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外观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0〕175号 2000年12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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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12月8日决定:
任命曾荫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
免去许淇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年十二月八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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