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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股引蒙 (四库全书本)/卷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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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勾股引蒙 卷四 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勾股引蒙卷四
  海宁 陈𬣙 撰
  三角法
  八线全图
  周天三百六十度两分之为半
  周四分之为一象限 每一象
  限各九十度又名弧度  六

  凡正方角即直角即象限之角其所对弧必九十度
  凡在一象限不及九十度者为锐角如丙
  凡过一象限多于九十度者为钝角
  凡言角以中一字为所指之角如甲乙癸
  凡求某角者求其角之对弧度与分
  凡求某角即本角之弧矢弦割切为正其外为馀凡半径为全数为一○○○○○八线有增减半径无増减常为十万弧中旋转可如弦如句
  凡正角以半径全数为正弦
  凡钝角以外角之正馀弦为正馀弦













  直角即正方角一名勾股形
  有角有边求馀角馀边直角之一
  假如壬癸丁勾股形有丁角五十七度壬丁弦九十一丈八尺求馀角馀边
  先求癸丁边
  术曰以半径全数比丁角之馀
  弦若壬丁弦与癸丁句

  一率原设弦半径    一○○○○○ 为法二率原设句丁角五十七度弦  五四四六四 相乘三率今有弦壬丁边   九十一丈八尺 为实四率今所求句癸丁边   五十丈  法除实得所求右三率法后同 半径即乙丁馀弦即甲丁
  求壬癸边
  以半径比丁角之正弦若壬丁弦与壬癸股
  一率原设弦半径    一○○○○○
  二率原设股丁角五十七度弦 ○八三八六七
  三率今有弦壬丁边    九十一丈八尺
  四率所求股壬癸边    七十七丈
  求壬角
  以丁角五十七度与象限九十度相减得馀三十三度为壬角
  右例先得弦以求勾股
  假如壬癸丁勾股形有丁角六十二度癸丁勾二十四丈求馀角馀边
  求壬角
  以丁角六十二度与象限相减得馀二十八度为壬角 平面弧止容一正方角两锐角今既有勾股形则于一象限内减丁角之度其馀度自必壬角
  戊丙丁勾股形以戊丙
  切线为股丙丁半径为
  勾戊丁割线为弦是丁
  角原有之线 今壬癸丁勾股形与戊丙丁勾股形既同丁角则其比例等
  求壬丁边
  以半径比丁角之割线若癸丁勾与壬丁弦
  一率原设勾半径     一○○○○○二率原设弦丁角六十二度割线 二一三○○五
  三率今有勾癸丁边    二十四丈
  四率所求弦壬丁边    五十一丈一尺
  求壬癸边
  以半径比丁角之切线若癸丁勾与壬癸股
  一率原设勾半径     一○○○○○二率原设股丁角六十二度切线 一八八○七三
  三率今有勾癸丁边    二十四丈
  四率所求股壬癸边    四十五丈一尺右例先得勾以求弦及股或先得股以求弦及勾亦同
  按半径随弧旋转无有増减故可为弦为勾为股各随比例之所取用视边与线之纵横小大为比例
  有边求角直角之二
  假如壬癸丁勾股形有壬丁弦一百○二丈二尺癸丁勾四十八丈求二角一边
  求丁角
  以丁壬弦比癸丁勾若半径乙丁与丁角之馀弦甲丁



