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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第二松花江”名称恢复“松花江”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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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第二松花江”名称恢复“松花江”名称的通知
吉地字〔1988〕第2号
1988年2月25日
发布机关:吉林省地名委员会、吉林省水利厅
原文出自吉林省水利厅网站
关于废止“第二松花江”名称
恢复“松花江”名称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行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据查,“第二松花江”名称,是帝俄侵华和日本侵占东北时的产物,根据沿江人民群众的意愿,省内一些专家的提议和论证,并经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决定即日起废止“第二松花江”名称的使用,恢复该江段自古以来的中国传统名称——松花江。现予公布。

附:松花江名称演变的历史记述

吉林省地名委员会
吉林省水利厅
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松花江名称演变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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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在修志工作中对东北地区的主要江河河源及名称演变,做了大量考证工作,基本搞清了松花江上游江段(嫩江河口以上)的“第二松花江”名称,是帝俄侵华和日本侵占东北的产物,应当予以正名。即去掉“第二”二字,恢复该江段自古以来的中国传统名称——松花江,并保持传统河源说——长白山天池为松花江正源。

一、松花江原称“松阿里乌拉”,系满语,意为“白河”(又“天河”)。名称源于上游。

据史记载,长白山地区是满族(古称肃慎、挹娄、女真等)的聚居繁衍之地。唐代以前,下流江段与嫩江同名,称“那河”(难水),上游江段称“粟末水”;辽代上、下游江段统一改称“混同江”;元代上、下游江段统称“宋瓦江”;自明代起上、下游统称松花江。据考证,女真语中“末”为河水之意,粟为白色之意,“粟末水”应为“白河”或“白江”。满语“宋瓦”、“松花”则是女真语“粟”的音变,仍为白色之意。历史上的“粟末”、“速末”、“宋瓦”与“松花”都是音译的不同用字,不属于河名更名。自古到今,松花江上游江段的名称,除在辽代有过短时期的行政命令改名(叫混同江、鸭子河)外,一直叫松花江。这与该河发源于长白山主峰区,坡降大、水流急,有急滩、瀑布,水色清白的自然情况是一致的,也与满族“色尚白”的民族习惯是一致的。清代乾隆皇帝曾把松花江干流和河源(天池)联系起来,在其御制诗中注解“松花江”为“天河”之意。满族把长白山崇敬为神山,把山顶的湖泊称为“天池”,把从“天池”流出的河流称为“天河”。“天河”源头的长白山瀑布,雄伟壮观,形似从天而降的河。满语的松花江,既“松阿里乌拉”也带有神河、神水之意(特别是乾隆点注之后)。

从元代起松花江干流河名向下游延伸到现在的黑龙江省的同江(现松花江口),到清代再延伸到鞑靼海峡黑龙江出海口。在帝俄东侵以前,黑龙江曾被称为松花江的支流。

综上所述,“松花江”名称起始于上游,与河源长白山天池直接相连,在之后的近八百年里,名称逐渐向下游延伸。这与河名起始于中、下游,河源再由后世考察认定的情况是不同的。

二、松花江干流上游江段改名为“第二松花江”是帝国主义侵华的产物和遗迹。

清末,帝俄交通部为了夺取中国东北地区的航运权,于1902—1904年派测量队对中国的松花江流域河道进行了大规模的武装勘测,其勘测成果于1907年汇编出版了《松花江志》一书。日俄战争后,日本关东都督府陆军部于1917年将其全文翻译出版,广为发行。在该书中改变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习惯,提出了松花江应按河长和水量等条件,确定嫩江干流为松花江正源。同时,提出将三岔河口以上的松花江段称为“第二江松花[原文如此]”,将三岔河口以下松花江干流称为“第一松花江”。这就是目前我们使用的“二松”名称的由来。1931年9.18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以后,于1939年4月伪满政府公报及交通部布告将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江段强行改名为“第二松花江”。

必须指出,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江段由帝国主义改名,虽然已经几十年了。但是“第二松花江”名称的使用,多在有关业务部门,沿江的广大群众一直习惯地称呼“松花江”不加“第二”两字,由河名派生的地名也不加“第二”两字,加丰满水库库区称“松花湖”。

建国三十多年来,在水利部门内部的水文年鉴等资料上,一直保持着“松花江发源于长白山天池”的传统说法。称三岔河口以上部分为“松花江上游区”,没有沿用日伪的“第二松花江”名称;称三岔河口以下部分为“松花江下游区”;称嫩江部分为“嫩江区”。从水文系统多年来的实践看,这种称谓方法在业务工作上还是方便的。这也说明,在我们的业务工作中,没有改变松花江河源的传统说法,更没有保留上游江段日伪时期所改的第二松花江名称的必要性。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主张在这次整顿江河水系名称的工作中,为松花江上游江段正名。消除俄、日帝国主义对松花江上游江段强行更名的遗迹,去掉“第二”两字,恢复松花江的本来面目。

吉林省水利史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
高级工程师 彭士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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