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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元宵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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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限制车辆通行的通告(第12号) 关于暂停元宵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第13号)
制定机关: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关于公布第二批严防严控重点村居(社区)、小区名单的通告(第14号)
来自温岭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元宵节期间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送坟灯等祭扫活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相关物品。

  二、严禁借元宵节祭扫名义进行人员聚集。

  三、严禁售卖纸钱、灯笼、香烛等迷信祭祀用品,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四、严禁携带火种火源上山入林,严禁在山上用火或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一切可能诱发山火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五、违反本通告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理。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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