  一  壬丁边  一百○二丈二尺
  二  癸丁边  ○四十八丈
  三  半径   一○○○○○
  四  丁角馀弦 四六九六六
  以所得馀弦检表得六十二度为丁角度
  右壬角癸角俱止一边无两边不能以边比边为以线比线之例惟丁角有两边故先求丁角得丁角而丁角度之八线即可为馀角之比例矣然丁角必求馀弦为四率者盖若求正弦正切之股则壬癸无边可例若求正割则虽可以癸丁边比壬丁边若馀弦甲丁与正割壬丁之例然馀弦尚未求得又无可为比故以壬丁弦比癸丁句若乙丁弦之半径与甲丁勾之丁角馀弦相比例也宣城梅定九氏曰得其角度则诸数历然可于无句股中寻出勾股余亦曰知四率应求之线之故则一率二率三率了然可于无比例中寻出比例矣
  求壬角
  以丁角六十二度与象限相减得馀二十八度为壬角
  求壬癸边
  以半径比丁角之正弦若壬丁弦与壬癸股
  一  半径    一○○○○○
  二  丁角六十二度弦 ○八八二五九
  三  壬丁边   一百○二丈二尺
  四  壬癸边   ○九十丈○二尺三寸右例以边求角而先知方角故止用二边此先有之边是弦与勾故求壬癸边之股者以壬丁边之斜弦为比而正弦如股半径旋转如弦可线与线相比以为边与边相比之例也若先有者是股边勾边则求切线者以股边为例而勾之比股者又可以半径为勾如下求丁角法
  假如壬癸丁三角形有壬丁边一百○六丈壬癸边九十丈癸丁边五十六丈求角
  求癸角
  以壬丁大边与丁癸边相加得一百
  六十二丈为总又相减得
五十丈为较以
  较乘总得八千一百丈为实以壬癸边
  九十丈为法除之仍得九十丈与壬癸
  边数等即知癸角为正方角
  求丁角
  以丁癸边比壬癸边若半径与丁角切线
  一  丁癸勾  五十六丈
  二  壬癸股  九十丈
  三  半径   一○○○○○
  四  丁角切线 一六○七一四
  以所得切线检表得五十八度○六分为丁角
  有一角必有一弧每一弧必有八线今求丁角而壬癸边如丁角弧之切线可以半径相比故先以丁癸边比壬癸边为例若半径与丁角之切线
  求壬角
  以丁角五十八度○六分与象限相减得馀三十一度五十四分为壬角
  右例亦以边求角而先不知其为勾股形故兼用三边










  锐角
  有两角一边求馀角馀边锐角之一
  假如乙丙丁锐角有丙角六十度丁角五十度丙丁边一百二十尺
  求乙角
  以丙角六十度丁角五十度相并得一百一十
  度
以减半周一百八十度馀七十度
  为乙角
  右丙角丁角有度而无边乙角有边
  而无度先以两角之度除半周而乙
  角之弧度得矣既得乙角之度即可
  以乙角之线比乙角相对之边若他
  角之线与他角之边
  求乙丁边
  以乙角正弦比丙丁边若丙角正弦与乙丁边一  乙角七十度弦 九三九六九
  二  丙丁边即乙角对边 一百二十尺
  三  丙角六十度弦 八六六○三
  四  乙丁边即丙角对边 一百一十尺○六寸以前诸法俱线比线边比边互相为例此处以线比边下求乙丙边同
  求乙丙边
  以乙角正弦比丙丁边若丁角正弦与乙丙边一  乙角七十度弦 九三九六九
  二  丙丁乙角对边   一百二十尺
  三  丁角五十度弦 七六六○四
  四  乙丙丁角对边   ○九十七尺八寸右例先有之边在两角之间也若先有之边与一角相对亦同
  有一角两边求馀角馀边锐角之二
  假如甲乙丙锐角形有丙角六十度甲丙边八千尺甲乙边七千○三十四尺
  求乙角
  以甲乙边比甲丙边若丙角正
  弦与乙角正弦

  一  甲乙边    七千○三十四尺
  二  甲丙边    八千尺
  三  丙角六十度弦 八六六○三
  四  乙角  正弦 九八四九六
  检表得八十度○三分为乙角
  凡角俱有正弦下垂角小弦亦小角大弦亦大依割线之低昻也今丙角斜边长近俯乙角斜边短近仰则乙角必大于丙角故以小边比大边亦若正弦小之比大而可得角也此以小比大也
  求甲角
  以丙角乙角相并得一百四十度○三分以减半周馀三十九度五十七分为甲角
  求乙丙边
  以乙角之正弦比甲角之正弦若甲丙边与乙丙边
  一  乙角八十○度三分弦 九八四九六二  甲角三十九度五十七分弦 六四二一二
  三  甲丙乙角对边     八千尺
  四  乙丙甲角对边     五千二百一十五尺乙角以乙丙为底其正弦从甲下垂故弦长甲角以甲丙为底正弦从乙下垂故弦短今乙丙边小于甲乙甲丙之两边故以最大之边比之先以最大之线比最小之线用乙角甲角之正弦为例也
  右例有两边一角而角与一边相对
  假如甲乙丙锐角形有甲丙边四百尺乙丙边二百六十一尺○八分丙角六十度角在两边之中不与边对求甲乙边
  先求中长线分为两勾股形
  以半径比丙角正弦若甲丙边
  与甲丁中长线
  此下四则皆为求甲乙边与甲全角故先求分形之边及
  分形之角

