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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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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一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
卷第四十二
作者:朴世采
1731年
卷四十三

答问讲学论礼[编辑]

答沈明仲问壬戌八月二十五日[编辑]

读法第三条自首章以下多对说将来。如首章言命性道教戒惧谨独大本达道。二章言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之类耶。中痛

来说是。

章句序。此序恐当分六节看。自中庸作也为第一节。総论中庸之所由作。盖自上古庶几也为第二节。推本渊源所自而言。盖尝论之加于此哉为第三节。就原头上说。以明心法之妙。以实第二节之义也。自是以来明且尽者也为第四节。申论作中庸之意。以毕第一节之言也。自是而又再传亦有之矣为第五节。言心法之传既绝而复续。以明中庸之功。某自蚤岁终篇为第六节。言章句之所以作。以垂道统于无穷也。如何如何。

天台吴氏作三节看。盖以岂有以加此以上为一节。弥近理而大乱真以上为二节。行远升高以上为三节。愚意失其传而作以上当为一节。欲并作四节看。更详之为宜。

或微妙而难见注。云峯胡氏曰气以成形。是之谓人。理亦赋焉。是之谓道。胡氏必欲以人与理分。而言多未莹。气以成形。理亦赋焉。然后方可谓之人。安有独得气而可谓之人者乎。必若下文朱子之说然后为无病也。如何如何。

朱子之说固为完备。但上文论人心曰或生于形气之私。此亦专指形气一路而言。云峯之说。未可轻议也。盖析之极其精而欲尽其大。自是朱子家法也。如何如何。

其曰天命率性则道心之谓。曰道曰道心。本非有二。但道就事物上说。道心就情意上说。心之发而合乎道者。为道心也。如何。

此段何必就事物情意说。上文既曰道心原于性命之正。所谓性命。岂非天命之性率性之道耶。故曰天命率性。即道心之谓。

子程子。明道耶伊川耶。

辑略被借于李同甫。近当考以报之。

第一章第一节小注。朱子曰云云。或以率性为循性命之理则为道。如此却是道因人方有也。道者本性之不为气蔽欲昏。自然发见。各有条理分泒之谓。若有意于循而循之则已不是道之得名。此朱子之所以有此说耶。

来说亦然。朱子所谓率性。如人率之也。及循字非就行道人说者。已见其大意矣。

第二节小注。潜室陈氏云云。那曾一歇走离得。何谓也。

未详。但一歇。恐是一切歇后之意。谓以道为一切歇后而走离之也。如何如何。

勿轩熊氏。按大全先儒姓氏熊刚大建阳人自号勿轩。又按熊氏名禾字去非建安人。果是一人而互出耶。或是两人而混称耶。

勿轩熊氏。四书序本先儒姓氏及理学通录。皆以禾去非为主。而独性理大全以刚大系之。未详。退溪曾问于奇高峯而亦未有定论。

喜怒哀乐。七情之中遗惧言乐之义。退陶亦不言。不知其何故。今可推究其由耶。

何敢轻论。但喜怒哀惧爱恶欲者。举七情之全而言之。喜怒哀乐者。就七情中姑以阴阳两边大者而言之。盖喜乐属阳。怒哀属阴。若代乐以惧则不成两边矣。如何如何。

吾之心正。吾之气顺。致中言心。致和言气者。方其未发。气不用事。而心位乎中。故言心而不言气。及当其既发。气动而周流事物。故言气而不言心耶。

心正气顺。从上文至静之中应物之处说下来。来说亦自是。

第二章注。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上文言中无定体。随时而在。则是言时中之中。而论其用功则只曰戒谨恐惧。而不及于动时工夫者。何耶。盖欲致已发之和。当先致未发之中。故从体用缓急之序。而且所谓在我者。即在中之义故耶。

此段得之。

目录中分注。恐不必录。只书几条如何。心学至诀

目录分注。欲见其各条所本古语。恐无甚妨。

诗曰穆穆文王于缉煕敬止。此章非主于论敬。赞文王行敬之效。似不当在于此间。又与下篇论圣贤章重复。

以敬止为非主于论敬则然矣。但此段章句既曰无不敬而安所止。则虽是功效。乃全体之敬。顾何可以不入此间耶。今谨降置第四。

敬者宅心之要。心经发挥凡书名皆舍本名。直书所引之书。虽是意在令人易寻。而舍本逐末之义。人多不晓。或改从本名。不然载之凡例中似宜。操约者敬而已矣。心经既非经文则当曰心经附注。下仿此。

此书本从如心经,近思录类辑之书而成。故不必表其本书也。

临川吴氏曰云云此条在此亦好。不如移之于圣贤之敬章下。如何如何。

谨闻命。但此段今以一心之主宰等语改之。

主一无适之敬。问主一无适。朱子曰只是莫走作。如读书时只读书。着衣时只着衣。此即主一无适。此条明白。添入如何。

学或注此条固切矣。只是比辑要所引薛氏行第一步云云之说稍缓。故不免有所取舍。盖此书不用叠说故也。

文中子曰。闲邪存其诚。见上既见于上者。后不复出。以从省约如何。

示意似然。第亦欲见其所本之意重。故不得不尔也。

総言诸先生言敬之异。此书与发挥之例有异。此条恐不必别为一章也。如何如何。

明斋说亦同。今降置末段。

総言其心收敛。惟畏近之之敬。大槩此书未免条目太碎。此上下章无甚别义。合而一之如何。

此说甚超诣。已因明斋诸说改正。

総言敬之内外动静始终。敬者无内外无动静无始终者也。此题恐不包。不知者将曰敬有内外动静之别。更加贯字或兼字如何。此书题目。鄙意间有未稳者。如惟畏近之之敬。敬有虚实之类是也。幸更消详如何。

