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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2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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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2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02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02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3年1月3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88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旅馆、茶酒馆、浴池之茶房、工役,依工会法施行法第六条之规定,应准其加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