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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小说和唐代传奇文有怎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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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 六朝小说和唐代传奇文有怎样的区别?
——答文学社问
作者:鲁迅
1935年7月
什么是“讽刺”?
本作品收录于《且介亭杂文二集》和《文学百题

这试题很难解答。

因为唐代传奇,是至今还有标本可见的,但现在之所谓六朝小说,我们所依据的只是从《新唐书艺文志》以至清《四库书目》的判定,有许多种,在六朝当时,却并不视为小说。例如《汉武故事》,《西京杂记》,《搜神记》,《续齐谐记》等,直至刘癫的《唐书经籍志》,还属于史部起居注和杂传类里的。那时还相信神仙和鬼神,并不以为虚造,所以所记虽有仙凡和幽明之殊,却都是史的一类。

况且从晋到隋的书目,现在一种也不存在了,我们已无从知道那时所视为小说的是什么,有怎样的形式和内容。现存的惟一最早的目录只有《隋书经籍志》,修者自谓“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也许尚存王俭《今书七志》,阮孝绪《七录》的痕迹罢,但所录小说二十五种中,现存的却只有《燕丹子》和刘义庆撰《世说》合刘孝标注两种了。此外,则《郭子》,《笑林》,殷芸《小说》,《水饰》,及当时以为隋代已亡的《青史子》,《语林》等,还能在唐宋类书里遇见一点遗文。

单从上述这些材料来看,武断的说起来,则六朝人小说,是没有记叙神仙或鬼怪的,所写的几乎都是人事;文笔是简洁的;材料是笑柄,谈资;但好像很排斥虚构,例如《世说新语》说裴启《语林》记谢安语不实,谢安一说,这书即大损声价云云,就是。

唐代传奇文可就大两样了:神仙人鬼妖物,都可以随便驱使;文笔是精细,曲折的,至于被崇尚简古者所诟病;所叙的事,也大抵具有首尾和波澜,不止一点断片的谈柄;而且作者往往故意显示著这事迹的虚构,以见他想像的才能了。

但六朝人也并非不能想像和描写,不过他不用于小说,这类文章,那时也不谓之小说。例如阮籍的《大人先生传》,陶潜的《桃花源记》,其实倒和后来的唐代传奇文相近;就是嵇康的《圣贤高士传赞》(今仅有辑本),葛洪的《神仙传》,也可以看作唐人传奇文的祖师的。李公佐作《南柯太守传》,李肇为之赞,这就是嵇康的《高士传》法;陈鸿《长恨传》置白居易的长歌之前,元稹的《莺莺传》既录《会真诗》,又举李公垂《莺莺歌》之名作结,也令人不能不想到《桃花源记》。

至于他们之所以著作,那是无论六朝或唐人,都是有所为的。《隋书经籍志》抄《汉书艺文志》说,以著录小说,比之“询于刍荛”,就是以为虽然小说,也有所为的明证。不过在实际上,这有所为的范围却缩小了。晋人尚清谈,讲标格,常以寥寥数言,立致通显,所以那时的小说,多是记载畸行隽语的《世说》一类,其实是借口舌取名位的入门书。唐以诗文取士,但也看社会上的名声,所以士子入京应试,也须豫先干谒名公,呈献诗文,冀其称誉,这诗文叫作“行卷”。诗文既滥,人不欲观,有的就用传奇文,来希图一新耳目,获得特效了,于是那时的传奇文,也就和“敲门砖”很有关系。但自然,只被风气所推,无所为而作者,却也并非没有的。五月三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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