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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公张秋治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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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公张秋治河记
作者:袁枚 
本作品收录于《小仓山房文集/13

乾隆十六年夏六月二十八日,黄河决豫州。自阳武建瓴而下,出延津,逾长垣、东明,达齐鲁寿张、东阿等郡,川渎来汇,如马逸不止。秋七月二十日,水穿张秋之挂剑台而东,由大清河入海。当冲者,城不没三版。民怔忪无措,号泣者相环。诸河官色变而言哤,或请塞挂剑台口。或请抇麦田,下疏其流,或请贷百姓金听自迁。兖沂道史公抑堂止之,下令曰:“筑南北堤二百丈,毋稍辽缓。”成,水不左右冲,民稍安。

公乃上书总河顾公曰:“挂剑口已为江河矣。黄流稽天,堤根茫茫,将焉置土石?欲挑浚者,此刷彼淤,畚锸无所施。夫上源不断,徒念下流,是屋梁之崩而辅以数祌之支,不缺则败。为今计,宜联豫东两省为一局,急塞阳武咽喉,既断流,乃从事于东。东所漫处,宜弃故渎,开新河,易西岸为东岸。旁筑两堤如翼束而张之。增二坝,遏水北行。如此则河力渐退,功可成。有他变,某请身当之。”书上,当事者壮公言,报曰:“可。”

公乃驻节河上。转巨石,仆大木。审形,司马别驾行。饬料,丞若尉行。冬十一月十一日,塞阳武口。十二月朔,黄流绝,坡河积水消。再四日告成,清流如镜,水波不扬。万姓曲踊,百货鱼贯。费帑一万有奇。是役也,微史公几殆。

袁枚自陕归,泊济宁。公以其状来曰:“夫河决无期,而算须有定。余岂矜而自功耀后人哉?然通变之用,多所参证则详而益明。昔赵充国屯田于边,封上文书曰:‘须为后法。’余慕古人之用心,需子之笔墨,将使后之治河者有所考也。”枚曰:“诺。”遂纪其实于碑。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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