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读互助团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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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读互助团消息
1920年1月1日
本作品收录于《新青年/卷7

工读互助团募款启事[编辑]

做工的穷人没有力量读书、受教育,这不是民智发达上一种缺憾吗?读的人不能做工,教育越发达没有职业的流氓越多,这不是教育界一种危机吗?占全国民半数的女子不读书、不做工,这不是国民的智力及生产力一种大大的损失吗?父兄养子弟,子弟靠父兄,这种“寄生的生活”,不但做子弟的有精神上的痛苦,在这财政紧急的时代,做父兄的也受不了这种经济上的重累。同人等因此种种理由,特组织“工读互助团”,来帮助北京的青年,实行半工半读主义,庶几可以达教育和职业合一的理想。倘然试办有效,可以推行全国不但可以救济教育界和经济界的危机,并且可以免得新思想的青年和旧思想的家庭发生许多无谓的冲突。照眼前试办的预算,需费不过千元,凡赞成此举者,请量力捐助为荷。

发起人: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胡适、周作人、顾兆熊、陈溥贤、王星拱、高一涵、张崧年、程演生、陶履恭、李辛白、孟寿春、徐彦之、罗家伦、王光祈

关于缴纳捐款等事,请与北京大学新潮社徐彦之君接洽

工读互助团简章[编辑]

(一)宗旨:本互助的精神,实行半工半读。

(二)团员:凡志愿入本团者,须团员一人之介绍,经全体团员认可,得为本团团员。

(三)服务:团员每日每人必须作工四小时。若生活费用不能支持,得临时由团员公议加增作工钟点。厨中事物及打扫院宇,由团员轮流担任。

(四)权利:团员生活必需之衣食住,由团体供给,团员所需之教育费、医药费、书籍费、由团体供给,惟书籍系归团体公有。

(五)工作种类:暂分九种

    1、石印 2、素菜食堂 3、洗衣服 4、制浆糊 5、印信笺 6、贩卖商品及书报 7、装订书报 8、制墨汁及蓝墨水 9、其他

(六)工作所得;归团体公有。

(七)设备:设书报室及音乐室。

(八)组织:由全体团员组织团员会,选举事务员,并讨论团中重要事务及审查新入团员。事务员设总会计一人,管理全团银钱出入事务。会计若干人,分管各组会计事务。设庶务二人,管理全团买卖及一切杂务。事务员每月末日选举一次,得连任一次。组织细则,另行规定。

(九)规约:凡团员有怠于作工情事,由团员会提出警告,经继续三次警告,仍不努力业职,即令其出团。

(十)出团:团员得自由退出团体惟须提出理由者。

(十一)附则:凡团员不能入校听讲者,得由本团聘请教员,每日教授二钟,若程度不齐,得适用单级教授制。

本团预算及工作分配方法,另有细章。

本团简章,得由团员会随时增改。

报名期限,以额满为止;俟经费充足时,再为推广。

凡报名愿入本团者,请明愿在本团何组工作。

通讯处:北京东华门内宗人府东巷蓬庐王光祈

本团预算及工作分配方法[编辑]

本团因便利团员求学起见,暂分为三组,共需费一千元。

第一组:二十七人,地点在北京大学附近。营业要目:(一)素菜食堂(二)石印及装订(三)洗衣

第二组:十九人,地点在工业专门学校、法文专修馆、北京师范学校附近。营业要目:(一)素菜食堂(二)洗衣(三)制造小工艺(如浆糊、墨水等)

第三组:若干人,地点在女子高等师范附近(本组全由女子组成)。营业要目:(一)编织(二)小工艺

  • 第一组开办费四百元(食堂与石印局系在两处)
    • (一)开素菜食堂共需房费设备费等一百元。
    • (二)石印机器及其附件一百五十元。
    • (三)石印局房费一百元。
    • (四)买家具五十元。
    • 每月经常支出
      • 两处房金共五十元
      • 伙食共七十元。
      • 教育费共六十元。
      • 衣服费共三十元
      • 医药书籍邮票等六十元。
      • 共支出二百七十元。
    • 每月经常收入
      • 食堂收入一百元除去资本
      • 石印及装订收入一百二十元
      • 洗衣收入五十元
      • 共收入二百七十元。
    • 工作分配方法
      • (甲)食堂每日十人,其分配方法如下
        • 四人担任(上午十一钟至下午一钟,下午五钟至七钟)食堂(招待,坐柜)的工作
        • 二人担任〔上午十一钟至下午一钟,下午五钟至七钟)灶上的工作二人分任上午七钟至十一钟食堂(招待坐柜及灶上)的工作
        • 二人分任下午一钟至五钟食堂(招待坐柜及灶上)的工作
        • 下午七钟以后之工作,自由拒任
      • (乙)石印及装订每日十二人。
        • 机器每日八人。
        • 书写及装订四人。
      • (丙)洗衣每日五人。
        • 收送衣服一人
        • 洗晒衣服四人。
      • 以上三项工作,共占二十七人。
    • 第二组开办费三百元。
      • (一)食堂设备及房费共二百元。
      • (二)购买制造小工艺的原料及工具一百元。
      • 每月经常支出
        • 房金三十元
        • 伙食共六十元
        • 教育费共四十元
        • 衣服费共二十元
        • 医药书籍邮票等共四十元
        • 共支出一百九十元
      • 每月经常收入
        • 食堂收入一百元
        • 洗衣收入五十元
        • 小工艺收入四十元
        • 共收人一百九十元
      • 工作分配方法
        • (甲)食堂每日十人,分配方法与第一组相同。
        • (乙)洗衣每日五人,分配方法与第一组相同。
        • (丙)制造小工艺四人。
    • 第三组开办费三百元。
      • (一)房费一百元。
      • (二)购买工具及原料等二百元。
      • 每月经常收支工作分配方法,俟开办时,再为精密计算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