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黨員幹部幫聯千名群眾方案的決定
關於實施黨員幹部幫聯千名群眾方案的決定 2012年5月4日 |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桃源縣委桃源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作風建設「百千萬」工程的決定》(桃委[2012]1號)和《中共桃源縣委桃源縣人民政府縣鄉幹部幫聯萬名群眾實施方案》(桃委[2012]2號)的文件精神,現就楓樹維回鄉「黨員幹部幫聯千名群眾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編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桃委2012年1號、2號文件中關於「縣鄉幹部幫聯萬名群眾」的要求,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群眾,扎紮實實聽民聲、解民難、助民富、聚民心,推動民生問題進一步解決、穩定局面進一步鞏固、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幸福指數進一步提升。
二、 組織領導
[編輯]成立楓樹維回鄉「幫聯活動」領導小組,由丁璇如任組長,鄭建福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鄉機關、內設站所、鄉學校和醫院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劉玉欣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精心組織,有序推進,確保實效。
三、 參與對象
[編輯]鄉機關全體幹部、內設站所職工、鄉醫院和學校班子成員。
四、 基本原則
[編輯](一)以重點對象為主體的原則。按照村居、行業、重點群體兼顧的要求確定幫聯對象。主要對象為:非國家幹部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生活困難戶、信訪戶、科技示範戶、產業大戶、企業法人代表等。
(二)按崗位職責定任務的原則。正科級實職以上領導幹部每人幫聯5名群眾,正科級實職以下幹部每人幫聯3名群眾。其中正科級實職幹部每人要幫聯1~2名生活困難戶,人大主席、政協組長每人要幫聯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
(三)依工作性質結對子原則。聯村幹部原則上在所聯繫的村居中選擇幫聯對象。相關站所要儘可能的將服務對象納入幫聯範圍,其中鄉衛生院班子成員主要幫聯就醫困難家庭,鄉學校班子成員主要幫聯學生家庭。
五、幫聯內容
[編輯](一)當好宣傳員,政策聯學。深入宣傳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時通報鄉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項目建設和重點民生問題改善情況,真正把全鄉廣大群眾的思想和行動統一鄉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打造和諧楓樹,建設幸福家園」的建設實踐上來。
(二)當好信息員,發展聯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幫助幫聯對象出好點子、當好參謀、做好後盾,達到增強致富能力、提高發展水平的目的。重點是提供崗位信息,開闢就業渠道;進行技術指導,突破發展瓶頸;做好政策諮詢,幫助釋疑解惑;謀劃幫聯項目,尋找致富門路;對接市場需求,扶持創業興業。
(三)當好服務員,實事聯辦。廣泛深入的開展為民辦實事活動,幫助幫聯對象解決各種實際困難。重點解決好就業難、住房難、看病難、行路難、上學難、飲水難、用電難等問題。對於區域內群眾的共同問題、共同困難,幫聯幹部應積極協作、相互配合,整合資源和力量予以解決。
(四)當好指導員,黨建聯抓。黨員幹部在開展幫聯工作過程中,要協助基層黨支部抓好黨建工作。幫聯非公企業法人代表的黨員幹部,要指導、協助企業組建黨組織,開展黨的工作,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黨建活動。
(五)當好調解員,和諧聯創。認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文明新風倡導活動,引導幫聯對象講道德、守法紀、樹新風、學模範,促進良好民德民風的形成。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工作,對幫聯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做到主動介入、超前調處,力爭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一線。
六、步驟安排
[編輯]2012年度楓樹維回鄉「黨員幹部幫聯千名群眾活動」從2月份開始,到12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中旬)。各站所單位要召開幹部職工大會,對幫聯活動進行動員部署。重點是深入解讀2012年縣委1號文件,認真學習本實施方案;深入開展宣傳,營造工作氛圍。
(二)幫聯安排階段(2月中旬)。由鄉「幫聯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組織黨員幹部確定好幫聯對象。
1、 全體機關幹部和站所單位確定幫聯對象要全面兼顧,不能單獨幫聯某一方面的對象。(鄉衛生院、學校除外)
2、 全體機關幹部及內設站所職工幫聯對象在各村上報幫聯名單後,由鄉「幫聯活動」辦公室按照基本原則並結合各單位的工作性質確定幫聯對象,鄉衛生院和學校自行確定幫聯名單後上報辦公室,由領導小組審核把關後確定。
3、 各站所單位要對本單位幫聯群眾的名單收集匯總,並對幫聯對象工作實行統籌把關。
(三)深入實施階段(2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站所單位按照工作要求,紮實開展幫聯活動。鄉「幫聯活動」領導小組將抽調人員組成聯合督察組,採取定期督察、隨即檢查等方式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了解活動進展,督促活動開展。
(四)總結考核階段(12月中下旬)。將幫聯工作作為全鄉績效評估重要內容,列入崗位責任制,實行專項考核。採取單位內部自查、領導小組抽查、幫聯對象協查等方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幹部年終考核、推薦使用的重要依據;凡未完成幫聯任務、或者幫聯效果群眾不滿意的機關幹部,當年考核不得評先評優,一年內不得提拔重用。未完成幫聯任務、或者幫聯效果群眾不滿意的站所單位,取消來年評優評先資格。
七、工作要求
[編輯](一)要建立台賬。各站所單位要建立幹部幫聯群眾工作專門台賬,一式兩份,存檔一份,上報鄉「幫聯活動」辦公室一份。「幫聯活動」辦公室要對幫聯對象進行審核把關,如有重複對象,和相關單位銜接後及時調整。在此基礎上,建立全鄉幫聯工作電子台賬,錄入每名幫聯幹部的工作單位、工作職務和幫聯對象的基本信息。幫聯對象確定後,原則上一年之內不因人事調整而變更(幹部調出本鄉任職的,其幫聯對象由鄉「幫聯活動」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二)要量化任務。鄉全體機關幹部和內設站所職工每年走訪每名幫聯對象不得少於5次,幫助解決問題或辦實事不得少於2件。鄉醫院、學校班子成員每年走訪每名幫聯對象不得少於3次,幫助解決問題或辦實事不得少於1件。幫聯工作要在民情日誌中詳細記載,鄉幫聯活動辦公室將定期對民情日誌進行檢查。
(三)要明確要求。各站所單位要安排1名負責人專門抓幫聯工作,並落實1名工作聯絡員,負責搞好工作銜接。要科學處理好本職工作與幫聯工作的關係,確保本職工作與幫聯工作相促進、兩不誤。在幫聯過程中,要按照「一張聯繫卡片,一份服務承諾、一本民情日誌。一套幫聯檔案」的要求,扎紮實實做好幫聯工作。
(四)要嚴肅紀律。全體幫聯幹部要站在踐行服務宗旨、維護黨委政府形象的高度,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不得干擾基層和群眾工作,不准增加基層和群眾負擔,不可違背群眾意願辦事。對活動中消極怠慢、敷衍應付的,要在全鄉範圍內通報批評;對損壞幹部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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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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