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书礼书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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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书《礼书序》后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2

子长此序,非独痛时事也,其于终古礼俗之变,尽之矣。盖三代之礼,缘情依性,故能经纬人道,规矩无所不贯。上自宫寝、郊庙、朝廷之礼,既有以正君身,统百官,下逮黎庶、宫室、车服、饮食、嫁娶、丧祭,各授以节,而适其宜。所以宰制万物,役使群众,而人力无所庸者,此也。礼之失自春秋始,极于战国;至秦有天下,遂杂采六国之仪,而尽废三代之礼。盖将极情纵欲,凡势力之所能逞则恣焉,而深恶夫古礼之大为之防也。

夫人之生,莫不有耳目口体之欲,不为之节,则日就淫侈,而民力将有所不堪。故先王不禁其欲,而必以礼为防,所以救民之雕敝也。鲁,秉礼之国也,而僭郊禘;管仲,贤大夫也,而备三归;子夏,圣门之高弟也,而说纷华盛丽。故先王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犹惧民之逾其防也,况导以淫侈,而不为之制乎?

太初所定,不过改正朔,易服色,封泰山以及宗庙百官之仪;凡宫室、车服、饮食、嫁娶、丧纪下逮黎庶者无闻焉,而制辞乃曰:“百姓何望?”之数者虽尽善,与百姓何与?况其为袭秦之故,不合圣制者乎?汉之诸帝无论矣,独文帝之躬化,可以兴礼,而溺于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则于先王之缘情依性,经纬人道者,亦概乎其未之闻也。

夫无躬化,则礼不虚行。然有躬化,而不兴三代之礼,亦不足以化民成俗。

自周以前,上将纳民于轨物,而身先之;自秦以后,身不能由,而于民亦荡然不为之制。其宗庙百官之仪仅有存者,亦虚器耳,而定为典常,垂之于后者,自武帝始。自是天下遂安于秦仪,而不知三代所损益为何物矣。“洋洋美德乎!”其尚可复见也哉?此子长所以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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