更下贯字兼字之说亦好。但上下诸文。皆同一例。则此恐不可独异。

专言敬之纲目。此条恐当在于貌事之间也。

已易置其目略如示意矣。

孟子曰。责难于君谓之恭。此书主论心法。则至于事君治民之事。固有所不暇及者。敬之为功。通贯圣学之终始。则亦有所不必别言者矣。然其所引诸说。泛及于治人分上者亦多。或于下篇之末别立条目曰敬以事君敬以治国敬以平天下。以此上下条及笃恭而天下平等语实之。则其于体用之道。尤为完备。而为儒家一部全经。未知如何也欤。

遇意欲先表五伦之大者。以见其馀矣。明斋以为此书只取敬字要义。则不必如此。故今并删去责难于君以下诸条。

朱子曰。敬者主一无适之谓。主一无适。为敬之正训。似当注于首章之下。使人开卷了然可也。不然此以上言主一无适甚详。不必更录于此也。

亦在删去中。

专言敬以明天理。上蔡谢氏此条恐当移入上章之下。

此说尽看得精密。谨已移入五峯胡氏之上。

专言敬以审义利。此以上四章附于上篇如何。

谨闻命。

兼言敬义。朱子曰敬以直内。是持守工夫。义以方外。是讲学工夫。此当添入如何。

语虽好。而似不甚切于此书。故不敢添载也。

兼言敬恕。陈氏曰敬者吾心之所主而仁之存也。恕者吾心之所以达而仁之施也。主敬持己。行恕及物。则内外无私意而仁在是矣。陈氏此说颇好。分注于在家无怨之下如何。

此条所录既多。亦不敢添。

道德诚仁。在于恕简之下者。可得闻其说欤。若曰由用而达于体。故其序然也云尔则精一克复。又在其下矣。

道德中仁之类。其义虽大。自是别件道理。自与恭庄慎恕简云者。不无亲疏远近之差。所以先此而后彼然也。如何如何。

兼言敬与操存。敬者操存之道。非于敬之外。别有操存工夫。若曰敬以操存则可。若于中间下一与字则分明是两件工夫。其可乎哉。此则因诸书或言敬或言操存之异名而合论之。故以此立目也欤。然恐或不能无学者之疑耳。

示意亦然。但操者存心之功。而敬者所以存心之道。下与字却不甚妨。

答沈明仲昏礼○己巳十二月十七日[编辑]

婿妇之服已多通变。使者恐不当更用盛服。所谓纳采纳币同日行之者。恐是指纳采之书纳币之币同入一函者耳。若各具一书则似非同行之谓。纳吉之语。似非当用之文。

女饰当以时服为主。所谓时服者。似是出于宋时大衣长裙之制。其首饰亦古副编次之遗意。但俗姆误为诡状。不可猝变。是可叹也。向来前辈以华冠纯衣𫄸袡行之。虽有所据。亦未必合于家礼。斟酌古今之意。未知孰胜也。

亲迎馔品。亦无定式。顷年谨以家礼蔬果及五礼仪五果床之文。酌定而行之。恐无大悖也。如何如何。

答郑真卿问祭仪○辛未九月四日[编辑]

阶下随地叙立。此言祠堂庭中立屋子耶。家礼及备要图式无之。未知其制如何。家众分东西叙立。则东西各立屋耶。抑以一屋兼覆之耶。此下有家贫止立一间之法。亦称家不得已之事。勿删如何。

此段家礼辑览立屋于庭中。如今国陵丁字阁之制。既涉于僭。又不足以并覆东西两庭。恐非是。愚意如今关王庙之制。前檐外连作一二间。无中绝之状者。乃所谓以屋覆之者也。如何如何。一间之法。为此非全书。只是行礼节度。故阙之耳。

为四龛。以备要图观之。两旁皆当以板隔之。上下亦必以板为之。而龛底使之稍高于堂中平地耶。抑与平地相等耶。以近北一架为四龛。以今家舍间架计之。一架之广。未满半间许。于此设一卓。奉神主于其上。正至俗节。皆就龛内陈设考妣两位合十四器。已似狭窄。龛内又有祔位则亦十四器。况一龛而祔数位者乎。恐难容设。何以为之。

龛。我国公私所用。皆为壁藏之制。壁藏外别置卓子以祭之。故祔位及祭物皆难容如示意固也。近世湖中诸公考据。以为当就近北一架三间内。不为壁藏。只以木板隔作四龛。而上则以板覆之。下则不用板。又就各龛中置卓。设主及馔而行之云。此说恐是。

告授官祝昭告于故某亲云。则通指高曾祖考。而自称则孝子某云。于高曾而称孝子未可。此非以最尊为主之例。备要改孝玄孙。以此悬注恐宜。时祭奉主就位。祝告高曾以下而称孝孙。此亦恐当以改称玄孙悬注。如何如何。

