奉邑三百家。故皇太子谥曰戾,置奉邑二百家。史良娣曰戾夫人,置守冢三十家。园置长丞,周卫奉守如法。以湖阌乡邪里聚为戾园,长安白亭东为戾后园,广明成乡为悼园,皆改葬焉。《汉书‧武五子传》︰“宣帝初即位,诏议故太子谥置园邑,有司奏。”

复言悼园戾园号邑[编辑]

《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因园为寝,以时荐享焉。益奉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奉明县。尊戾夫人曰戾后,置园奉邑,及益戾园各满三百家。《汉书‧武五子传》︰“后八岁,有司复言。”

奏菑川王终古淫乱事[编辑]

终古使所爱奴与八子及诸御婢奸,终古或参与被席,或白昼使裸伏,犬马交接,终古亲临观。产子,辄曰︰“乱不可知,使去其子。”《汉书‧齐悼惠王传》︰“五凤中,青州刺史奏。”

奏逮捕菑川王终古[编辑]

终古位诸矦王,以令置八子,秩比六百石,所以广嗣重祖也。而终古禽兽行,乱君臣夫妇之别,悖逆人伦,请逮捕。《汉书‧齐悼惠王传》︰“青州刺史奏终古,事下丞相御史,奏云云。” 案︰五凤三年,丞相丙吉卒,御史大夫黄霸为丞相。今此丞相未知属谁,故编入阙名类。

劾奏王尊[编辑]

尊妄诋欺非𧩂赦前事,猥历奏大臣,无正法,饰成小过,以涂污宰相,摧辱公卿,轻薄国家,奉使不敬。《汉书‧王尊传》︰“成帝初即位,尊于是劾奏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下御史丞问状,劾奏云云。有诏左迁尊为高陵令。”

劾奏王章[编辑]

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补吏,而私荐之,欲令在朝阿附诸矦;又知张美人体御至尊,而妄称引羌胡杀子荡肠,非所宜言。《汉书‧元后传》︰“上使尚书劾奏章,遂下章吏。” 案︰《成纪》,事在阳朔元年。

奏改徙陈汤[编辑]

汤前亲诛郅支单于,威行外国,不宜近边塞。《汉书‧陈汤传》︰“汤与解万年俱徙敦煌。久之,敦煌太守奏云云。诏徙安定。”

劾奏申咸、炔钦[编辑]

咸、钦幸得以儒官选擢僃腹心,上所折中定疑,知丹社稷重臣,议罪处罚,国之所慎,咸、钦初傅经义以为当治,事以暴列,迺复上书妄称誉丹,前后相违,不敬。《汉书‧师丹传》︰“给事中博士申咸、炔钦上书言,丹以此贬黜,恐不厌众心,尚书劾云云。上贬咸、钦秩各二等,遂策免丹。” 案︰《百官表》,当在建平元年。

奏遣王莽王仁就国[编辑]

新都矦莽,前为大司马,贬抑尊号之议,亏损孝道,及平阿矦仁臧匿赵昭仪亲属,皆就国。《汉书‧元后传》︰“傅太后、帝母丁姬皆称尊号,有司奏。” 案︰《哀纪》,事在建平二年。

劾奏王嘉[编辑]

嘉言事恣意,迷国罔上,不道。《汉书‧两龚传》︰“丞相王嘉上书,荐故廷尉梁相等,尚书劾奏。” 案︰《哀纪》、《王嘉传》,事在元寿元年。

奏劾龚胜夏矦常[编辑]

胜吏二千石,常位大夫,皆幸得给事中,与论议,不崇礼义,而居公门下相非恨,疾言辨讼,媠谩亡状,皆不敬。《汉书‧两龚传》。

[编辑]

天阴雨,人之病为之先动,是阴相应而起也。天将阴雨,又使人睡卧者,阴气也。《御览》十引《汉名臣奏》。

[编辑]

汉得阴山,匈奴长老过之,未尝不哭。《蓺文类聚》七、《御览》四百八十七引《汉名臣奏》。 案︰《汉书‧匈奴传》,元帝时郎中矦应亦有此语,而文不同。

燕王定国罪议[编辑]

