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39号解释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1338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339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34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4年11月2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48 页 | |
覆判暂行条例上所谓一案,系指同一县判而言,来问既系分别犯罪,各别判决,显非一案,毋庸并送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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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4年11月2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48 页 | |
覆判暂行条例上所谓一案,系指同一县判而言,来问既系分别犯罪,各别判决,显非一案,毋庸并送覆判。