授官祝。以告祢为主。与最尊者为主之意各是一例。通用无妨。时祭奉主时。祝乃通称。故只称孝孙。初献时祝乃各称。故于高祖考称孝玄孙云云。自不同也。幸更详之。

按来月当作今月。注若用初丁而在初一二日。则告庙当在前月。此注恐当改。以下时祭

已以来月为文。而注以或用今月之意。

焚香。朔参焚香后有再拜之文。而此则无之。时祭降神。不可有杀于朔参。恐依备要再拜二字悬注于焚香之下。

此拜诸家礼皆无之。独备要添载。故不敢从。问解中亦论其义矣。

斟酒。朔参则主人受注斟酒。反注取盘盏。此则主人受盘盏。执注者斟酒于盏。节次不同者何欤。

时祭三献。皆主者东面立。执事者斟酒。乃听命于神之意。降神此礼亦其意也。与朔参自不同。

盐楪醋甁。盐楪即灸肝加盐所用者。而但加盐不载本文。只见于备要注者何欤。醋甁似是用于醋楪者。而今以酱代醋。则亦当以酱实之耶。

本文不言用盐之义未详。醋甁则醋楪。虽代以酱。恐诸馔不无用醋之处。故不改矣。

尊丈他所。下阖门时休于他所者。启门后就位。而参神时休于他所者无还入之文。其所就位。当在何时。

所谓尊丈先休于他所者。亦入就位云者。正指参神后休于他所者。

时维仲春。按家礼改春夏秋冬字见上云。恐当以此悬注。

家礼夏秋冬各随其时七字。只见于奉主祝注中。不见于正祝。可以通行。此不敢有异。

祢四时祭墓祭土神祭皆加祭字。而祢及忌日独无祭字者何欤。

忌日祢独不加祭字者。亦依家礼仪节杂仪。

要诀所祭之主注。诸祠堂叙立。主人陞焚香之节。已见于时祭。而此曰如祭祢之仪。祢曰如时祭之仪云。则其义已备。恐不必悬注再拜一款。时祭祢祭皆无。则恐不可于忌日独行诣祠堂焚香。似皆当删。只存告于所祭之主六字如何。忌祭

要诀忌祭有叙立再拜语。盖为在庙诸主也。今为祢祭事同。故移之矣。

布席设馔。家祭及土神祭皆用卓子。而此则用席。其故何也。原野之礼。有所降杀故耶。墓祭

依家礼如此。盖似亦以体魄在土。异于庙龛故也。或以木床代之。而不为高足。其亦可耶。

土神祭陈馔。一如家祭。则必有饭羹。而无侑食进茶者何欤。若欲杀于家庙。则如要诀墓祭插匙于初献。进茶于终献耶。土祭神

依所示添注于皆如家祭之仪下。无侑食进茶云者。乃要诀文。亦不敢变耳。

焚祝文。家祭则无焚祝文一节者何欤。备要虞祭敛主下注。祝揭祝文而焚之留祝板后仿此。则家祭焚祝。似在纳主之后。引依备要悬注于纳主条如何。

此本仪节文。祭礼初无焚祝之文。以程子说观之。恐自古如此。其独虞祭为之者未详。

答白采叔问丧礼○戊申九月三日[编辑]

外孙奉祀。世俗多行之。盖非礼也。当以朱子答汪尚书书为法。苟或终无立后之人。则如所示称谓。其亦可否。至于旁题。问解有当阙之说。似当准此。未知如何。

陷中书讳。不分男女。此家礼之意也。但我国妇人不如中朝之俗有讳有字。每以幼名当之。殊似未惬。然与其全阙。此为稍胜耶。

承重孙或曾玄孙之妻为祖父母服一段。沙溪于备要,问解两书所论甚备。可考而行之也。盖未论他义。以礼只云夫承重则从服。更不云姑或祖妣在则否者观之。此实为的据。未知如何。

备要为妻杖期条引丧服疏。天子以下至士庶皆不为庶子之妻为丧主之说。果涉疑异。然奔丧曰凡丧父在为主疏曰。亦主庶妇。是同宫者也。集说曰子有妻子之丧则父主之。统于尊也。此二说者。皆谓主凡子妇。而朱子答陈明仲朔祭子为主之问。亦引以为案。然则所谓为主者。非止如郑氏所谓与宾客为礼者。断可知也。盖既以父为主。告辞题主似当准此。但小记曰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虽颇参互。礼有明文。诚不可废也。然此殊系变节。切须更询慱礼之君子。庶不大误耳。

续考语类曰妻丧木主要作妻名。不可作母名。若是妇。须作妇名。翁主之。此尤为主丧之明证也。

答郑士仰问学○庚申十一月二十八日[编辑]

孟子谓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又有礼食则饥而死。亲迎则不得妻。奚趐食色重之说。朱子断之曰义理与事物。其轻重固有大分。然于其中又各自有轻重之别。圣贤于此斟酌。固不肯枉尺而直寻。从利而废义者亦未尝胶柱而调瑟。执一而无权者断之一视理之当然而已。槩以此为处事之权衡。此实义理至要处也。如牛溪从和一议亦出于此。以为天下道理。只有不肯枉尺上一句而已。则又安用更说未尝胶柱下一句耶。古今人国此讼甚多。日者承诲。亦尝以近日事义理发问。妄意在国存亡为重。敢以权轻重仰解。然窃谓必明于此义。然后事理可辨也。如陈代所问不见诸侯。系圣贤行道济时。固可谓之理之重者。不可谓之从利废义也。其义与得食得妻无异也。如国之存亡。亦可谓之理之重者。不可谓之从利废义也。其义与得食得妻亦无异也。然则于此也。必主常道。不复行权。则不谓之胶柱可乎。然又归重存亡。不慎经常者。则又必疑其为枉尺。如何哉。孟子

从古圣贤所以立言垂教者。只有义理一道而已。独孟子于屋庐子之问。乃以礼与食色并举而互言之。意益分明。但其所以处乎食色者。又莫非主于义理。则是亦一途焉耳。所喩出处存亡二义之不同。恐只是当事与未当事之辨。孔子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朱子释之曰君子见危授命则仕危邦者无可去之义。在外则不入可也。乱邦未危而政刑纪纲紊矣。故洁其身而去之。既曰无可去之义则其于存国活君之际。苟可以得行权宜者。实无所不用其极。虽以存亡班之食色之类。而其所关系反有过于礼之轻者。安可以枉尺直寻目之耶。既曰洁其身而去之则其于去就出处之分。自有不可苟焉者。虽其行道济时。固亦所谓得妻得食之类。而是则在我之礼不啻不轻。其非胶柱而鼓瑟从可知矣。总之一则周旋危乱之邦。迹近乎徇禄。而其心在于存国活君。其道合于权宜。一则脱屣君臣之间。事近乎乱伦。而其心谨于去就出处。其道合于礼义。则所谓食色与礼。乃所以各适其当事。未当之衷者。又何彼此轻重之可言耶。惟其不然而一切反是。所谓主存亡者终必归于富贵权利。而所谓主出处者亦将陷于爱身自私。皆有以得罪天理而无所逃矣。如何。

