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6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5号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6号
制定机关: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7号
来自台州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为做好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人员防控措施

  (一)单位食堂启用前,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调查,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上岗,严禁按规定需居家观察的员工上岗。

  (二)所有从业员工每餐上岗前须检测体温,全程着工作衣帽、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

  (三)所有进餐厅人员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

  (四)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可实行分散式、错时式就餐,鼓励自带餐具打包。

  二、落实场所清洗消毒措施

  (一)单位食堂启用前,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

  (二)供餐期间加强环境消毒,每日操作前或加工后都要对操作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保洁,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三、落实餐饮操作规范要求

  (一)食材原辅料采购,要做到定点配送、定量采购,票证齐全、留样待查;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类产品,严禁采购野生动物。

  (二)食材加工烹饪,要突出规范操作,重在生熟分开,需熟制加工的食材必须烧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严禁提供生冷菜。

  (三)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的食材原料、成品分别进行留样,留样量必须达到125克,留样时间48小时,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餐饮具、公用器具要全面消毒、保洁到位。

  四、落实防护宣教措施

  (一)加强从业人员防控意识培训,必须掌握基础防控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强化科普宣传与教育,形成自我防范共识。正面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相关知识,落实个人卫生、更衣洗手等卫生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