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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争议调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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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争议调解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华民国劳动部

  1. 中华民国100年4月28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资3字第1000125716号令订定发布全文28条;并自一百年五月一日施行
  2. 中华民国104年7月21日劳动部劳动关3字第1040126846号令修正发布第15~17、25、28条条文;除第16条及第17条自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施行外,自发布日施行
  3. 中华民国106年3月15日劳动部劳动关3字第1060125594号令修正发布第24条条文;增订第24-1条条文
  4. 中华民国108年7月31日劳动部劳动关3字第1080127364号令修正发布第3、25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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