孟子言性善以仁义礼智。其情可以为善言之。所谓善是就人之性言。如玉雪犬牛之性不得与也。是就本原上言。气禀不得与也。中庸天命之谓性。程朱谓通人物所得之理而言。犹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之谓也。则牛耕马驰无非是也。中庸所谓性。果与孟子性善之性。若是不同耶。若曰理无不善。物之理亦善。则仁义礼智之善亦可通之物。而事事物物之理。亦皆曰性善可乎。此义理大节。愿闻明辨。

中庸论性。就造化上言。故通乎万物。孟子论性。就吾人上言。故必称尧舜。然人物之异性。不在于天命之一原。而在乎气禀之不同。苟或通其一路。则虎狼之于仁。蜂蚁之于义。犹夫吾人者可见也。但所得气禀各有偏塞。正如孟子所论犬牛之性。则所得之理亦随而异。若乃以此谓之不能如人性之粹然则可。遂谓其所得天命之性亦皆不善则不可。且如真氏之论至以博噬踶躅之类皆归之于气禀。则万物之理同称为善。尤无疑矣。

私亲典礼。时尝闻以以小宗合大宗之嫌为证。然丧服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注疏谓君父祖废疾。受国于曾祖。为其父祖持斩。此说明是以私统合尊统。未知此说曾有所辨破者否。典礼

丧服所谓今君受国于曾祖。盖指国君有世子世孙废疾或早卒。而其子传统于曾祖者也。若以范镇所论悼考事较之。果似无异矣。然此丧服之说。虽未及为君。犹是其国之世子世孙。又其子得立则非可谓之小宗也。至于戾太子父子当时武帝虽筑思子之台。终未复其位号。又其国统传于昭帝。至昭帝崩而宣帝入承大统。盖昭帝以天子而称祖太宗也。悼考以皇孙而称考小宗也。故曰以小宗而合大宗。其与仪礼似同而实异矣。当时朴潜冶全以丧服此文为称考之的证。则沙溪力辨其非是云。

答郑士仰问丧礼○乙丑七月二十日[编辑]

从侄之丧。其后事未定。其丧祭之节。齐斗等为之权行。至于题主。妇人主祀虽非正礼。既未立后则无他道理。将以显辟题主如何。

大功主人之丧。疏曰妻不可为主。而子犹幼少。未能为主。问解亦曰妇人无奉祀之义。又曰若不得已。或依此题主耶。问解两条皆作疑辞盖以曾子问及朱子答李继善者揆之。子则虽以姑幼不可为主。而必当即以其名题主甚明。此所谓大功主人之丧之义也。若只有妻则恐当用诸亲题主摄行。以待立后而不用妻。如奔丧父在父为主以下及家礼班祔条及丧礼备要题主祝。必先主叔侄兄弟而后别录皇辟之意。皆可考也。盖所谓父为主以下。周以待宾客为言。与主馈奠者不同。然若无其子则义当通用。虽妻亦然。但谓不可先于男主耳。此与服三年者。其义自异耳。其以曲礼祭夫曰皇辟之言。而至于易乾坤之大位。题主奉祀。岂不重难乎。然则曲礼之文。无乃在家诸亲皆无。如周元阳所谓祭无男主。故不得已而为此者耶。然今世俗必不安于诸亲摄行而安于妻称皇辟。恐难抑而行之。此特言鄙人平日之见。量处是仰。

题主虽从其妻。至于虞祔等祭。须依小记诸说主丧者为之。果为无疑耶。

虽以皇辟题主者。虞祔诸祭。依小记行之恐当。

小记言大功主人之丧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云。则虽朋友亦为之祔祭也。然而祔者。是宗子之事。庙中宗事。与丧事有间。元无主人。行之不便。今主丧者于亡者。既非主祭。于祖庙又属旁亲。则祔祭祝词文字俱非其宜。未知无主而行祔礼者。其礼如何。且适于某亲之祝。见称于旁属。得无未稳耶。并乞裁教。

祔。重祭也。童子贱妾所不得废。且以朋友而犹为之祭。况于诸亲乎。盖其为亡友而行人庙中事者。以有幼子为之主故也。朱子答李继善曰儿名摄主告。今虽诸亲为之主丧。所主者乃不过拜跪之节耳。其祝辞则当用皇辟云云。旁亲之嫌。恐非所论也。虽或摄行。若先告摄行之意。则馀仿家礼随宗子所称之说。斟酌以处之无妨。曾见鲁西丈每论人家祔祭。必以使介子某之例。择其子孙代行宗子之礼。如此然后无不祔之家矣。

家礼卒哭章祝曰。来日𬯀祔于祖考某官府君。继之曰此云祖考。谓亡者之祖考也。是盖本于礼经之文也。祔祭章祝。告祖祝云𬯀祔孙某官。其曰孙者。是从祖考称亡者也。非从主人所称也。右两节所称既如是矣。独于告亡者祝云哀荐祔事于先考适于某考某官府君。其曰某考。盖从主人所称之意也。故备要直作适于显曾祖考。其不从亡者而从主人称曾祖者。大与卒哭章𬯀祔于祖考之文上文𬯀祔孙之义相违。未知何义也。窃念前祝与后祝宜无异同。祔亦当称祖考者耶。

卒哭章祖考谓亡者之祖考者。诚如来示矣。第于祔祭告旧主祝。已曰适于某考某官府君。与仪礼所谓适尔皇祖某甫者不同。盖士虞疏尔女也。指死者而言。盖至朱子之世。风气制度。与三代时不同。难以直用纯古之礼。故改尔皇祖曰某考。于是仪节又从而为辞曰适于显曾祖考云云。此实由于朱子变尔字为某考而然。非备要之失也。

