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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升等考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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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升等考试法
沿革
中华民国废止法律
废止,公务人员升等考试法 (民国77年)

中华民国 37 年 11 月 23 日 制定9条
中华民国 37 年 12 月 11 日公布
中华民国 52 年 12 月 20 日 修正全文9条
中华民国 52 年 12 月 31 日公布
中华民国 77 年 1 月 11 日 废止9条
中华民国 77 年 1 月 22 日公布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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