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道,当诛。《史记‧荆燕世家》︰“元朔元年,肥如令郢人昆弟复上书,具言定国阴事,以此发觉,诏下公卿。皆议曰云云。上许之,定国自杀。”又见《汉书‧燕王刘泽传》。

江都王建罪议[编辑]

建失臣子道,积久辄蒙不忍,遂谋反逆。所行无道,虽桀纣恶不至于此,天诛所不赦,当以谋反法诛。《汉书‧景十三王传》︰“有司请捕诛建,制曰︰‘与列矦吏二千石博士议。’议者皆曰云云。” 案︰《武纪》,事在元狩二年。

尊宝鼎议元鼎四年六月[编辑]

闻昔泰帝兴神鼎一,一者一统,天地万物所系象也。黄帝作宝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象九州。皆尝鬺享上帝鬼神。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飨承天。夏德衰,鼎迁于殷;殷德衰,鼎迁于周;周德衰,鼎迁于秦;秦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沦伏而不见。《周颂》曰︰“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吴不敖,胡考之休。”今鼎至甘泉,以光润龙变,承休无疆。合兹中山,有黄白云降,盖若兽为符,路弓乘矢,集获坛下,报祠大亨。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鼎宜视宗祢庙,臧于帝庭,以合明应。《汉书‧郊祀志上》︰“议尊宝鼎,有司皆言云云,制曰可。”又见《史记‧封禅书》,稍有删节。

广川王去罪议[编辑]

去悖虐,听后昭信谗言,燔烧烹煮,生割剥人,距师之谏,杀其父子。凡杀无辜十六人,至一家母子三人,逆节绝理。其十五人在赦前,大恶仍重,当伏显戮以示众。《汉书‧景十三王传》︰“本始三年,制曰︰‘与列矦、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议。’议者皆以为。”

韩昌张猛盟匈奴议[编辑]

单于保塞为藩,虽欲北去,犹不能为危害。昌、猛擅以汉国世世子孙与夷狄诅盟,令单于得以恶言上告于天,羞国家,伤威重,不可得行。宜遣使往告祠天,与解盟。昌、猛奉使无状,罪至不道。《汉书‧匈奴传下》︰“元帝即位明年,汉遣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送呼韩邪单于侍子,即与为盟约。昌、猛还奏事,公卿议者以为。”

诸寝园祀议[编辑]

《清庙》之诗,言交神之礼,无不清静。今衣冠出游,有车骑之众,风雨之气,非所谓清静也。“祭不欲数,数则渎,渎则不敬。”宜复古礼,四时祭于庙,诸寝园日月闲祀,皆可勿复修。《汉书‧韦玄成传》︰“永光四年,议者又以为云云,上亦不改也。”

昌陵议[编辑]

昌陵因卑为高,积土为山,度便房犹在平地上,客土之中不保幽冥之灵,浅外不固,卒徒工庸以钜万数,至㸐脂火夜作,取土东山,且与谷同贾。作治数年,天下遍被其劳,国家罢敝,府臧空虚,下至众庶,熬熬苦之。故陵因天性,据真土,处势高敞,㫄近祖考,前又已有十年功绪,宜还复故陵,勿徙民。《汉书‧陈汤传》。 案︰《成纪》,事在永始初。

罢三公官议[编辑]

古今异制,汉自天子之号,下至佐史,皆不同于古,而独改三公,职事难分明,无益于治乱。《汉书‧朱博传》︰“成帝时,何武建言宜建三公官,于是以何武为大司空,封列矦,增奉如丞相。议者多以为云云。” 案︰《成纪》,在绥和元年。

辥况罪议[编辑]

