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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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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52號)
公安部令第152號
2018年11月7日
發布機關:公安部
公安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第152號

公安部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的決定

經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同意,現決定廢止2001年6月6日發布施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9號令)。

本決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生效。

部長 趙克志

2018年11月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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