  一  半径     一○○○○○
  二  丙角六十度弦  ○八六六○三
  三  甲丙边    四百尺
  四  甲丁中长线 三百四十六尺四寸一分
  求丙丁边求中长线专为分边而求
  以半径比丙角馀弦若甲丙边与丙丁边
  一  半径    一○○○○○
  二  丙角六十度弦 ○五○○○○
  三  甲丙边   四百尺
  四  丙丁边   二百尺
  求角者须先审四率之线应求某线而以边之可比例者为一二率求边者须先审二率应用某线可与四率之边相比例而以一率三率比之盖边有定在而线则随所比例而变其所取也如右求丙丁边乃分边而非乙丙之全边妙在八线馀弦限于正弦而不越于正弦之外与丁丙分边限于中长线甲丁不能越丁而至乙故二率取为比例而得丙丁之分边
  求乙丁边
  以丙丁与丙乙相减馀六十一尺○八分为乙丁
  求丁甲乙分角
  以甲丁中长线比乙丁分边若半径与甲分角切线
  一  甲丁中长线 三百四十六尺四寸一分二  乙丁分边  ○六十一尺○八分
  三  半径    一○○○○○
  四  甲分角切线 ○一七六三三
  检切线表得一十度为甲分角
  右求分角之线自必以分边为例则所得之线乃分角之线而非甲全角之线惟切线即在角之对边故分边之线为分角之度
  求甲乙边
  以半径比甲分角割线若甲丁中长线与甲乙边
  一 半径     一○○○○○
  二 甲分角十度割线 一○一五四三
  三 甲丁中长线  三百四十六尺四寸一分
  四 甲乙边    三百五十一尺七寸五分右甲分角以中长线为底则割线即甲乙边
  求甲全角
  以丙角六十度之馀角三十度即分形甲丁丙之甲分角与求得甲分角一十度相并得四十度为甲全角
  求乙角
  以甲分角一十度减象限得八十度为乙角或并丙甲二角减半周同
  右例有两边一角而角在两边之中不与边对故用分形以取勾股
  用切线分外角梅本新増
  假如甲乙丙锐角形有甲丙边四百尺乙丙边二百六十一尺○八分丙角六十度
  求甲角
  以甲丙边乙丙边相并为总相减为较又以丙角六十度减半周得外角一百二十度半之得半外角六十度检其切线依三率法求得半较角以减半外角得甲角




  一  两边总   六百六十一尺○八分二  两边较   一百三十八尺九寸三分三  半外角切线 一七三二○五
  四  半较角切线 ○三六三九七
  检切线表得二十度为半较角转与半外角六十度相减得甲角四十度
  求乙角
  以甲丙二角相并共一百度以减半周得馀八十度为乙角
  求甲乙边
  以甲角四十度弦 六四二七九
  比丙角六十度弦 八六六○三
  若乙丙边     二百六十一尺○八分
  与甲乙边     三百五十一尺七寸五分按此新増例即前有一角两边而角在边中不与边对之三角也但此不用求分边分角之烦而径求甲角之半较角盖一弧之中既有丙角则所馀之度皆甲乙之角为丙之外角应将外角中分为半外角以为甲乙两角之地然甲角边长锐于乙角则乙角必大甲角必小又应于外角之半分出较角而后甲角始得其真在半外角既中分外角之半则此较角亦必中分较角之半为半较角故先以边总比边较为一二率盖边总如半外角之总犹之外角一百二十而半外角止六十也以边较求甲角之半较角犹甲角小于乙角若干而此求得之较为小于乙角若干之半名半较角也所以求切线者盖切线在各弧之贴际必与本角之底为直角形如勾股其线遇本角之割线而止今所求在所割之半较角则莫如半外角之切线比半较角之切线同在弧之贴际不烦更觅他线也梅刻増此一条简捷巧便而所以然之理初学茫然为补图明之如左

