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書禮書序後
外觀
子長此序,非獨痛時事也,其於終古禮俗之變,盡之矣。蓋三代之禮,緣情依性,故能經緯人道,規矩無所不貫。上自宮寢、郊廟、朝廷之禮,既有以正君身,統百官,下逮黎庶、宮室、車服、飲食、嫁娶、喪祭,各授以節,而適其宜。所以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而人力無所庸者,此也。禮之失自春秋始,極於戰國;至秦有天下,遂雜采六國之儀,而盡廢三代之禮。蓋將極情縱欲,凡勢力之所能逞則恣焉,而深惡夫古禮之大為之防也。
夫人之生,莫不有耳目口體之欲,不為之節,則日就淫侈,而民力將有所不堪。故先王不禁其欲,而必以禮為防,所以救民之雕敝也。魯,秉禮之國也,而僭郊禘;管仲,賢大夫也,而備三歸;子夏,聖門之高弟也,而說紛華盛麗。故先王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猶懼民之逾其防也,況導以淫侈,而不為之制乎?
太初所定,不過改正朔,易服色,封泰山以及宗廟百官之儀;凡宮室、車服、飲食、嫁娶、喪紀下逮黎庶者無聞焉,而制辭乃曰:「百姓何望?」之數者雖盡善,與百姓何與?況其為襲秦之故,不合聖制者乎?漢之諸帝無論矣,獨文帝之躬化,可以興禮,而溺於道家之學,以為繁禮飾貌,無益於治,則於先王之緣情依性,經緯人道者,亦概乎其未之聞也。
夫無躬化,則禮不虛行。然有躬化,而不興三代之禮,亦不足以化民成俗。
自周以前,上將納民於軌物,而身先之;自秦以後,身不能由,而於民亦蕩然不為之制。其宗廟百官之儀僅有存者,亦虛器耳,而定為典常,垂之於後者,自武帝始。自是天下遂安於秦儀,而不知三代所損益為何物矣。「洋洋美德乎!」其尚可復見也哉?此子長所以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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