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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20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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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20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0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0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1月1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4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覆判及初审第二次判决,均经非常上诉撤销,应将初审第一次判决呈送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