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字第1063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字第106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06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06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3年5月2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92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士兵不能离军队独立执行职务,故现役士兵,不得视为刑法上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