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第二松花江」名稱恢復「松花江」名稱的通知
關於廢止「第二松花江」名稱恢復「松花江」名稱的通知 吉地字〔1988〕第2號 1988年2月25日 發布機關:吉林省地名委員會、吉林省水利廳 |
原文出自吉林省水利廳網站 |
恢復「松花江」名稱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白城行署;省直各委、辦、廳、局;各有關單位:
據查,「第二松花江」名稱,是帝俄侵華和日本侵占東北時的產物,根據沿江人民群眾的意願,省內一些專家的提議和論證,並經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決定即日起廢止「第二松花江」名稱的使用,恢復該江段自古以來的中國傳統名稱——松花江。現予公布。
附:松花江名稱演變的歷史記述
吉林省地名委員會
吉林省水利廳
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松花江名稱演變的歷史記錄
[編輯]水電部松遼水利委員會在修志工作中對東北地區的主要江河河源及名稱演變,做了大量考證工作,基本搞清了松花江上游江段(嫩江河口以上)的「第二松花江」名稱,是帝俄侵華和日本侵占東北的產物,應當予以正名。即去掉「第二」二字,恢復該江段自古以來的中國傳統名稱——松花江,並保持傳統河源說——長白山天池為松花江正源。
一、松花江原稱「松阿里烏拉」,系滿語,意為「白河」(又「天河」)。名稱源於上游。
據史記載,長白山地區是滿族(古稱肅慎、挹婁、女真等)的聚居繁衍之地。唐代以前,下流江段與嫩江同名,稱「那河」(難水),上游江段稱「粟末水」;遼代上、下游江段統一改稱「混同江」;元代上、下游江段統稱「宋瓦江」;自明代起上、下游統稱松花江。據考證,女真語中「末」為河水之意,粟為白色之意,「粟末水」應為「白河」或「白江」。滿語「宋瓦」、「松花」則是女真語「粟」的音變,仍為白色之意。歷史上的「粟末」、「速末」、「宋瓦」與「松花」都是音譯的不同用字,不屬於河名更名。自古到今,松花江上游江段的名稱,除在遼代有過短時期的行政命令改名(叫混同江、鴨子河)外,一直叫松花江。這與該河發源於長白山主峰區,坡降大、水流急,有急灘、瀑布,水色清白的自然情況是一致的,也與滿族「色尚白」的民族習慣是一致的。清代乾隆皇帝曾把松花江幹流和河源(天池)聯繫起來,在其御製詩中註解「松花江」為「天河」之意。滿族把長白山崇敬為神山,把山頂的湖泊稱為「天池」,把從「天池」流出的河流稱為「天河」。「天河」源頭的長白山瀑布,雄偉壯觀,形似從天而降的河。滿語的松花江,既「松阿里烏拉」也帶有神河、神水之意(特別是乾隆點注之後)。
從元代起松花江幹流河名向下游延伸到現在的黑龍江省的同江(現松花江口),到清代再延伸到韃靼海峽黑龍江出海口。在帝俄東侵以前,黑龍江曾被稱為松花江的支流。
綜上所述,「松花江」名稱起始於上游,與河源長白山天池直接相連,在之後的近八百年裡,名稱逐漸向下游延伸。這與河名起始於中、下游,河源再由後世考察認定的情況是不同的。
二、松花江幹流上游江段改名為「第二松花江」是帝國主義侵華的產物和遺蹟。
清末,帝俄交通部為了奪取中國東北地區的航運權,於1902—1904年派測量隊對中國的松花江流域河道進行了大規模的武裝勘測,其勘測成果於1907年匯編出版了《松花江志》一書。日俄戰爭後,日本關東都督府陸軍部於1917年將其全文翻譯出版,廣為發行。在該書中改變我國自古以來的傳統習慣,提出了松花江應按河長和水量等條件,確定嫩江幹流為松花江正源。同時,提出將三岔河口以上的松花江段稱為「第二江松花[原文如此]」,將三岔河口以下松花江幹流稱為「第一松花江」。這就是目前我們使用的「二松」名稱的由來。1931年9.18事變日本帝國主義侵占東北以後,於1939年4月偽滿政府公報及交通部布告將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江段強行改名為「第二松花江」。
必須指出,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江段由帝國主義改名,雖然已經幾十年了。但是「第二松花江」名稱的使用,多在有關業務部門,沿江的廣大群眾一直習慣地稱呼「松花江」不加「第二」兩字,由河名派生的地名也不加「第二」兩字,加豐滿水庫庫區稱「松花湖」。
建國三十多年來,在水利部門內部的水文年鑑等資料上,一直保持着「松花江發源於長白山天池」的傳統說法。稱三岔河口以上部分為「松花江上游區」,沒有沿用日偽的「第二松花江」名稱;稱三岔河口以下部分為「松花江下游區」;稱嫩江部分為「嫩江區」。從水文系統多年來的實踐看,這種稱謂方法在業務工作上還是方便的。這也說明,在我們的業務工作中,沒有改變松花江河源的傳統說法,更沒有保留上游江段日偽時期所改的第二松花江名稱的必要性。
基於上述情況,我們主張在這次整頓江河水系名稱的工作中,為松花江上游江段正名。消除俄、日帝國主義對松花江上游江段強行更名的遺蹟,去掉「第二」兩字,恢復松花江的本來面目。
吉林省水利史志編審委員會辦公室
高級工程師 彭士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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