迁于厅事。是朝后自祖庙遂迁厅事也。非自停枢之处行迁也。备要乃引丘仪。于其停枢之处略移动之说何也。

堂者中堂也。厅者外厅也。初丧既殡于中堂。今自庙当迁于外厅。以示即远之义。而人家未必有中外两所。若是初殡于厅事。则其势只得还于旧停之处。略加移动云尔。此乃仪节之意。而备要引之者也。

答郑士仰再问[编辑]

题主当用诸亲为正之教。诸亲若是宗子则可主无后之丧无疑。今亡者为宗子。诸亲非宗子也。虽可姑摄祀事。其直主庙中之主。则亦所不敢。无宁用皇辟之说如何。

示喩敬悉。题主诸亲非宗子。又为远属之难安。生亦念之深矣。以此言之。用皇辟之说尤似可用。但有一说。昔年洪参判处厚家之丧。孙死有妻而诸父居丧。兴平尉之丧。无妇人而有弟。皆不得立后。及当祥禫改题之节。来问于生。生乃仿退溪答寒冈之意。谓当用诸父及弟代数亲属。改题先代神主。而但阙旁题。准仪礼称子不称孝之义且以或侄或兄之主。姑祔祖庙。准家礼大祥后吉祭前奉新主之制必俟异日立后而始为改题。并著旁题矣。如此则先相国以上自是士仰之曾祖位。似与彼家无异。虽其下称显伯父显从兄。与彼又似难安者。是亦一条直下以男主摄行祀事之义也。今若书显皇辟则三年后当改题其先驸马曰显舅。犹有可据者。以上诸位则虽欲尽成女主。决然推不去矣。且以直长君既称显辟。则必当迁入正室。必入正室则相国先君势当遆迁。未立后而先遆迁。又甚不便。以此推之。必先定三年后事。而后可以皇辟题主。如何如何。但有一碍。以从侄题主则准礼练祭之后为之祥禫。亦无可据之文。鄙意此则当旁照于家礼大祥条下注不须言为子而祭之义。盖彼亦服尽而犹主祭故也。鄙见如此。唯在更加细量而审处之。

祔祭鲁西所论使子弟代行之礼。是有主而代行之说也。如答李继善诸有幼主可摄者曰已无难矣今日所禀。乃元无主人之礼也。有幼主。正可行摄。元无幼主。将何以摄。此尤是理穷处也。今下教曰祝辞则当用皇辟云云。然则此将通虞祔皆当以称皇辟摄祝耶。然以诸亲摄妇人。已非其宜。又况以夫家从叔父而称使摄之。尤加不便。此与幼主可摄者大不同。其势难行如何。若果以称皇辟摄之。则其祝当如何耶。惟退溪答郑寒冈问。有摄祀事子某敢告之例。此虽为亲子。其无幼主之变则实为可据。故将于庙中先祖欲用此例。而惟于祔祭新旧𬯀适之辞。俱系旁亲。实为太泛而无当。所以为难。幸乞更加裁教。

若曰当称显辟则亦无不可摄妇人行事之义。如礼经所谓无女主则男子拜宾者。足以为据也。昔者慎斋常言尊行不当用使字。故鄙则尝答人问。以为当用属字耳。祝辞则亦以孤子本语略为修用为善。又若以摄行言之。恐无庙中祔祭之异。此段最可领悟矣。

改尔皇祖考曰某考之教闻命矣。然于卒哭章直曰祖考。则未尝改尔皇祖之义也。且与𬯀祔孙之义相应矣。独于祔祝改之。其或改或不改。先告与后祝称号不同。所以为疑未能释然也。今于此若从尔皇祖之义如卒哭章祝。则称祖称孙。俱系亡者。虽以诸旁亲属告之。无大泛之嫌而可行耶。

祔祭祝。与卒哭果有不同之嫌。然家礼以后至今遵用。如欲反以古礼参用。又与朱子欲从孤子行祔于练后之说。而不免进行于卒哭后者异矣。

答沈士磬问丧礼○己酉[编辑]

𨓏岁邂逅。知哀夙有美质。意欲共学而未遂。盖限以地远也。今承所谕。乃于居忧穷僻之中。考据礼文。咸得肯綮。尤切感叹不已。虽以𫍲闻未克有所开析。而实望继此不替质难。少酬宿意。千万勉旃。秋后欲更定居坡山。正是海使径由之处。则音信相通。似易于亰口耳。

考诸礼经及先儒说。父在母丧。祥后彻几筵祔庙云。而退溪答或人书曰祥后朝夕上食用白布衣。以此观之。世俗皆祥后上食明矣。且朱子曰卒哭后馈食。虽非古礼。礼宜从厚。今祥后止上食。似非朱子从厚之意。又于人子情理不胜缺然。当从朱子从厚之意及退溪先生用白布衣之文。祥后奉主于别室。以终三年之上食。然后祔庙如何。

所示朱子退陶说诚然。第朱子之论。统指卒哭后上食而言。且宋朝时王之制。不论父之在否而服母三年。则固无怪乎此也。退溪云云。亦为时俗所行而发。然今国制子为父在母丧杖期。故沙溪诸先生欲据此以准仪礼之朱子之意者朱子尝以卢履冰杖期之说为是自是正礼。盖既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则恐难再设馈食如他丧。此非薄于母也。尊在于父。不得不尔。今之尽三年上食者。情也非礼也。礼之所在。情或不能相及。惟在孝子择而行之如何耳。

先儒云祭以平生所嗜。如所不嗜不设可也。然则桃鲤之属。非所祭也。而如平生所嗜则亦祭否。如酒酝之属虽可祭之物。非平生所嗜则不必用否。

祭以平生所嗜。人情之必至。然若在三年之内则固无妨碍矣。若入庙以后则并设诸位。恐有所不敢。酒酝祭物之主。况神道异于生人。岂可废也。

礼记曰祭服敝则焚之。横渠先生曰丧服必于除日散诸贫者或守墓者可也。今人焚埋。又似恶丧服。丧服亦人所用则埋之虽不可。而焚乃取阳之义耶。祭服丧服。何有焚与不焚之异。若散之贫者。则是反亵其服。与其亵之也。孰若焚之之为愈。