  此平三角借弧以明其理
  若弧三角所容三角不止
  三个如平方立方有面体
  之别后同

  有三边求角锐角之三
  假如甲乙丙锐角形有乙丙边二十丈甲丙边一十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乙甲边一十三丈○五寸
  求两勾相减之数为勾较
  任以乙丙大边为底从甲角作甲丁虚垂线至底分为两勾股形
  一甲丁丙形以甲丙边为弦丁丙为勾一甲丁乙形以甲乙边为弦丁乙为勾两弦相并为总相减为较 两勾相并即乙丙边原数为勾总 求戊丙勾较
  以勾总比弦总若弦较与勾较
  一  两勾之总即乙丙 二十丈
  二  两弦之总  三十丈○六尺三寸五分三  两弦之较  四丈五尺三寸五分四  两勾之较即丙戊 六丈九尺四寸六分此欲求丙角而甲乙角无度则无线可比止乙至丙之勾似丙角之馀弦然馀弦长短必限于正弦今甲丁中垂线即丙角之正弦今若求丙角馀弦又多乙丁勾之长故先求勾较之丙戊既得勾较则可加分形之勾戊丁而得丁丙分边与丙角之馀弦等以之比例而得丙角之馀弦即查表得丙角之度
  求分形之两勾
  以勾较六丈九尺四寸六分减勾总二十丈即乙丙馀乙戊一十三丈○五寸四分半之得丁乙即戊丁六丈五尺二寸七分为甲丁乙分勾之形
  又以戊丁六丈五尺二寸七分加勾较六丈九尺四寸六分 即戊丙得丁丙一十三丈四尺七寸三分为甲乙丙分勾之形
  求丙角
  以甲丙弦比丁丙勾若半径与丙角馀弦
  一  甲丙边  一十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二  丁丙分边 一十三丈四尺七寸三分三  半径   一○○○○○
  四  丙角馀弦 ○七六六一六
  检馀弦表得丙角四十度
  求甲角
  先求分形大半之甲角
  以丙角四十度减象限馀五十度为丁甲丙分形甲角
  次求分形小半之甲角
  以甲乙弦比丁乙勾若半径与分形甲角之正弦一  甲乙边   一十三丈○五寸
  二  丁乙分边  ○六丈五尺二寸七分
  三  半径    一○○○○○
  四  甲分角正弦 ○五○○一五
  以甲丁为底则甲乙边如半径而乙丁边如甲分角之正弦
  检正弦表得三十度为丁甲乙分形之甲角并分形两甲角先得五十度次得三十度得共八十度为甲全角
  求乙角
  并丙甲二角共一百二十度以减半周得馀六十度为乙角






  钝角
  有两角一边求馀角馀边钝角之一
  假如乙丙丁钝角形有丙角三十六度半乙角二十四度丁乙边五十四丈
  求丁角
  以丙丁二角并共六十度半以减
  半周得馀一百一十九度半为丁
  钝角
  求乙丙边
  以丙角正弦比丁角正弦若乙丁边与乙丙边一  丙角三十六度三十分弦 五九四八二二  丁角一百十九度三十分弦 八七○三六
  三  乙丁边    五十四丈
  四  乙丙边    七十九丈○一寸右所用丁角正弦即六十度半正弦以钝角度减半周用之凡钝角同
  求丁丙边
  以丙角正弦比乙角正弦若乙丁边与丁丙边一  丙角三十六度三十分弦 五九四八二二  乙角二十四度弦 四○六七四
  三  乙丁边    五十四丈
  四  丁丙边    三十六丈九尺二寸
  凡钝角以外角之正弦为正弦盖即
  此钝角之外角也如图丁为钝角乙
  丙为丁角所对之弧乙丁甲为丁角
  之外角至于正弦皆以本角之勾为
  底以割线半径同与弧之相界处直线
  垂下与本角之底为正方直角如图
  乙丁甲为丁角之外角乙丁如外角
  之割线卯丁如外角之馀弦而卯乙
  则外角之正弦也至如丙角以丙丁
  为底其正弦丑丁近乙丁边乙角以
  乙丙为底其正弦子丁近乙丙边也
  补图明之
  有一角两边求馀角馀边钝角之二
  假如甲乙丙角有乙角九十九度五十七分钝角形此钝角所对之弧度分甲丙边四千尺甲乙边三千五百一十七尺
  前则用他角求钝角此则用钝角求他角
  乙角为钝角
  甲丙为钝角所对之弧度
  乙丁为丙角正弦
  甲戊为钝角用外角之正弦
  求丙角
  以甲丙边比甲乙边若乙角正弦与丙角正弦
  一  甲丙边      四千尺
  二  甲乙边      三千五百一十七尺三  乙角九十九度五十七分弦 九八四九六即八十度三分正度四  丙角  正弦 八六六○三
  检表得丙角六十度
  按乙角为钝角其所用外角之正弦即钝角九十九度五十七分减半周一百八十度所馀八十度○三分之外角其所有之正弦每度六十分求丙角者止丁外角之正弦可比丙角之正弦故先以甲丙边比甲乙边为例俱以长比短而纵与纵为同类
  求甲角
  并乙丙二角共一百五十九度五十七分以减半周得馀二十度○三分为甲角
  求乙丙边
  以乙角之正弦比甲角正弦若甲丙边与乙丙边一  乙角九十九度五十七分弦 九八四六九二  甲角二十度○三分弦 三四二八四
  三  甲丙边    四千尺
  四  乙丙边    一千三百九十二尺右甲角正弦以甲丙为底乙已即甲角正弦与甲已为正方角此二则皆以大比小右例有两角一边而先有对角之边若两边一角而边在角之两旁不与角对又另法如左
  假如乙丁丙钝角形有乙丁边一千○八十尺乙丙边一千五百八十二尺乙角二十四度
  丙戊为虚股 戊丁为虚勾
  乙角乙丁为底丑丁为正弦 乙丁
  即馀弦 丙角丙丁为底子丁为正
  弦

