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钱籴常平仓米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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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钱籴常平仓米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5

自今岁普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所籴物数申所司。仍令上佐一人专勾当。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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