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释字第5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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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字号[编辑]

释字第 54 号

解释日期[编辑]

民国 44年10月24日

解释争点[编辑]

遗产税法对该法公布前之案件有无溯及既往效力?

资料来源[编辑]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汇编 第 80 页

解释文[编辑]

  现行遗产税法既无明文规定溯及既往,则该法第八条但书对于继承开始在该法公布以前之案件,自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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