  先以半径比乙角正弦若乙丙边与丙戊边
  一  半径    一○○○○○
  二  乙角二十四度弦 ○四○六七四
  三  乙丙边   一千五百八十二尺四  丙戊边即虚垂线 ○六百四十三尺
  又以半径比乙角馀弦若乙丙边与乙戊
  一  半径    一○○○○○
  二  乙角二十四度弦 ○九一三五五
  三  乙丙边   一千五百八十二尺四  乙戊边即乙丁引长线 一千四百四十五尺右以原边乙丁一千○八十尺与引长乙戊边相减得丁戊三百六十五尺为形外所作虚勾股形之勾先得丙戊垂线为股原有边之丁丙为弦
  求丁丙边
  依勾股求弦法以丙戊股自乘四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九尺丁戊勾自乘一十三万三千二百二十五尺并之得数五十四万六千六百七十四尺为实平方开之得弦七百三十九尺为丁丙边
  求丙角
  以丁丙边比丁乙边若乙角正弦与丙角正弦一   丁丙边   ○七百三十九尺二   丁乙边   一千○八十尺
  三   乙角二十四度弦 四○六七四
  四   丙角 正弦 五九四四二
  检表得丙角三十六度二十九分
  求丁角
  以丙乙二角并之共六十度二十九分以减半周得馀一百一十九度三十一分为丁钝角
  此三角形既有乙角度当先求丙角之锐而后丁角之钝可以半周相减即得但求丙角虽有乙丁边可为丙角正弦之比例凡正弦必在本角相对之边然丙丁无边不能以边比边为乙角正弦比丙角正弦之例故又当先求丙丁边但丙丁边如勾股之斜弦当以勾股求弦法求之今丁戊无勾丙戊无股故先求丙戊边以作虚股再求乙戊边以作虚勾而后用勾股求弦法而得丙丁之边三边既得则每角之正弦必近本角所对之边即可以所对之两边相比为两角之正弦相比之例求之矣盖丙角以丙丁为底其正弦子丁近乙丁边而乙角之正弦子丑近丙丁边故必先得边以为求线之比例也既先有乙角又求得丙角则丁角半周减之即得矣
  右两边一角而角不与边对
  用切线分外角梅本新増
  假如乙丁丙钝角形有乙丁边五百四十尺丙乙边七百九十一尺乙角二十四



  求丙角
  以丁乙丙乙两边相并为总相减为较又以二十四度减半周得外角一百五十六度半之得半外角七十八度
  以边总比边较若半外角切线与半较角切线一  两边之总  一千三百三十一尺二  两边之较  ○二百五十一尺
  三  半外角切线 四七○四六三
  四  半较角切线 ○八八七一九
  检表得半较角四十一度三十五分以减半外角七十八度得馀三十六度二十五分为丙角
  求丁角
  并乙丙二角共六十度二十五分以减半周得一百一十九度三十五分为丁钝角
  求丁丙边
  以丙角正弦比乙角正弦若乙丁边与丁丙边一  丙角三十六度二十五分弦 五九三六五二  乙角二十四度弦 四○六七四
  三  乙丁边    五百四十尺
  四  丁丙边    三百六十九尺九寸八
  
