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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党员干部帮联千名群众方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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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党员干部帮联千名群众方案的决定
2012年5月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的决定》(桃委[2012]1号)和《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县乡干部帮联万名群众实施方案》(桃委[201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枫树维回乡“党员干部帮联千名群众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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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桃委2012年1号、2号文件中关于“县乡干部帮联万名群众”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听民声、解民难、助民富、聚民心,推动民生问题进一步解决、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二、 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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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枫树维回乡“帮联活动”领导小组,由丁璇如任组长,郑建福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乡机关、内设站所、乡学校和医院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刘玉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实效。

三、 参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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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机关全体干部、内设站所职工、乡医院和学校班子成员。

四、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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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重点对象为主体的原则。按照村居、行业、重点群体兼顾的要求确定帮联对象。主要对象为:非国家干部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生活困难户、信访户、科技示范户、产业大户、企业法人代表等。

(二)按岗位职责定任务的原则。正科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帮联5名群众,正科级实职以下干部每人帮联3名群众。其中正科级实职干部每人要帮联1~2名生活困难户,人大主席、政协组长每人要帮联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

(三)依工作性质结对子原则。联村干部原则上在所联系的村居中选择帮联对象。相关站所要尽可能的将服务对象纳入帮联范围,其中乡卫生院班子成员主要帮联就医困难家庭,乡学校班子成员主要帮联学生家庭。

五、帮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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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好宣传员,政策联学。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通报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民生问题改善情况,真正把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打造和谐枫树,建设幸福家园”的建设实践上来。

(二)当好信息员,发展联谋。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帮助帮联对象出好点子、当好参谋、做好后盾,达到增强致富能力、提高发展水平的目的。重点是提供岗位信息,开辟就业渠道;进行技术指导,突破发展瓶颈;做好政策咨询,帮助释疑解惑;谋划帮联项目,寻找致富门路;对接市场需求,扶持创业兴业。

(三)当好服务员,实事联办。广泛深入的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帮助帮联对象解决各种实际困难。重点解决好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行路难、上学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对于区域内群众的共同问题、共同困难,帮联干部应积极协作、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予以解决。

(四)当好指导员,党建联抓。党员干部在开展帮联工作过程中,要协助基层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帮联非公企业法人代表的党员干部,要指导、协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活动。

(五)当好调解员,和谐联创。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文明新风倡导活动,引导帮联对象讲道德、守法纪、树新风、学模范,促进良好民德民风的形成。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对帮联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做到主动介入、超前调处,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六、步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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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枫树维回乡“党员干部帮联千名群众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各站所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帮联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重点是深入解读2012年县委1号文件,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二)帮联安排阶段(2月中旬)。由乡“帮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党员干部确定好帮联对象。

1、 全体机关干部和站所单位确定帮联对象要全面兼顾,不能单独帮联某一方面的对象。(乡卫生院、学校除外)

2、 全体机关干部及内设站所职工帮联对象在各村上报帮联名单后,由乡“帮联活动”办公室按照基本原则并结合各单位的工作性质确定帮联对象,乡卫生院和学校自行确定帮联名单后上报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确定。

3、 各站所单位要对本单位帮联群众的名单收集汇总,并对帮联对象工作实行统筹把关。

(三)深入实施阶段(2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站所单位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帮联活动。乡“帮联活动”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察组,采取定期督察、随即检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活动进展,督促活动开展。

(四)总结考核阶段(12月中下旬)。将帮联工作作为全乡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列入岗位责任制,实行专项考核。采取单位内部自查、领导小组抽查、帮联对象协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年终考核、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帮联任务、或者帮联效果群众不满意的机关干部,当年考核不得评先评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未完成帮联任务、或者帮联效果群众不满意的站所单位,取消来年评优评先资格。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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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建立台账。各站所单位要建立干部帮联群众工作专门台账,一式两份,存档一份,上报乡“帮联活动”办公室一份。“帮联活动”办公室要对帮联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如有重复对象,和相关单位衔接后及时调整。在此基础上,建立全乡帮联工作电子台账,录入每名帮联干部的工作单位、工作职务和帮联对象的基本信息。帮联对象确定后,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因人事调整而变更(干部调出本乡任职的,其帮联对象由乡“帮联活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要量化任务。乡全体机关干部和内设站所职工每年走访每名帮联对象不得少于5次,帮助解决问题或办实事不得少于2件。乡医院、学校班子成员每年走访每名帮联对象不得少于3次,帮助解决问题或办实事不得少于1件。帮联工作要在民情日志中详细记载,乡帮联活动办公室将定期对民情日志进行检查。

(三)要明确要求。各站所单位要安排1名负责人专门抓帮联工作,并落实1名工作联络员,负责搞好工作衔接。要科学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帮联工作的关系,确保本职工作与帮联工作相促进、两不误。在帮联过程中,要按照“一张联系卡片,一份服务承诺、一本民情日志。一套帮联档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帮联工作。

(四)要严肃纪律。全体帮联干部要站在践行服务宗旨、维护党委政府形象的高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得干扰基层和群众工作,不准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不可违背群众意愿办事。对活动中消极怠慢、敷衍应付的,要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损坏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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