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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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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
公告 2021年 第66号
2021年12月2日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网站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

公告 2021年 第66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见附件),现予公布。

符合本清单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本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注:1.“固体废物名称”是指固体废物的通用名称。

2.“行业来源”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

3.“固体废物描述”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工艺和环节等具体描述。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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