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讀互助團消息
北京工讀互助團消息 1920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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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互助團募款啟事
[编辑]做工的窮人沒有力量讀書、受教育,這不是民智發達上一種缺憾嗎?讀的人不能做工,教育越發達沒有職業的流氓越多,這不是教育界一種危機嗎?占全國民半數的女子不讀書、不做工,這不是國民的智力及生產力一種大大的損失嗎?父兄養子弟,子弟靠父兄,這種“寄生的生活”,不但做子弟的有精神上的痛苦,在這財政緊急的時代,做父兄的也受不了這種經濟上的重累。同人等因此種種理由,特組織“工讀互助團”,來幫助北京的青年,實行半工半讀主義,庶幾可以達教育和職業合一的理想。倘然試辦有效,可以推行全國不但可以救濟教育界和經濟界的危機,並且可以免得新思想的青年和舊思想的家庭發生許多無謂的沖突。照眼前試辦的預算,需費不過千元,凡贊成此舉者,請量力捐助為荷。
發起人:李大釗、陳獨秀、蔡元培、胡適、周作人、顧兆熊、陳溥賢、王星拱、高一涵、張崧年、程演生、陶履恭、李辛白、孟壽春、徐彥之、羅家倫、王光祈
關於繳納捐款等事,請與北京大學新潮社徐彥之君接洽
工讀互助團簡章
[编辑](一)宗旨:本互助的精神,實行半工半讀。
(二)團員:凡誌願入本團者,須團員一人之介紹,經全體團員認可,得為本團團員。
(三)服務:團員每日每人必須作工四小時。若生活費用不能支持,得臨時由團員公議加增作工鐘點。廚中事物及打掃院宇,由團員輪流擔任。
(四)權利:團員生活必需之衣食住,由團體供給,團員所需之教育費、醫藥費、書籍費、由團體供給,惟書籍系歸團體公有。
(五)工作種類:暫分九種
1、石印 2、素菜食堂 3、洗衣服 4、制漿糊 5、印信箋 6、販賣商品及書報 7、裝訂書報 8、制墨汁及藍墨水 9、其他
(六)工作所得;歸團體公有。
(七)設備:設書報室及音樂室。
(八)組織:由全體團員組織團員會,選舉事務員,並討論團中重要事務及審查新入團員。事務員設總會計一人,管理全團銀錢出入事務。會計若幹人,分管各組會計事務。設庶務二人,管理全團買賣及一切雜務。事務員每月末日選舉一次,得連任一次。組織細則,另行規定。
(九)規約:凡團員有怠於作工情事,由團員會提出警告,經繼續三次警告,仍不努力業職,即令其出團。
(十)出團:團員得自由退出團體惟須提出理由者。
(十一)附則:凡團員不能入校聽講者,得由本團聘請教員,每日教授二鐘,若程度不齊,得適用單級教授制。
本團預算及工作分配方法,另有細章。
本團簡章,得由團員會隨時增改。
報名期限,以額滿為止;俟經費充足時,再為推廣。
凡報名願入本團者,請明願在本團何組工作。
通訊處:北京東華門內宗人府東巷蓬廬王光祈
本團預算及工作分配方法
[编辑]本團因便利團員求學起見,暫分為三組,共需費一千元。
第一組:二十七人,地點在北京大學附近。營業要目:(一)素菜食堂(二)石印及裝訂(三)洗衣
第二組:十九人,地點在工業專門學校、法文專修館、北京師範學校附近。營業要目:(一)素菜食堂(二)洗衣(三)制造小工藝(如漿糊、墨水等)
第三組:若幹人,地點在女子高等師範附近(本組全由女子組成)。營業要目:(一)編織(二)小工藝
- 第一組開辦費四百元(食堂與石印局系在兩處)
- (一)開素菜食堂共需房費設備費等一百元。
- (二)石印機器及其附件一百五十元。
- (三)石印局房費一百元。
- (四)買家具五十元。
- 每月經常支出
- 兩處房金共五十元
- 夥食共七十元。
- 教育費共六十元。
- 衣服費共三十元
- 醫藥書籍郵票等六十元。
- 共支出二百七十元。
- 每月經常收入
- 食堂收入一百元除去資本
- 石印及裝訂收入一百二十元
- 洗衣收入五十元
- 共收入二百七十元。
- 工作分配方法
- (甲)食堂每日十人,其分配方法如下
- 四人擔任(上午十一鐘至下午一鐘,下午五鐘至七鐘)食堂(招待,坐櫃)的工作
- 二人擔任〔上午十一鐘至下午一鐘,下午五鐘至七鐘)竈上的工作二人分任上午七鐘至十一鐘食堂(招待坐櫃及竈上)的工作
- 二人分任下午一鐘至五鐘食堂(招待坐櫃及竈上)的工作
- 下午七鐘以後之工作,自由拒任
- (乙)石印及裝訂每日十二人。
- 機器每日八人。
- 書寫及裝訂四人。
- (丙)洗衣每日五人。
- 收送衣服一人
- 洗曬衣服四人。
- 以上三項工作,共占二十七人。
- (甲)食堂每日十人,其分配方法如下
- 第二組開辦費三百元。
- (一)食堂設備及房費共二百元。
- (二)購買制造小工藝的原料及工具一百元。
- 每月經常支出
- 房金三十元
- 夥食共六十元
- 教育費共四十元
- 衣服費共二十元
- 醫藥書籍郵票等共四十元
- 共支出一百九十元
- 每月經常收入
- 食堂收入一百元
- 洗衣收入五十元
- 小工藝收入四十元
- 共收人一百九十元
- 工作分配方法
- (甲)食堂每日十人,分配方法與第一組相同。
- (乙)洗衣每日五人,分配方法與第一組相同。
- (丙)制造小工藝四人。
- 第三組開辦費三百元。
- (一)房費一百元。
- (二)購買工具及原料等二百元。
- 每月經常收支工作分配方法,俟開辦時,再為精密計算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