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举台官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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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举台官札子
作者:苏辙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栾城集/43

右臣等近准尚书省札子,勘会御史中丞苏辙、侍御史孙升同举到监察御史贰员,内壹员不曾实历通判,不应条,壹员与执政官碍亲。七月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苏辙、孙升同别举官二员闻奏者。检会元祐三年六月九日尚书省札子,三省同奉圣旨,左右司谏、左右正言、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并用升朝官通判资序实历一年以上人,举官准此。臣等窃见后来所用谏官,如吴安诗、刘唐老、司马康三人,并非实历通判之人,缘上件所降朝旨,系谏官御史并用实历通判一年,即无分别。今来人才难得之际,若台官独拘苛法,必至阙官。况自立法以来,前后本台及两制官,并不曾举到实历通判可用一人以塞明诏,足见此法难以久行。伏乞特依近用谏官体例,于臣等前来所举人中,选择除用,免致言语之官久阙不补,于体不便。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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