丧祭两服焚散之义。横渠之说备矣。具见疑礼问解中。大抵俗情视丧服。与祭服无异。故以此为嫌。然殊不知散诸贫者。初非所以亵之。而其末流之或亵。亦无如之何矣。盖本非如祭服可敬者也。

礼记又曰父母之丧哭无时。释之者曰小祥后哀至则哭。此说有违于卒哭后哀至不哭之节。哀至不哭。乃后贤折衷耶。

凡哭无时有三种。一是未殡哭不绝声。二是殡后在庐思忆则哭。三是既练庐中哀至而哭也。礼于虞后已曰朝一哭夕一哭而已。乃反于练后复用初丧之制者何也。盖卒哭以后小祥以前。犹有朝夕哭。故节去无时之哭。使少降杀于未葬。而今既无此则又使孝子或一日或二日以至五日十日。哀至便哭。不为忘亲也。其所节次极有精义。

檀弓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冠则小祥练服之冠乃缟冠也。大祥后之缟冠。何以谓之练服之冠耶。此说可疑。且父在母丧。大祥之后三年之内受吊。不可谓过时也。当从文氏子待于庙之义以深衣练冠受吊则似合情理。于礼亦似无妨。如何。

深衣者。麻衣也。练冠者。小祥之冠也。与大祥时缟冠自不同。而来谕疑之未详。父在母丧祥后受吊之节。祭毕丧除。亦可谓过时矣。然子贡于夫子。三年已毕。犹能相向而哭焉。况此屈情之制。于其亲旧而行之。有何不可。但麻衣练冠。恐今人难创耳。

曲礼苞屦扱衽厌冠不入公门注。吉冠有缨有梁。丧冠无之。故厌帖然。然则丧冠本无缨乎。家礼有绳缨布缨图。无乃释记之误耶。

有缨之缨。考礼记本文皆作纚字。非丧冠本无缨也。

檀弓孔子既祥五日。弹琴不成声。十日成笙歌。此云既祥。盖指禫后而言欤。此等文以辞害意处也。伏望详教。

成笙歌一段。旧所听莹。今更详之。若以王肃说则二十五月下旬行祥。祥后又即行禫。故十日成笙歌而无所碍也。若以郑注则二十五月下旬行祥。待逾月异旬而成笙歌。二十七月始行禫。又待逾月而奏八音之乐。盖笙歌非正乐。故犹可于禫前为之云也。温公朱子以王说为是。而勉斋修通解续。并存两家所难。以备学者参考。盖非定论也。然王说于中月禫。是月吉祭之义。殊未通快。且祥之日鼓素琴及五日弹琴。与笙歌不甚远。则恐郑注终似稍长了。然此既系先儒未定之论。不敢妄辄。俟后详订计也。

答沈士磬问丧礼[编辑]

近世以中单衣代深衣。非古也。伣于初丧。护客已制中单衣。已成之服改之未安。故仍着。练时欲以深衣改之。而丧服之两制亦似未安。何如。

备要中衣条曰或用中单衣之制不妨。以此观之。初既蹉跌。不必中改。

古人以居庐为重。而今伣虽欲居庐。严亲之侧。朝夕之定省供奉无人。不果庐焉。家亦墓傍故也。伣以臆情朝夕几筵之哭馀。更之墓拜哭。此于居庐之意何如。

居庐本非古礼。乃吾东旧俗然也。栗谷之论盖有所为而发。尝见朱子答胡伯量曰坟土未干。时一展省。何害于事。但不须立庐墓之名耳。依此酌处似好。

礼大夫以上朔望皆有奠。士则朔而已云。而沙溪先生答同春书曰望奠。馔品差减而行之可也。以古礼观之。则士之望奠。馔品虽减。果嫌于僭。以参谒之义论之。则沙溪答说。亦合情义。从沙溪不可谓之僭乎。

从沙溪说。恐不可谓僭。

檀弓上篇曰。有殡闻远兄弟之丧。虽缌必往注。异居而虽远。亦当往哭。下篇曰。闻远兄弟之丧。同国则往哭。注云同国者。以其不远也。若如上篇则虽千里之外。亦可离丧侧而往哭乎。上下篇礼意。何其矛盾耶。

所谓虽缌必往者。亦指同国而言。注中异居而虽远云者。殊未的当。

礼无夏日三上食之文。而昔者听松行之云。此亦有所据耶。如非礼。甚无谓者则栗谷必不书于行状中。行之亦无妨耶。

礼无三上食之文。独我国文昭殿之制如此。岂听松孝思无穷。姑遵此制耶。栗谷之载于行状。亦非以为后世法。只明其当时自致之实耳。

古礼虽有去纚。而无还纚之节。开元礼及社氏说丧人有敛发之义。伣据此及沙溪所论以布网巾代纚敛发。而众皆非之如何。为骇俗见。中涂去纚。亦甚不可。参商指教伏望。

沙溪虽云云。似非正论也。然今之士夫亦间有用之者。若指为太骇则过矣。

先儒言父母丧中子死则成服前废朝夕祭。而不言节祀。节祀虽成服前可行否。且亲丧葬于先茔侧。而丧中又遭宗子妇丧。则宗子葬前废先墓祭礼固然也。废祭子先墓。而独祭亡亲于先墓之侧未安。如何。

朝夕上食。乃不可废之节。子丧成服之前犹且废之。况于节祀乎。葬同先祖者。恐虽三年之内。不当独祭也。如何。

答沈士磬问近思录○壬子七月十五日[编辑]

叶氏以动而生阳静极复动。为太极流行之妙。相推于无穷。以一动一静两仪立焉。为二气对待之体一定而不易。此说殊未通快。两仪立焉者。固是对待一定底。互为其根者。实是相推无穷底。岂可以相推无穷。为对待一定说了。