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诏书无以诋欺成罪。传曰︰“遇人不以义而见疻者,与痏人之罪钧,恶不直也。”咸厚善修,而数称宣恶,流闻不谊,不可谓直。况以故伤咸,计谋已定,后闻置司隶,因前谋而趣明,非以恐咸为司隶故造谋也。本争私变,虽于掖门外伤咸道中,与凡民争斗无以异。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至于刑罚不中;刑罚不中,而民无所错手足。”今已况为首恶,明手伤为大不敬,公私无差。《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原况以父见𧩂发忿怒,无它大恶。加诋欺,辑小过,成大辟,陷死刑,违明诏,恐非法意,不可施行。圣王不以怒增刑。明当以贼伤人不直,况与谋者皆爵减,完为城旦。《汉书‧辥宣传》︰“哀帝初即位,博士申咸给事中,毁宣。宣子况为右曹侍郎,赇客杨明,遮斫咸宫门外,断鼻唇,身八创。御史中丞众等奏明及况皆弃市,廷尉直以为云云。况竟得减死一等,徙敦煌。”

通裦斜道行船漕对[编辑]

抵蜀从故道,故道多阪,囘远。今穿裦斜道,少阪,近四百里,而裦水通沔,斜水通渭,皆可以行船漕。漕从南阳上沔入裦,裦之绝水至斜闲百馀里,以车转从斜下下渭。如此,汉中之谷可致,山东从沔无限,便于砥柱之漕。且裦斜材木竹箭之饶,拟于巴蜀。《史记‧河渠书》︰“人有上书欲通裦斜道及漕事,下御史大夫张汤,汤问其事,因言。”又见《汉书‧沟洫志》。

初置五经博士举状武帝建元五年[编辑]

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世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矦赏赐,行应四科,经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举。《后汉‧朱浮传》注引《汉官仪》。

与韦玄成书[编辑]

古之辞让,必有文义可观,故能垂荣于后。今子独坏容貌,蒙耻辱,<ref>《汉书‧韦贤传》有“为狂痴”三字,《全汉文》脱。}}光曜晻而不宣。微哉!子之所托名也。仆素愚陋,过为宰相执事,愿少闻风声。不然,恐子伤高而仆为小人也。《汉书‧韦贤附传》︰“贤薨,家丞上书,以玄成为后。玄成阳为病狂,士大夫多疑其欲让爵辟兄者。案事丞相史迺与玄成书。”

札书[编辑]

黄帝得宝鼎宛朐,问于鬼臾区,鬼臾区对曰︰“黄帝得宝鼎神策,是岁已酉朔旦冬至,得天之纪,终而复始。”于是黄帝迎日推策,后率二十岁复朔旦冬至,凡二十推,三百八十年,黄帝仙登于天。《史记‧封禅书》︰“齐人公孙卿有札书云云,因嬖人奏之。上大说。”又见《汉书‧郊祀志上》,“宛朐”作“冕𠊱”

食鼎铭[编辑]

五熟是滋,君王膳之。虞荔《鼎录》︰“汉景帝铸一鼎,名曰食鼎,高二尺,铜金银杂为之,形若瓦甑,无足,中元六年造,小篆书。” 案︰此铭不知谁作,当入阙名。

金革带钩文[编辑]

锡尔金钩,既公且矦。《梁书‧夏矦详传》︰“荆府城局参军吉士瞻役万人浚仗库防火池,得金革带钩,隐起雕镂,甚精巧,篆文。”

刚卯文[编辑]

正月刚卯既央,《续汉‧舆服志下》、《通典》六十三作“决”。灵殳四方。赤青白黄,四色是当。帝令视融,以教夔龙。庶疫刚瘅,莫我敢当。

疾日刚卯,《续汉志》作“严卯”。帝令夔龙。《续汉志》作“夔化”。顺尔固伏,《续汉志》作“慎尔周伏”。化兹灵殳。既正既直,既觚既方,庶疫刚瘅,莫我敢当。《汉书‧王莽传中》注,晋灼曰︰“刚卯长一寸,广五分,四方,当中央从穿作孔,以采丝茸底,如冠缨,头蕤,刻其上面,作两行书文云云,其一铭云云。”又见《续汉‧舆服志下》︰“长寸二分,方六分。乘舆、诸矦王、公、列矦以白玉,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二百石以至私学弟子皆以象牙,上合丝各如其印质,刻书文云云。凡六十六字。”又见《通典》六十三。

宝剑铭[编辑]

直百金,寿万岁。《西京杂记上》。

琴铭[编辑]

