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28號解釋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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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2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月3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89 頁 | |
旅館、茶酒館、浴池之茶房、工役,依工會法施行法第六條之規定,應准其加入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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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茶酒館、浴池之茶房、工役,依工會法施行法第六條之規定,應准其加入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