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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2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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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2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0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与惩治盗匪暂行条例第一条所列各款,均不相当,应适用普通刑法分别情形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