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28号解释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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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2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3年1月31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889 页 | |
旅馆、茶酒馆、浴池之茶房、工役,依工会法施行法第六条之规定,应准其加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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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茶酒馆、浴池之茶房、工役,依工会法施行法第六条之规定,应准其加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