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有宗道论
《大传》曰:“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公子之宗道也。”夫公子者,别子为祖者也。何以为宗?曰:公子非宗也,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耳。公子之大宗者,公也。已自别于正体,无大宗矣。虽其子为继别之宗,犹继祢也。迨五世当迁,而后不迁之宗于是乎出。未及五世,犹小宗也,所以谓之“小宗而无大宗”也。公子虽无大宗,而不可谓之非大宗之祖。虽为大宗之祖,而未及乎继祢之子,所以谓之“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公子一人焉而已。无大宗,是“有无宗也”。无小宗,是“亦莫之宗”也,故曰公子非宗也。非宗,故谓之别子;别子,故为之祖;为之祖,故“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而宗之道于是乎出。
先王之立宗,大抵因别子之嫡、庶而已。二世之庶,宗其继祢者之嫡;三世之庶,宗其继祖者之嫡;四世之庶,宗其继曾祖者之嫡;五世之庶,宗其继高祖者之嫡;而为小宗之道出矣。六世之庶,宗其继别者之嫡,而为大宗之道出矣。小宗四,大宗一,并而为五宗,而其变至于无穷。皆自于公子,故曰“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也。郑氏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所宗者,嫡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无嫡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公子唯己而已,则无所宗亦莫之宗。”是公子有此三事也。郑以此为公子之宗道,则非别子为祖之义矣。
夫宗有散有合,族人不得以戚戚君,于是乎散,故号别子者以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为小宗,于是乎合,故号为小宗者以之。先王之道由祖而宗,犹木之由本而为枝也。得其祖,则兄弟相宗,而宗之法行;不得其祖,则兄弟不相宗,而别子之义起。今使公子自相宗,夫公子不得祖先君矣,宗于何生?且非先君之正体,皆庶也,而郑又为嫡、庶之说,过矣。
别子者,宗之始也,不可以乱,故先王正其始。正其始者,正其别也。鲁之三桓,郑之七穆,古之遗制也。(钞本“故号为小宗者以之”,“为”字之上,有“为宗”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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