璠玙之乐。同上。

玉管铭[编辑]

昭华之管。同上。

湓城井铭[编辑]

颍阴矦所开,三百年当塞。不满百年,为当运者所开。《御览》一百八十九引《浔阳记》︰“湓城,汉灌婴所筑。孙权经此,自立标井上,掘得井铭。权忻,以为瑞井。江中风浪,井水辄动。”

孝昭帝冠辞[编辑]

陛下离显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嘉禄。钦顺仲春之吉日,遵并大道邠或。卢辩云︰“当为‘芬彧’。”秉集万福之休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稚免之幼志,崇积文武之宠德。肃勤高祖清庙,六合之内靡不息。陛下永永,与天无极。《大戴礼‧公冠篇》。

陛下摛显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禄。钦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百福之休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冲孺之幼志,蕴积文武之就德。肃勤高祖之清庙,六合之内,靡不蒙福。永永与天无极。《续汉‧礼仪志上》注引《博物记》,与《大戴礼》小异。

祭天辞[编辑]

皇皇上天,昭临下土。集地之灵,降甘风雨。庶物群生,各得其所。靡今靡古,维予一人某,敬拜皇天之祜。《大戴礼‧公冠篇》。

祭地辞[编辑]

薄薄之土,承天之神。兴甘风雨,庶卉百谷。莫不茂者,既安且寍。维予一人某,敬拜下土之灵。《大戴礼‧公冠篇》。

迎日辞[编辑]

维某年某月上日,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㫄作穆穆。维予一人某,敬拜迎日于郊。《宋书‧礼志一》引《尚书大传》,又见《大戴礼‧公冠篇》。 案︰《祭天》已下三篇,《大戴礼》列于《孝昭冠辞》后,明非先秦古辞,今编入汉阙名类。

龟祝[编辑]

今日吉,谨以梁卵焍黄,祓去玉灵之不祥。玉灵必信以诚,知万事之情,辩兆皆可占。不信不诚,则烧玉灵,扬其灰,以征后龟。

假之玉灵夫子,夫子玉灵,荆灼而心,令而先知,而上行于天,下行于渊。诸灵数刺,莫如汝信。今日良日,行一良贞,其欲卜某,即得而喜。不得而悔,即得,发乡我身长大,手足收人,皆上偶。不得,发乡我身挫折,中外不相应,手足灭去。

假之灵龟,五筮五灵,不如神龟之灵,知人死,知人生。某身良,某欲求某物,即得也。头见足发,内外相应,即不得也。头仰足肣,内外自随,可得占。《史记‧龟策传》。

卜占病者祝[编辑]

今某病困,死,首上开,内外交骇,身节折。不死,首仰足肣。《史记‧龟策传》。

卜病者祟[编辑]

今病有崇无呈,无祟有呈。兆有中祟有内,外祟有外。《史记‧龟策传》。

郊拜太一赞飨文[编辑]

天始以宝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终而复始,皇帝敬拜见焉。

拜祝祠太一赞飨文[编辑]

德星昭衍,厥维休祥。寿星仍出,渊耀光明。信星昭见,皇帝敬拜太祝之享。

祠上帝明堂赞飨文[编辑]

天增授皇太元神策,周而复始,皇帝敬拜太一。《史记‧封禅书》。

侲子逐疫[编辑]

甲作食𣧑,胇胃食虎,雄伯食魅,腾𥳑食不详,揽诸食咎,伯奇食梦,强梁、祖门共食磔死寄生,委随食观,错断食巨,穷奇、腾根共食蛊。凡使十二神追恶凶,赫女躯,拉女干,节解女肉,抽女肺肠。女不急去,后者为粮。《续汉‧礼仪志中》。

王使威长葬铭[编辑]

明明哲士,知存知亡。崇陇原亹,非寍非康。不封不树,作灵乘光。厥铭何依,王使威长。《博物志》八︰“汉西都时,南宫寝殿内有醇儒王史威死,葬铭曰云云。”

赐进士出身二品衔广东等处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兼管驿传事务黄冈王毓藻校刊

《全汉文》卷五十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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