叶氏说固与朱子少出入。然亦自有意。盖欲以见太极之妙。无方礼无穷尽也。

只为公则物我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公恕爱有序。叶注先释恕爱后公字。文势倒错可疑。

先释恕爱后释公者。盖亦明恕爱之由于公也。不必致疑。

惟务养情性及诗人情性等语。皆先情后性何义。抑互言耶。

此类不一。抑从用力处言。故如是否。

明道先生曰人之为学。忌先立褾准。濂溪之圣希天。文定之以明道自期等语。莫是立标准之事乎。盖彼以立志之不可卑下而言。此以工夫之不可躐等而言欤。

先立标准。如计较期待之病。是已不专为躐等而言。

谢显道下学工夫欠了。而遽以谓已至不思而得之地。故曰何思何虑。伊川所谓近日事之事。指工夫而言欤。

近日事。正指上蔡用工处。而遽以何思何虑对。所以被伊川锻炼者也。详见渊源录中。

朱子曰。性者我之所得于天底道。义是众人所共由底。文义终不觉得分明。

盖言道义之本于性我与众人字。亦只是一个也

若于一事上思未得。且别换一事思之。若思未得。置不复用心力思之。则何时有可得乎。盖穷思极虑终未得。然后别换一事思之。亦可欤。

所谓思未得非指卤莽而泛思。恐示意兼在其中矣。

思毋邪毋不敬在存养编。而只说道循行而无存养底意思何。

循而行之。便是存养。恐不可分说。

一事事。无乃一于事事。消了病云耶。

似然。退溪曰只得作逐事看亦是。

或云近思录如庸学。文理接续。首尾贯通。皆有次序。小子初信。反复推绎。其次序则或有接续处而亦不的然。至若齐家篇父子兄弟夫妇婚丧。混同说了。壹不知其次序也。

此等说鄙亦不免听莹。但味其接续分明处。而不必求其龃龉难通处。庶乎可矣。

或曰蛊之九二传曰巽顺将承。虽害于理。亦当曲从乎。害于理而曲从则如何使之身正事治乎。曰当如舜之夔夔齐栗蒸蒸又不格奸则似不害于理。而可使正治从当就正。

既曰使得于义。又曰使之身正事治。初非曲从之谓也。如瞽瞍事。人伦莫大之变。取譬太不相近。

法立而能守此段。疑在治法而在治道何义。

放郑声远佞人乃为治之道

因论口将言而嗫嚅云。此段之在临政篇何义。其于居官任职。事上抚下。待同列选贤才处世之道。何所指归。

此是论事明决之义。于所举数条。恐当统看。如何如何。

学记进不顾其安。横渠说文势倒错。终未觉得。

只下文不尽材不顾安二句。似参互。其他条理分明。无不可晓者。

答李载叔问孟子○甲子[编辑]

孟子序说庆源辅氏曰未敢便道以其知处言也。堉按真知则行无不至。辅氏说如此。未知如何。

辅氏似就圣智巧力上立意。参以孟子平日气像。恐亦得之。如一以贯之同。而朱子便谓子贡自知识入道。曾子自践履入道。盖亦不无其义耳。

云峯胡氏曰心之德是用。堉按以爱为仁之用则可。岂可以爱之理。为仁之用乎。至于事之宜。则朱子曰事理当然之理。然则以当然之理。为义之用可乎。虽因混沦亲切等语。分体用言之。毕竟恐未稳。

体用之说。其例不一。仁体义用。专以性而论者也。仁体爱用。兼以性情而论者也。至于以心之德为体。爱之理为用。是亦有兼专之别。盖心之德。以仁之全体而言。爱之理。以仁之偏处而言。皆以其理为主者也。义亦然。只在体认而硏究之也。

双峯饶氏人性灵爱物难。堉按此虽可为一说。然恐未的确。夫仁民爱物之难易。岂独以性灵无知之致。然则他人之性。不灵于吾兄弟之性。而其仁民又不如亲亲之尤易乎。愚以为其难易之不同。只是个亲疏远近之分而已。未知如何。

孟子又曰君子之于物也。爱而不仁。于民也。仁而不亲。横渠西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煞分明。恐饶氏之说未得为通论也。

云峯胡氏梁惠王问有不同。堉按梁惠,齐宣之问两贤字。固无所异。而但孟子之答适异矣。以孟子之答推之。以为惠宣之问亦无所异。未知如何。

梁惠,齐宣所问之意不同。故孟子答之亦不同。非适异也。

胥相也。堉按集注胥字俱释以相字。谚解则上胥字以互相之意言之。下胥字以看相之意言之。未知何义也。

以相字释胥字虽同。而上所谓相者。互相之义也。下所谓相者。相视之义也。唐本下相字右边著一小圈。乃去声之别标。

答李载叔问易○丁卯六月十四日[编辑]

伏羲已上一板注已上。即伏羲以后文王以前否。

已上谓伏羲之身以上。不干其后事也。

名之之名二板注。易字恐非常人所能造也。以为并出于造书契时。未为不可。而吴氏以为后之造字者为之。抑有所据耶。八卦名亦谓何人所造也。似亦并出于伏羲时。未知如何。

本义曰伏羲以三画之卦名之曰干。然则易字必先于乾坤等字明矣。况书契始于伏羲时。谓后之造字者为之。其误可知。

古无之道三板注。古无此二字。何以知之。而且谓作易者为谁也。

既以书契谓始于伏羲。则伏羲已前之古时无此二字审矣。作易者亦指伏羲。系辞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本义云指文王言。各有主也。

