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福与台民盟约
外观
刘永福与台民盟约 1895年6月28日 |
收录在日人《征台颠末》一书,文中有些错字,此处依旧维持原貌。 |
维基百科条目:刘永福 |
盖闻天地所存惟正气,鬼神是鉴,亦重同心,去夏中日失和,屈在倭奴,既夺我藩昭,复犯我辽东,一任蔓延,实为李相,澎湖竟失,帝阙星然,听摆布于权奸,议赔款以媚献,永福承天子命,帮办台防,闻和议已成,遂终朝在泣,在皇上苦衷,良非得已,而臣子效力,正在此时,变成非常,省者为国,民为自主,仍隶清朝,即各友邦许为辅助,何况我辈敢不维持,呜呼!为大清之臣,守大清之地,分内事也。万死不辞,一时千载,纵使片土之剩,一泄之延,亦应保全,不令倭得,虽然为大事,不拘小节,言战首须得同心,当此军需奇下之时,如有观望不前之辈,即未误事,先用寒心,永福为倡同人,而立大誓,如有公忠体国即来插血联盟,甘苦势必同尝,生死有所不计,谨效桃园结义,愧乏豫州之贤,共执牛耳,明心定托,圣朝之福,神明察鉴,我隐里斧钺森森,因人发伏,列用誓款,断不勉强人为,苦热心香,惟有开诚告白,凡有同志,继署芳名,即那有灭倭齐杼伟迹,永福熏沐谨告。
谨将约款列左
计开
- 台湾现为民主之国,凡我同人,代为固守,虽明为抗旨,实隐为遵旨,何以见之;三月间奉电谕,台宜固守不交,不撤防营,不撤永福,一也。赔款现尚未交,二也。更议之全权大臣,又改于直隶总督王文韶出使安议,此公忠尽,非同李氏,三也。南北洋大臣无不允许力助,四也。即俄国已阻割辽,问永福如果在台,能支持得住,救兵即到,五也。有此五端,各宜共信,同心戮力。倘有万一之变,务须坚守不去,毋之难违君命。如若背盟,天地必诛,神明不祐。
- 永福忝为盟主,战争一开,自必甘苦与共,惟各统带管带以及哨并,务须遵约,各营毋得勾引汉奸,毋得私通军情。毋得临阵退缩。毋得坐视不救,永福既结诸君为手足,诸君亦宜视各勇如腹心,如有过于苛刻,过于纵容,阳为公议,不直阴为神鬼不容。
- 台湾现为民主国,所有军饷军械,台北已无接济,孤悬一岛,购买亦难,万一别者之援未到,库款又绌,必须坚心苦耐,祇求有米可食,亦应同心拒逆,倘有不肖以此借口有词,当伸公议,不与同盟而严办之。
- 诸君既已联盟坚誓,如有战事,务必互相援助,不得避险,不得年功,而于营勇尤不得但底,各拵门户,如有稍存意见,难望同心协力,即非同盟之人,人即不责,天决不容。
- 同人会盟之后,无论军职大小,应如兄弟一样,经此患难得保馀生,设有时运不济,流离困苦,无论远近,必为照拂,即重犯重众性命之事,除叛逆违法,不使相救,此外亦当尽其心力,而其妻子后人,倘无依靠,尤应顾恤,面是心非,立言不践,鬼神定亟,厥后不昌。
- 既盟之后,永福布置地段,与夫行事用人,如有不用,各宣明告,缘一己之精神有限,众人之见解当精,广益集思,古人且勉,各宜从直,毋有后言,如果确有见闻,而不明告,即非同气,使层离心,有负誓言,难邀神佑。
- 如值时事力难,山穷水尽,名有藏蓄,亟应共用,永福当为之倡,决不偏索,各人信能同心誓守,皇天应庇,事有转机。
- 将来乞援别省,势必事人,责任匿轻,其人难得,应由各盟友共为保举,膺兹重托,恐有中途变异,即唯共举之人是问。
- 台南道府局,三库存饷,以及发绅生息,抄封学租鱼温,各书院尝仗额租,沿海捕租,文武隆恩租等款,盖以他丁厘全盐课关税,合计每年能得若干,应用若干,均须涓滴归公,不容干没,即局员应给薪水,一并节省,以裕军需,然不过刻用人,亦令敷衍办事,如敢抗故多支,即系不顾大局,未便容留,须听同人以伸公愤,而予重办,倘一稍存私见,故事宽容,天必厌之。
- 请托贿赂,承平时已有干严禁,当此万难时,事务宜积习尽除,不容稍有壳有故犯,非我同盟之人,应与征处,至于杯酒羔豚,古人不免投桃赠李,世道虽无然,不在请托贿赂之条,但军务甚殷,略而不论更妙。
- 联盟之后,凡我同人籍贯何处,家人若干,须各写明汇存永福处以便考。
- 开仗时,或伤或死,在所不免,如有受伤者,无论何人,必调理银钱,断不吝惜,照料不可不固,如不愿恤,天必诛之,众人严议。
- 临阵亡者,必须首先抢尸暂为收敛,事平或运或葬妥为区处。
- 阵亡者查明籍贯,家人必为资运,且恤后人,如无家可归者,始行撰地安葬,立昭忠祠,春秋祭祝,如因病而故者,不在此例。
- 当此时势,宜固人心,而邀神依,如果事平,当建大醮酬神,并度忠魂。
- 达人安命,勇将忘生,宜缓预吉,而先预凶,先楞一阔,大开汤地,假以为义冢。
- 永福既与各人同盟,即与手足无异,有福则同享,有事则相帮,凡永福不以直心待人,则地灭天诛,遇水则葬鱼腹中,上山则为猛虎食,皇天后土,实闻叹言,各人如有览望周章,心存台测,自相践害者,神明不佑,亦遭天诛地灭,虎食鲸吞,若能众人一心,兵民一气,不计生死,共御倭夷,天地定必鉴观,鬼神自能呵护,三祖六宗在天之虚爽,当为默佑,其各勉旃,无负朝廷,恪导盟誓,同心同德,福有攸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