  右新増一则亦角在两边之中不与边对与前三角形无异亦俱先求丙角前法先以勾股求弦法求丙丁边先补虚勾虚股以求丙丁边边得而丙角之线可比例以求丙角其法详此新増法竟求丙角而求丙丁边反在求得丙角之后更简捷矣其边总边较半外角切线与半较角切线补图明之如左
  甲庚癸为半周子庚为半径
  甲壬为乙角度壬辛癸为外角
  壬辛为半外角子卯为半外角割
  线壬卯为半外角切
  线己丑为半较角切
  线己辛为半较角

  新式三边求角钝角之三
  假如乙丙丁钝角形有乙丙边三百五十尺乙丁边六百○七尺丁丙边三百尺
  右有边无角
  术自乙角作虚垂线至甲又引丁丙线横出遇于甲而成正方形为乙甲丁勾股形又横线至辛如丙甲成乙甲辛勾股形丁辛为两勾之总丁丙边为两勾之较乙丁边为大形乙甲丁弦乙丙边为小形乙甲辛即乙甲丙弦弦相并为总相减为较
  先求勾总
  此因将求丁角度而三角无度则无线可比唯丙丁句似丁角馀弦然丁角以乙丁为半径则乙甲为正弦而馀弦应自丁至甲今止自丁至丙尚少丙甲之馀弦故必先求甲丁勾始与丁角馀弦相等然欲求甲丁勾又必先求勾总以为分形之勾股而后甲丁之勾可比得丁角之馀弦以查表而得丁角也
  一  勾较即丁丙边   三百尺
  二  弦即乙丁边减乙丙之馀二百三十二尺
  三  弦即乙丁乙丙二边相并 九百八十二尺四  勾总即丁辛  七百五十九尺四寸以勾较三百尺减所得勾总七百五十九尺四寸馀数四百五十九尺四寸半之得数二百二十九尺七寸为小形之勾甲丙
  以甲丙小形之勾加丁丙较三百尺得数五百二十九尺七寸为大形之勾甲丁
  求丁角
  以乙丁弦比丁甲勾若半径与丁角之馀弦一  乙丁弦   六百○七尺
  二  甲丁勾   五百二十九尺七寸
  三  半径    一○○○○○
  四  丁角馀弦  ○八七二六五
  检表得丁角二十九度一十四分
  求丙角用乙甲丙小形
  钝角用外角故用乙甲丙之小形勾股此勾股之弦乙丙即此钝角丙之外角割线
  以甲丙勾比乙丙弦若半径与丙角之割线一  甲丙勾   二百二十九尺七寸二  乙丙弦   三百七十五尺
  三  半径    一○○○○○
  四  丙角割线  一六三二五六
  检表得丙角五十二度一十四分为本形之丙外角以减半周得丙钝角一百二十七度四十六分按此五十二度一十四分乃丙外角之度分故乙丙斜弦实即丙角之割线至于求丁角求丙角俱以半径为三率而丁角之三率用以作弦丙角之三率用以作勾半径可勾可股可弦顾随所取用耳
  求乙角
  并丁丙二角所得度分共一百五十七度以减半周得馀二十三度为乙角
  右例钝角形三边求角作垂线于形外径求钝角乃新式也若以大边为底从钝角分中长线同锐角之三
  补图     乙丙丁三角形 乙己为丙角
  弧度 乙辛为丙外角 丙戊
  即乙丙为丙外角割线 乙壬壬
  辛为外角之丁角乙角
  乙甲即中长线 乙甲丙即小
  形勾股 乙甲丁即大形勾股
  乙丙即虚勾虚股之弦 戊辛
  为切线
  右钝角用割线宣城梅定九先生新増此式为割线求度分之法盖割线乃象限中所割各度之线必与切线相遇以为増减割线割于弧内切线切于弧外彼増此减彼减此増如前钝角之二己辛为半较角其切线即从己之弧外起今外角乙辛即从辛之弧外起此新式之用割线视前法无异也至钝角之所以用外角者盖大圜两分之为半周四分之为象限凡象限止九十度而自一度至四十四度为平度自四十五度至八十九度为高度其高度之正线即平度之馀线而高度之馀线即平度之正线故四十四与四十五同表四十三与四十六同表以至○度○分则与八十九度六十分同表此作八线表者因高度平度如测望之直景倒景相反而实相通为此省文也今凡钝角度必过象限之外在八线无半弧之表可查则用外角之线度以减半弧而所馀之度即钝角所对之弧度明矣此因八线表而立钝角用外角之法也
  勾股引蒙卷四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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