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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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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2号)
公安部令第152号
2018年11月7日
发布机关:公安部
公安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52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决定废止2001年6月6日发布施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9号令)。

本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生效。

部长 赵克志

2018年11月7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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