一者。一以单音读之如何。

卜筮全书一读作单。一读作坼。

实居干也十一。板注此说恐非圣人本意。未知如何。

双湖父子深有所发于易道。不可轻议。此段所论。虽非主意。恐亦可备一说。如何。

在田雨施十三。板注既曰云行雨施。在天之事。又曰在田。乃云行。其义何谓也。

在田以下。欲更就在天之事中。分始终说。盖九二之爻。龙虽在田。既曰出潜离隐。泽及于物。则是亦可谓云行也。恐不至大背也。

或跃在渊十四。板注以程传释之则当曰跃丷𠃌。以文言九四传文见之尤晓。未知如何。

程传释传文之义。诚如来说。第谚解所训。与本义无异。岂以文言本传与本义同故耶。然从本义为胜。

彖曰十六。板注以本义见之则古易彖字下有传字无疑。未知如何。

古周易有上下经及十翼之别。十翼首曰彖上传。此圈上注。乃其题辞也。今本义合于程传。故此题辞无所施。附见注上矣。来说当有传字者是。

建安切也十八。扳注此终始之说恐未然。

此说虽与本义不同。亦可为一说。

各正性命十八。板注据物而言故先言性耶

上文曰万物资始又曰品物流形以物为主故曰性命来说是

龟蛇贞也二十三。板注亦两朔易之义。愿闻其详。

智于四时为冬。于方属北。肾与龟蛇皆其类也。故朱子引王氏说为言。所谓肾两者。五臓心肝肾脾肺皆一。而肾有肾及命门。龟蛇亦雨者。青龙白虎朱雀皆一。而玄武有龟及蛇。所以证贞字之贞而固也。朔字之义。书传详之。朔易。邵子曰以阳气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尽。谓交易循环也。意亦可见。

云峯天也二十三。板注终始之说。恐似得之。而首出之首。本以干言。以元言之。恐未然。

本义亦曰此言圣人之利贞也。云峯说不必深非。

象者辞也二十四。板注所谓象者。指潜龙勿用以下言之。而潜龙勿用以下。但言爻象。至于卦之两象则元无所言。谓之卦之上下两象。此甚可疑。而且以此文义观之。则古易经文彖曰间象曰间。俱有传字。若无传字则何以知象者云云。指潜龙勿用而言耶。以下文彖传之语观之。则其有传字尤似明白。未知如何。

此亦十翼中象上传之题辞也。盖象者。总大象小象而言。上下两象者。如乾卦象曰乾上乾下。其象传曰天行健是大象。两象之六爻者。如乾卦初爻曰潜龙勿用。其象传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是小象。

安定可知二十四。板注所谓九十馀万里八十里万三千六百馀息之说。始见何书。而亦何以知其然耶。

似出于书纬考灵图郑玄注。盖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以此推之。大槩与胡说不远也。惟倚杵之说。与书传蔡氏说各异。

足以和义二十九。板注以朱子所论见之。则当释曰义乙和丷乙去寸厼。未知如何。

谚解以本义和于义为据恐是。

义无不和三十。板注此释经文和义。而经文和字在义上。此则和字在义下。何其异也。愿闻其说。

凡训释之例。亦有常有变。其直训可通者。如传义所训仁礼智是也。其必委曲乃通者。此段本义是也。盖利物足以和义。最难看。不如此则义不明故也。

属北尽之三十。板注著用二字方尽之义。可得闻欤。

属北方见上智于四德有始终之义。故便著用两字。如曰贞固曰是非皆此意。

用舍在物三十三。板注用舍固在于人。而曰在我非誉。亦在于物而曰不在于物。未知何谓也。

用舍虽在于人。此以已之用于世舍于世言。故曰在我非誉。虽亦在于物。此以已之不求知于时言。故不在物。其义亦通。

只是闲他三十四。板注闲之为义。即在外在内之物。闲之而使不得出入也。邪若在内则逐之可也。何闲之有。且既云君德则邪不在里可知。所谓闲邪者。但闲其在外之邪也。未知如何。

邪者在外。如物欲之类。闲者止也。与论语注所以止物之出入不同。其曰君德而犹有邪者。虽圣罔念作狂也。故本义乃引文王无歝亦保之文以明之。

至之谓思也三十八。板注至之终之之谓意思。即何谓也。愿闻其义。

至之终之。从忠信修辞上出来。忠信是心。修事是事。然则至之是进德事。谓意思也。随他到那处者无可疑。虽终之是居业事。实为忠信里面所有。谓意思也。随他到那处者亦无甚疑。盖其不曰工夫。而曰意思者。进德居业。是皆君子细微工夫。非若制行形见上事故也。此注上文多称意思。意味者可见。

进修惕厉三十九。板注惕厉即惕其厉之谓也。而与经文惕若厉无咎有异耶。

进修。指进德修业而言。惕厉。指惕若厉而言。来谕惕其厉恐不然。

其说他说四十七。板注其说与他道云云何谓也。而所谓注中指本义言耶。

他指赵善誉谓其说许。他言圣人做一部易。即所谓干只是刚底一边。坤只是柔底一边也。注中云者。谓本义或疑以下。

以鬼他矣五十一。板注既曰天且不违。又曰况于鬼神云。则天与鬼神自有分别。以鬼神为天地云者。抑何义欤。愿闻其说。

凡言天地。多以形体为主。而程传乃言天地者道也。即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故曰以鬼神为天地矣。

答李同甫问学○辛酉十二月五日[编辑]

不动心之义。重在养气。来谕固好矣。但养气知言。俱是不动心之功。而知言又在其先。则安可舍而不言耶。此愚之意也。

朱子曰。养气一章在不动心。不动心在勇。勇在气。气在集义。勇固为养气之功夫。然若论其主张原本。则始于告子两勿上。不可诬也。后考或问。其说正然。新安陈氏亦曰下文知言养气。其根已安于此。须更详之。

心者合理气之谓。问者乃曰反动其心之心。果何所主。故敬对之曰主理而言。盖此心字虽曰以全体而言。其实则与志字无别然尔。如何如何。

此亦答问者之意也。人之生天地间。不足以论乎其外者。亦先儒说乎。

老泉所论孟子。曾见印行唐本。许白云五节之说。在通考中。俟后奉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